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及理由将会在起诉书中集中得到体现,是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集中体现,也是法院受理、审理案件,做出判决的最重要的评判对象。
刑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对起诉书的审查工作,要以起诉书为靶子,认真审查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所指控的事实能否排除合理怀疑,指控逻辑是否错误,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是否成立,起诉书是否遗漏了被告人存在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我们的一切辩护工作都要以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涉嫌罪名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为中心,以起诉书为靶子,以推翻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和指控逻辑为重点展开。
首先,要审查起诉书所记载的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准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要重点审查被告人的年龄记载是否准确,如果年龄记载错误直接影响到对定罪量刑时要及时向法院提出。同时,还要认真审查被告人的身份记载是否正确,涉及到职务犯罪等对犯罪主体有特殊要求的罪名时,要认真审查被告人的真实身份,审查判断被告人是否符合被指控罪名的主体要求。
其次,审查案件的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起诉书在第二部分会记载案件的办理过程,案件什么时候由哪个侦查机关立案,何时被移送审查批捕,何时被批捕,何时侦查终结,何时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有无退回补侦,退回补侦的期间,案件何时被提起公诉。刑事律师要结合卷宗认真审查起诉书上述记载是否准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或者超期的情况,如果程序违法,将会为我们的辩护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案件办理超过了法定期限,就是程序违法,在此期间取得的证据就不具有合法性,丧失了证据资格,将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辩护理由,同时,侦查机关超期办案,对于正在羁押中的当事人来讲,就意味着超期羁押,我们就有理由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就有可能恢复自由之身。
刑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对起诉书的审查工作,要以起诉书为靶子,认真审查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所指控的事实能否排除合理怀疑,指控逻辑是否错误,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是否成立,起诉书是否遗漏了被告人存在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我们的一切辩护工作都要以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涉嫌罪名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为中心,以起诉书为靶子,以推翻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和指控逻辑为重点展开。
首先,要审查起诉书所记载的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准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要重点审查被告人的年龄记载是否准确,如果年龄记载错误直接影响到对定罪量刑时要及时向法院提出。同时,还要认真审查被告人的身份记载是否正确,涉及到职务犯罪等对犯罪主体有特殊要求的罪名时,要认真审查被告人的真实身份,审查判断被告人是否符合被指控罪名的主体要求。
其次,审查案件的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起诉书在第二部分会记载案件的办理过程,案件什么时候由哪个侦查机关立案,何时被移送审查批捕,何时被批捕,何时侦查终结,何时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有无退回补侦,退回补侦的期间,案件何时被提起公诉。刑事律师要结合卷宗认真审查起诉书上述记载是否准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或者超期的情况,如果程序违法,将会为我们的辩护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案件办理超过了法定期限,就是程序违法,在此期间取得的证据就不具有合法性,丧失了证据资格,将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辩护理由,同时,侦查机关超期办案,对于正在羁押中的当事人来讲,就意味着超期羁押,我们就有理由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就有可能恢复自由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