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解读
性是什么?
相信不少国人都会脱口而出:“食色性也”!
然而,在两千二百多年前写进《孟子·告子》篇中的这个“性”,却和我们现在阐述的“性”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甚至,直到大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中国第一部大型语文词书《辞源》在刚刚成立的上海商务印书馆着手编纂时,“性”的本义仍然沿用《康熙字典》所言,是指“人的本性”,而不是西方性学视野中的Sex或者Sex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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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时代的改变,应该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日本开始。
经历了三十多年明治维新运动的日本人,最先把汉语中的“性”字拿过来,用于英语单词Sex的翻译,从而为这一古老的、与人类男女之性毫无关联的中文之“性”,由此注入了全新的、能与西方文化接轨的“性”的内涵。
五四时期,从法国里昂大学学成归来的中国哲学博士张竞生,被蔡元培先生聘为北京大学哲学教授。在北大主讲西方现代爱情的张竞生,将已经被日本人赋予了“人类之性与性别”内涵的“性”字,直接拿回国内使用,开设了中国最早的“性育课”,并在校内成立了类似于今天大学生性教育机构的“性育社”。
在“性育社”,张竞生博士以向大学生征稿的形式,对民国初期的国人性行为与性心理进行调查,并于1926年5月出版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以“性”命名的性学专著——《性史·性育丛书第一集》。
《性史》以史的名义记录当世之性。
《性史》的内容,包括了青少年懵懂的性启蒙、青春期的性冲动、男女自慰的心理感受,甚至还包括了偷窥、偷情和嫖妓等与性相关的行为,从而将Sex和Sexuality的词义,透过内涵全新的古老汉字“性”,传输给了新文化运动中的中国男女青年。
张竞生博士的《性史》,比史称“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的美国生物学家、性学家阿尔弗雷德·金赛(Alfred
C.
Kinsey)的《男性性行为》、即著名《金赛性学报告》的第一部分早出22年。
尽管张竞生先生为此遭遇了很不公正的对待,被封建卫道士挞伐,被旧军阀通辑,被国民党警察查抄……“文革”期间更被“无产阶级革命群众”戴高帽、挂黑牌、游街批斗,最终死于强迫劳改的荒僻乡野之中。但是,他对于由近代西方文化确立的、科学的性概念在中文语境中的约定俗成,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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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期的英文中也并没有Sex(性)这个词。
据阮芳赋教授,这位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个远涉重洋,到旧金山攻读“性学(Sexology)”专业,并且在两岸四地华人之中第一个荣获美国“性学方面的哲学博士(Ph.D.in
Human Sexuality)”学位的中国留学生考证:Sex作为名词在英文中的出现,大约是在14世纪后期,即公元1380年左右。Sex源于拉丁文的SEXUS,表明男人和女人的集合。这就是说,英文Sex这个词,一开始就与男女两性相关。
那么,与男女相关的Sex——性,到底应该怎样解释呢?
直到今天,这似乎仍然是国际学术界争论不休的一个难题。
性是什么?
英国哲学家、195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伯特兰·罗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1872-1970)在《性爱与婚姻》中阐述“人类价值中性的地位”时这样表述:“性是一种自然的人类需要,就像食物和饮料一样”,因而,“当性欲急切时,它会把一切都从人类精神范围之内排挤出去。”
——性是自然需要。显然,这有点儿像学界所谓的“生物决定论”,即:性,Sex,是一种永恒不变的自然力量,它不仅先于社会而存在,并且超越人类的任何文明阶段。
但,美国社会学家、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约翰·盖格农(John
H.
Gagnon),却在《性社会学——人类性行为》中探讨“无法用生物学理论解释的人类社会心理行为”时认为:“性是人们后天习得的行为模式,是一整套感觉与技巧的集合体。”
——性由后天习得。显然,这又有点儿像学界定义的“社会建构论”,即:性,Sexuality,是由社会和历史建构、而不是由生理决定的,它在制度领域内运行,而不仅仅是寻找原欲发泄的途径。
于是,妇产科的医生都懵逼了。因为,在她们貌似永远正确的教科书里,性,几乎完全就是由“生殖的本能(instinct
of
reproduction)”所驱动的啊!
所以,澳大利亚女性主义作家、近代女性主义先驱、英国剑桥大学博士杰梅茵·格里尔(Germaine
Greer)不得不对此表示出难以超越的无奈:“人人都自以为懂得性的含义是什么,但实际上只不过是认识这个字而已。性实际上是一种神秘的、暗示的、相当不明确的概念。”
那么,性,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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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有一句名言:“性就是它自身。”
毕业于美国匹兹堡大学的社会学博士李银河,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她在2009年出版的《性的问题》中这样说:“性是人类各项活动中唯一幸存的带有原始意味的活动,而人类活动的其它方面大都被锁在墙壁、栅栏和锁链之中,被锁在现代工业的大门之中。”
确实,自从成为人类,我们本能自发的、起初并不知道能致生殖的性器交媾活动,诚如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在《古代社会》中所说,已经“天然”地存在了四五百万年。而有史可查的极端化缩减性交范围的体制性婚姻变迁,又诚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言,只不过“后天”地出现了四五千年。至于给人类性交行为笼罩上神圣光环,并且被载入人类情天恨海成文史的所谓“爱情(Liebe),则又如德国社会学家尼可拉斯·鲁曼(Niklas
Luhmann,1927-1998)在《爱情作为激情》中所估算的,更不过只有两千来年。
所以,以哲学的逻辑范畴来认识:性是绝对的,有人类就有性,有人类就有性别和性行为;婚姻和爱情则是相对的,无婚、无爱,都无碍于人类之性的存在,无碍于人类性行为的发生。这就正像青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那句名言:“男人对妇女的关系是人对人最自然的关系。”
所以,以系统论的研究模式来解读:性,在人类性别社会关系的大系统中是独立存在的。它既不是爱情的产物,更不是婚姻的附件,甚至连生殖这件事,都诚如中国性学会副会长彭晓辉教授在华中师大生命科学学院《人类性学》专业课中所讲:“是性的副产品”。那么,综合上述本质,李银河博士所谓“性就是它自身”,我理解,那就是一种由本能的肉体欲望所驱使、以身心的快感愉悦为归属的能量释放系统。
因此,“爱无能”不足为人类之忧,“性无能”却倒让人类悲哀;“婚姻解体”也未偿不是一件好事,而回避和压制矛盾的“婚姻维稳”,则可能让人在持续无性的婚姻苟存中葬送了性的本质意义。
想想还是快乐主义哲学的开创者、古希腊哲人伊壁鸠鲁说得好:“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始点和终点,是最高的和天生的善。”
那么,能够给人快乐的性,能让更多人甚至全人类都快乐的性,是否就是这样一种“最高的和天生的善”呢?
我想是的。
(文/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