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2022-06-03 19:03阅读: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1多兰图卡伦
多兰图卡伦遗址位于阿布散特尔卡伦遗址东南6公里处,多兰图村西侧
卡伦遗址南侧五六米处为公路、西侧85米为一条南北向主路。
栅栏西南角内,面南竖一文保碑,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多层须弥座碑座。碑身长150cm,宽100cm,厚16cm。碑座长180cm,宽56cm,高135cm。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多兰图卡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八月九日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锡伯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刻“伊利清代卡伦遗址——多兰图卡伦简介 伊犁清代卡伦遗址位于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卡伦,为满语,意为“瞭望、守卫”,即今之哨所之意。清朝统一新疆后,在中国西北沿边地区的各重要山口或交通要道设置卡伦,驻守军队。现保存在州直境内的清代卡伦遗址共有15处。这些卡伦是根据《中俄伊犁条约》、《中俄伊犁界约》设立的,由当时驻守伊犁地区的满、汉、锡伯军民驻守。多兰图卡伦遗址位于兵团四师
67团场,坐北朝南,南北长31米、东西宽27米。该卡伦由锡伯营驻守。伊犁清代卡伦不仅是中国政府行使主权的象征,也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屯垦戍边、反对外来侵略和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见证。对于新疆历史研究,特别是对于我国边防史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同时,对当前新疆各族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保护范围(经纬度):西北:北纬43°3250.6″,东经80°4650.9″;西南:北纬43°3247.5″,东经80°4650.8″;东北:北纬43°3250.4″,东经80°4655.8″;东南:北纬43°3247.3″,东经80°4655.4″。建设控制地带:以卡伦遗址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锡伯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
遗址外建栅栏,但仅有南侧、西侧和北侧,东侧空,未形成围合之势,南侧栅栏距离墙垣不足3米。
多兰图卡伦遗址平面呈方形,东西长25米,南北宽27米,南侧正中开门,四角有角墩。遗址整体形态犹存,但也损毁较重,墙垣根部多有较深的淘蚀凹槽,墙体上冲蚀沟痕、沟壑遍布、墙垣上掏挖的坑穴较多,有些已经形成对穿之态。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2)吐库尔浑卡伦
吐库尔浑卡伦遗址位于多兰图卡伦遗址南偏西8公里处,其地势已经开始逐渐上升,为高山草甸区域。
此地再次靠近边界区域,西侧高地上即为兵团的一处边境哨卡。
此地虽地势较高,但坡度较缓,大致仍为平坦地势,四周基本无生产生活景象,为青草漫地之像。
卡伦遗址并未建于地势最高之地,所以并非警戒之所。
遗址西侧不足百米之地,一条边境巡逻公路通过。
因其地处边境无人区域,无生产生活活动相扰,故遗址四周未建栅栏维护保护,竖有“文物安全责任公示栏”标牌,但已倒伏。
遗址南侧,面南竖一文保碑,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多层须弥座碑座。碑身长150cm,宽100cm,厚16cm。碑座长180cm,宽56cm,高135cm。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吐库尔浑卡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八月九日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锡伯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刻“伊利清代卡伦遗址——吐库尔浑卡伦简介 伊犁清代卡伦遗址位于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卡伦,为满语,意为“瞭望、守卫”,即今之哨所之意。清朝统一新疆后,在中国西北沿边地区的各重要山口或交通要道设置卡伦,驻守军队。现保存在州直境内的清代卡伦遗址共有15处。这些卡伦是根据《中俄伊犁条约》、《中俄伊犁界约》设立的,由当时驻守伊犁地区的满、汉、锡伯军民驻守。吐库尔浑卡伦遗址位于兵团四师67团场,坐北朝南,南北长36米、东西宽33米。该卡伦由锡伯营驻守。伊犁清代卡伦不仅是中国政府行使主权的象征,也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屯垦戍边、反对外来侵略和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见证。对于新疆历史研究,特别是对于我国边防史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同时,对当前新疆各族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保护范围(经纬度):西北:北纬43°2847.1″,东经80°4509.2″;西南:北纬43°2841.9″,东经80°4508.7″;东北:北纬43°2846.8″,东经80°4518.4″;东南:北纬43°2841.1″,东经80°4517.2″。建设控制地带:以卡伦遗址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锡伯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
遗址东西长32米,南北宽35米,整体多呈土垄状,局部可见竖直面,残高0.5-1.5米,局部见有堆石痕迹,墙面也多现松软之像。
城垣内南北两侧见有成行成排的房屋建筑痕迹。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3)洪纳海卡伦
洪纳海卡伦遗址位于吐库尔浑卡伦遗址南偏东1.8公里处,两处卡伦相距较近,此也为已知的伊犁地区卡伦遗址中最南端的一处,已近山地。
卡伦遗址南侧一条深沟,有别德图河从西南向东北方向流过,东侧亦为一条山沟,为洪海沟,汇集的河流山泉自此流淌向北。
卡伦遗址旁即为洪海沟边防站,也称红海沟边防站。
遗址南侧、东侧为边防站的马厩,东墙甚至就成为了饲养场的靠墙。附近还有一户牧民居住,饲养场就在遗址旁,所以整个遗址周边环境极差,也对遗址的安全和尊严造成极大的危害。
遗址西南角处,面南竖一文保碑,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多层须弥座碑座。碑身长150cm,宽100cm,厚16cm。碑座长180cm,宽56cm,高135cm。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洪纳海卡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八月九日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锡伯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刻“伊利清代卡伦遗址——洪纳海卡伦简介 伊犁清代卡伦遗址位于霍尔果斯市、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卡伦,为满语,意为“瞭望、守卫”,即今之哨所之意。清朝统一新疆后,在中国西北沿边地区的各重要山口或交通要道设置卡伦,驻守军队。现保存在州直境内的清代卡伦遗址共有15处。这些卡伦是根据《中俄伊犁条约》、《中俄伊犁界约》设立的,由当时驻守伊犁地区的满、汉、锡伯军民驻守。洪纳海卡伦遗址位于兵团四师67团场,坐北朝南,平面呈方形,南北长35米、东西宽30米。该卡伦由锡伯营驻守。伊犁清代卡伦不仅是中国政府行使主权的象征,也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屯垦戍边、反对外来侵略和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见证。对于新疆历史研究,特别是对于我国边防史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同时,对当前新疆各族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保护范围(经纬度):西北:北纬43°2755.5″,东经80°4552.0″;西南:北纬43°2750.4″,东经80°4553.2″;东北:北纬43°2756.3″,东经80°4600.8″;东南:北纬43°2751.5″,东经80°4602.2″。建设控制地带:以卡伦遗址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锡伯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
卡伦遗址东南处,与洪纳海麻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隔沟相望。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新疆文物记录】伊犁记录19(伊犁卡伦遗址-下)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