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制改革方向唱点反调:为什么我国目前应该坚持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
2014-02-26 14:32阅读:866
虽然财政部楼继伟部长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间接税为主的结构不会变。我想说明一点,不是财政部楼部长说了间接税为主的结构不会变,我就附和这种观点,而是我根据对中国的国情以及税收的了解,作出的正确判断。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主体的间接税占比达68%左右,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占比达25%左右,此外还有一些小税种。从比例关系上来讲,我国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
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的。
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目前,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
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常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移。
我认为目前坚持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原因是我国并没有解决预算的透明度问题,也就是纳税人不清楚税款到底用在什么地方。
税收如何花,必须接受民主监督,否则,任何征税都没有足够的道理。税收如何征,必须经过人大批准,实行税收法定原则,不是制定一个条例,想征就征。在没有解决税收用到哪里去了之前,也就是没有一部现代预算法出台之前,任何争议什么改间接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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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税收体系为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都显得可笑和知识的幼稚!
目前要是将间接税换成直接税为主,又不告诉大家税用到哪里去了,大家必然徒增剧烈的“税痛感”,这对于社会的稳定极其不利。很有可能,大家怨声载道,甚至抵制交纳,连税都收不上来了,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动摇政府治理的根基。万万要不得的!!!现在的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至少在维稳方面比直接税的作用突出,因为间接税隐含在价格里面,虽然间接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负担,但他们只是感觉价格在上涨,他们只会呼天抢地地骂这些个奸商,很少有人会想到价格中的税款,这样怒气就巧妙地转移了,有的只是“价痛感”,没有什么“税痛感”了。
以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只有在一部公开、透明的预算法出台之后,才有谈论的空间和条件。我一直呼吁应尽快制订一部公开、透明的预算法,它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更是中国税制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和突破口。可以说,没有一部好的预算法,中国梦就是白日作梦,更别谈什么税制改革了!!!
写于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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