最近,某证券媒体发表《最高增长28倍
投资者回报“浙江样本”这样炼成》一文,给资本市场推出了一个重视投资者回报的“浙江样本”。
浙江作为我国的经济强省,其上市公司效益总体偏好,在回报投资者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优势。根据文章的介绍,“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浙江辖区(不含宁波,下同)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工作成效显著,分红、回购、增持三大重要回报举措均实现跨越式增长:分红金额连续攀升,“十四五”期间累计分红4439.01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15.29%;股份回购力度加大,396家公司累计回购748.19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28倍;重要股东积极增持,343家公司重要股东累计增持近345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6.73%。
“浙江样本”的表现有目共睹。不过,对于“浙江样本”给予投资者的回报,还是需要客观辩证看待,不能过分夸大“浙江样本”给予投资者的回报,避免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出现虚假数据。
首先,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并不属于投资者回报范畴。虽然在“十四五”期间,浙江有343家公司重要股东累计增持近345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6.73%,但这只是公司的重要股东们积极响应管理层号召,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所采取的措施。实际上,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最大的受益者还是上市公司的这些重要股东尤其是大股东。
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并不是投资者回报,毕竟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增持,是拿出资金来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虽然重要股东的资金拿出来了,但这些资金并没有回报给投资者,而是变成了重要股东持股的增加,重要股东的财富并没有因为增持股票而减少。相反,重要股东们在低位增持股票,然后又在高位减持股票,重要股东们的财富因此而增加。所以,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视同对投资者的回报这是不合适的。
其次,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也不等同于是回报投资
浙江作为我国的经济强省,其上市公司效益总体偏好,在回报投资者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优势。根据文章的介绍,“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浙江辖区(不含宁波,下同)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工作成效显著,分红、回购、增持三大重要回报举措均实现跨越式增长:分红金额连续攀升,“十四五”期间累计分红4439.01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15.29%;股份回购力度加大,396家公司累计回购748.19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28倍;重要股东积极增持,343家公司重要股东累计增持近345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6.73%。
“浙江样本”的表现有目共睹。不过,对于“浙江样本”给予投资者的回报,还是需要客观辩证看待,不能过分夸大“浙江样本”给予投资者的回报,避免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出现虚假数据。
首先,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并不属于投资者回报范畴。虽然在“十四五”期间,浙江有343家公司重要股东累计增持近345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6.73%,但这只是公司的重要股东们积极响应管理层号召,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所采取的措施。实际上,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最大的受益者还是上市公司的这些重要股东尤其是大股东。
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并不是投资者回报,毕竟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增持,是拿出资金来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虽然重要股东的资金拿出来了,但这些资金并没有回报给投资者,而是变成了重要股东持股的增加,重要股东的财富并没有因为增持股票而减少。相反,重要股东们在低位增持股票,然后又在高位减持股票,重要股东们的财富因此而增加。所以,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增持视同对投资者的回报这是不合适的。
其次,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也不等同于是回报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