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物记录】塔城记录03(塔城红楼和双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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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红楼由俄国塔塔尔族商人热玛赞·坎尼雪夫于1910年兴建,1914年竣工,是当时塔城的商贸中心,经营大宗土特产购销和对俄进出口贸易。民国三十二年(1933年),盛世才以莫须有罪名逮捕热玛赞,没收红楼,改作医院。三区革命时期,红楼交还热玛赞之子,其子将红楼捐给政府,仍作医院,不久改为专员公署办公楼。新中国成立后也曾用作塔城地区专员公署使用,1975年改作塔城报社,现为塔城红楼博物馆(塔城地区博物馆)。红楼绿色铁皮顶,一层带半地下室,其天棚、地板、门框、窗棂均砌有图案,具有俄罗斯建筑风格。墙面用红砖砌成,故称为'红楼',是全疆保存最好、最大的一处近代俄式建筑。
门外面西竖一文保碑,黑色机制大理石碑面,长150cm,宽100cm,厚10cm,碑座长180cm,宽90cm,高20cm。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塔城红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年5月2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日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填红,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刻“塔城红楼位于塔城市,始建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建成于民国三年(1914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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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红楼由俄国塔塔尔族商人热玛赞·坎尼雪夫于1910年兴建,1914年竣工,是当时塔城的商贸中心,经营大宗土特产购销和对俄进出口贸易。民国三十二年(1933年),盛世才以莫须有罪名逮捕热玛赞,没收红楼,改作医院。三区革命时期,红楼交还热玛赞之子,其子将红楼捐给政府,仍作医院,不久改为专员公署办公楼。新中国成立后也曾用作塔城地区专员公署使用,1975年改作塔城报社,现为塔城红楼博物馆(塔城地区博物馆)。红楼绿色铁皮顶,一层带半地下室,其天棚、地板、门框、窗棂均砌有图案,具有俄罗斯建筑风格。墙面用红砖砌成,故称为'红楼',是全疆保存最好、最大的一处近代俄式建筑。
门外面西竖一文保碑,黑色机制大理石碑面,长150cm,宽100cm,厚10cm,碑座长180cm,宽90cm,高20cm。正面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