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收费的原理和历史吧。
古老的收费方式是这样的:在本地拨打本地号码以及接听,收本地通话费,本地拨打外地号码,收本地通话费 长途通话费,外地接听,除了同城特例只收漫游通话费,其他都是收漫游通话费 长途通话费,外地拨打外地当地收漫游通话费,外地拨打其他地区,收漫游通话费 长途费。
这么收费是有它的逻辑,或者说技术原因的。
AB都是北京移动用户,B去了上海,A在北京给B拨电话,这个是长途呼叫了,长途费找谁收呢?找A肯定不行,他也不知道B是不是在北京啊,只能找B,所以漫游接听时收的是漫游通话费 长途通话费。
如果这个时候上海移动的用户C给B打电话,虽然B是北京的号码,但B和C都在一个网络内,C目前在的交换机发现B也在上海之后会直接去连,所以这个通话就不算长途,叫“同城特例”,计费时C这个通话算本地不算长途。
如果这个时候上海电信的用户D给B打电话,不是一个网络,上海电信不知道B在上海啊,所以会把这个通话接到北京移动去,北京移动再连到上海的用户B。所以不管B在哪里,D给他打电话都会算长途。
这一套东西听起来很复杂,很粗暴,但其实这离现在并不远。
中古时代,手机用户暴涨,出现了预付费,移动和联通给每月付月租费或者其他什么费的全球通、世界风用户把本地通话费从0.6降到了0.4,但没有固定费的预付费用户还是0.6,这是最早的区分收费。
然后就进入近代了。
2008年,政府发了一个文件《两部门通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
“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