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 1984版“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邮戳
2011-09-27 10:57阅读: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中第10章第52条规定“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1984年6月27日总参谋部、邮电部联台发出的《通知》和《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71条均规定:“义务兵免费信件的封面上一律由相关军事单位逐件用红色加盖由总参谋部统一制发的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并一律由所在军事单位集中向当地邮政局所窗口交寄”。1984年10月1日正式启用。
《通知》还规定了:邮件封面由相关军事单位逐件加盖免费三角戳记,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