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近日,一则险资公募旗下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盈利、所管产品长期亏损”的传言,再次将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现象推向公众视野,为此,有舆论对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01.
但争议归争议,而从法律层面来看,基金经理炒股并不违法。《基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可见,《基金法》对基金经理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的个人炒股行为并没有予以禁止,而是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可见,基金经理个人炒股并不违法。
02.
就部分允许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的基金公司来说,基本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基金经理个人买卖股票不得与自身管理的基金组合持仓重合。作出这样的规定,当然是为了避免内幕交易的嫌疑。同时也为了避免基金经理损公肥私,用基金的钱来拉高股价,让基金经理个人的炒股账户在高位出货。
但这样的规定,同样面临着基金经理的职业道德风险。那就是如果真有基金经理看上的好股票,基金经理反而不让投资基金来买进,而是留给基金经理自己个人来购买。而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核心观点
只要基金经理个人炒股,就都会存在与基金投资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基金经理只有个人不炒股,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基金投资上,这才是基金经理的本职所在。
近日,一则险资公募旗下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盈利、所管产品长期亏损”的传言,再次将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现象推向公众视野,为此,有舆论对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01.
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的合法性争议
实际上,市场对基金经理的个人炒股行为一直都是存在争议的。毕竟基金经理拥有各方面的资源优势,甚至还手握一些内幕信息,其个人炒股不仅对公众投资者不公,而且还有内幕交易的嫌疑。但争议归争议,而从法律层面来看,基金经理炒股并不违法。《基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可见,《基金法》对基金经理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的个人炒股行为并没有予以禁止,而是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可见,基金经理个人炒股并不违法。
02.
利益冲突的必然性
但尽管如此,本人以为,基金经理还是不应个人炒股,各基金公司都应对旗下基金经理的个人炒股行为予以叫停。毕竟基金经理炒股不可能不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就部分允许基金经理个人炒股的基金公司来说,基本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基金经理个人买卖股票不得与自身管理的基金组合持仓重合。作出这样的规定,当然是为了避免内幕交易的嫌疑。同时也为了避免基金经理损公肥私,用基金的钱来拉高股价,让基金经理个人的炒股账户在高位出货。
但这样的规定,同样面临着基金经理的职业道德风险。那就是如果真有基金经理看上的好股票,基金经理反而不让投资基金来买进,而是留给基金经理自己个人来购买。而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核心观点
只要基金经理个人炒股,就都会存在与基金投资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基金经理只有个人不炒股,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基金投资上,这才是基金经理的本职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