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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那些第一个法学博士们(转载后完善)

2009-07-12 17:49阅读:


现任职务
获得博士学位时间

授予学位院校
第一个法制史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
1987
新中国首位法学博士
张晋藩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个法理学博士
郑永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1989
沈宗灵
北京大学
第一个民法学博士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副校长兼党委副书记
1990

中国人民大学
第一个宪法学博士
陈云生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1987
张友渔
中国社会科学院
第一个行政法学博士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TD>
1993
罗豪才
北京大学
第一个行政诉讼法学博士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副校长
1993
陈光中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个刑法学博士
赵秉志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院长
1987
高铭暄
中国人民大学
第一个国际私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校长
1988
韩德培
武汉大学
第一个刑事诉讼法学博士
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
1991
陈光中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个民事诉讼法学博士
陈桂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5
陈光中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个经济法学博士
时建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1998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个环境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7
金瑞林
北京大学
第一个军事法学博士
曾志平
南昌理工学院副教授
2006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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