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这是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在中华大地上流传很久的一首儿歌,唱这首歌的主要是幼儿园的孩子们。那个时候,全社会都提倡拾金不昧,小孩在路上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故事层出不穷,几乎天天都有发生。我们那一代人,从小就接受这种文化品德教育,我们从小就养成了拾金不昧的良好品德。
现在如果再听这首歌曲,没有受过那段文化熏陶的人可能会感到是笑话,甚至有人会说:1分钱是多少?1分钱什么样子?别说,还真是的,分币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消失若干年了,很少有人知道1分钱也是有价值的。
上世纪50年代,音乐作家潘振声在宁夏当老师时,经常看到学校门口有维持秩序的警察。小学生放学走出了十多米的时候,还不时回头喊“叔叔,再见”。那个时候,全社会提倡拾金不昧,小孩子们捡到铅笔、橡皮和硬币等物品都会上交给老师,在路上捡到东西交给警察叔叔。那个时候,老师的桌上会有一个小盒子专门放孩子拾取的东西,并随时等待有人来领取。尽管这些微小的东西往往不会有失主来寻找,但老师们依然在保护着孩子们纯洁的心灵。孩子们拾物交公的情景经常萦绕在潘振声的心头,孩子热爱警察叔叔的画面经常涌现在眼前。于是,他便写了这首脍炙人口的儿歌《我在马路上拾到一分钱》。这首歌一经问世,立刻在中华大地的儿童口里不停地传唱,一直传唱了若干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