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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

2007-03-18 14:32阅读:
新的工作围绕着CopyRight而展开,因为比较匆忙而难免缺乏准备的深度和把握。在我认知事物发展的概念里,要让一样东西为人所知,势必就要广而告之,于是我首先想到的是做一部与CopyRight有关的公益广告,在4月中下旬知识产权保护周期间进行播放。这个提议得到了首肯,而后便面临着关于创意、制作和经费的困扰。就像来这里最初提出要建一个网站一样,这是个新事物,新在没有人做过,而不是没有人想过。

和一任群芳毒沟通了几次,程序上照例当由我来提出所需渲染的主题,制作只是技术上的实现,但在创意上还是遇到了瓶颈,因为制作人不会是你的领域的专家,更可怜的是我自己也不是。我不是EMI,也不是SONY,暂时或者永远都不会有人给你一笔闲钱砸到一个所谓培养观念的十几秒画面去。看了国家版权局的公益宣传片,没什么看点。现有条件下,若想不落俗套又达到预期效果,却是不那么简单的事情,也许能够完成已是突破了。

下午和YoYo.Brando通了电话,他很有兴趣。Y在读大学毕业的时候就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书,由于身体的原因,他选择了自己创业,开始了他喜欢并热爱的创意事业。在99年大四上学期校季联赛期间,Y给法学院几名主力按照《灌篮高手》中的情节设计并绘制了动漫海报,张贴在东区球馆前。徐州中锋小叶被赋予了大猩猩的厚实嘴唇,体型也很相像,名唤“烈焰红唇”;徐州控卫小韩浓眉大眼,属标准美男加猛男,名唤“轰天炮”;无锡大前是个大头小眼的帅哥,酷似樱木,名唤“XX',其实我自己也忘了;我比较喜欢三井,自然抢先注册“三井坑”了。这些动漫形象都出自Y的手笔,很可惜当时没有保存海报,也没有留下影像,但这个片段无疑是值得收藏的。今天的Y依然谈笑风生且愤青依旧,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好的创意甚至惊喜。

可否认,媒体的的作用在越来越被重视,真实和炒作是它正义和邪恶的两方面。从行业管理到现在面向全社会,热点和焦点交叉集中,宣传的意义多数是在树立观念,这是个渐进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故而现在繁重的事务在日后所体现出的成效,可能是谨小细微甚至不足为道的。

认识到了这一点,说明前些时日被打的预防针,的确不是盗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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