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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拿来主义》的解读,我与张心科教授的讨论

2023-11-16 10:46阅读:
《拿来主义》“逻辑”诊断
(本文发表于2020年2期《中学语文教学》
天津市河西区教科所 李玉山
关于《拿来主义》,公开发表的解析、鉴赏、评价、质疑等文字的总量要远远超过原文的长度。语文教师备课的时候要尽可能地梳理、整合、借鉴这些资源,以形成较为科学、理性、清晰、具体的认识与思路,从而在课堂上给学生最得宜、最到位的引导与点拨,才能让学生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最大限度地发展与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与相关学科素养。
作为一个概念或一种主张,“拿来主义”其实包含了三层意思:第一,到哪里“拿”?第二,“拿”什么?第三,怎样“拿”?我认为,这也应该成为解读《拿来主义》的最基本的路径。
在此,有必要对“解读”做一点必要的解释。百度百科上“解读”有三个义项:阅读解释;分析研究;理解体会。从教学意义上的文本处理角度,“解读”更多地属于“分析研究”:对文本的主旨观点、思路脉络、表达表现等进行具体的“分析”或深入的“研究”,根据阶段或单元教学目标,确定最合理的教学内容,选择最优化的教学策略;当然,这个意义上的“解读”也包括对文本相关元素的评价、质疑、批判等。本文所谈对《拿来主义》的解读,主要指后者;解读的基本底色则是逻辑思维方法与逻辑思维规律

第一个问题:到哪里“拿”?
这点本来最不应该成为问题,但大多数教师设计教学与实施教学时,“到哪里‘拿’”却成了问题的高频发生区。
稍有理性思维与判断力的人,读完《拿来主义》都会很自然地得出本文谈的是“对外交流”问题的结论。文章前半部分谈“送去主义”的表现及危害、谈听凭“送来”“抛来”“抛给”的弊端,实际上很明确地给出了行文的逻辑轨道及走向,即后文只能或必须在这个轨道上“合逻辑”地谈应该“怎么做”(向外国学习)。但很多教师课上给学生的结论却是“本文谈的是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问题”。
板子应该打在《教师教学用书》上。《教学教学用书》“课文研讨”部分白纸黑字地写着:“作者把批判继承文化遗产这个重大问题,精当地概括为‘拿来主义’。”“参考资料”部分选的徐中玉先生的《创新必须择旧——读《拿来主义》札记》,从题目就能看出该文对《拿来主义》题旨的理解是站不住脚的;但该文雄踞其中近二十载,对语文教师产生的误导可以说是根深蒂固。
在时下的汉语语境中,“文化遗产”约定俗成地被理解为“我国的传统文化”。也许《教师教学用书》的编者对如上的结论多少有些不够“坚信”,所以在“教学建议”部分又加上一句:“本文不仅论述对外国文化的态度、对本国文化遗产的态度,而且涉及中国与外国经济、技术往来等关系。” 我认为这话有“补牢”的功用,同时请大家注意,这里“对外国文化的态度”是放在了前位的,说明《教师教学用书》的编者“此时”的思维又脚踩“中”“外”两只船了,而且踩在“外”上面的这只脚明显力度要大些。
面对舛错昭然或前后抵牾的“观点”,教师应该能够如鲁迅先生所言“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做出自己的判断与取舍。但不能不承认的一个现实是,语文教师中“敢”(或“能”)对《教师教学用书》作质疑的,应该是极少数,绝对属凤毛麟角。
鲁迅本意要谈“对外交流”问题,为何到了众多读者的眼中,就“变身”为要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了呢?从语文学的角度看,问题出在“大宅子”的比喻上。有研究者这样解释:鲁迅太熟悉传统的语境了,以至于在向我们描述从外面拿来的别样生活时,无意中又落入传统语境的窠臼;结果语言绑架了思想,他本来是想从国外引进一套建筑,结果一不小心又掉进了传统的“大宅子”里。也有研究者认为:大宅子的比喻是用来形象地说明如何“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的,不是用来说明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两种解释各有其道理,但其中绝对有为尊者讳强言辩解的成分。“大宅子”有鲜明的中国符号特征,其中隐含着“传递”与“继承”的信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隐喻;即便放在《拿来主义》谈对外交流的整体行文背景中,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尤其是烟灯烟枪、姨太太灯元素),读者可能首先得到的提示或暗示就是“遗产”。所以,这个比喻诚如众多评论所言“生动”“形象”,但绝对称不上“贴切恰当”。学会思考,理性判断,我想这才是读鲁迅文章应有的态度。
“对外交流”是鲁迅为自己谈“拿来主义”预设的思维轨道,这点应该不会有人怀疑。分析、阐述,举例、设喻,引入、收束……都应该在这个轨道上运行,速度可疾可缓,花样尽可多变,但不能游离于轨道之外。这样才符合逻辑学上的“同一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就《拿来主义》而言,完全可以选一个有“外国”特色的喻体来替换“大宅子”,比如城堡,比如庄园,比如教堂,比如欧式宫殿……
第二个问题:怎样“拿”?
对此鲁迅说得很明确:“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这十二个字是“拿”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做法,也就是要开阔视野、分析优劣、选择判断;“拿”实际上是一个主动挑选、理性取舍的过程,也可以说“拿来”的实质与核心其实是“去拿”。鲁迅先生的这个论断无疑是正确的,也是严谨的,但细心与爱动脑筋的读者却很容易发现其后“譬喻”中行文的“不严谨”:
“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
“大宅子”的由来,居然可以“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这显然不符合中西共同认可的义利观,“骗”“抢”等行为不仁义、不道德、不合法,对这样来路不正的“宅子”,稍有是非判断力的人,都不会贸然、莽撞地接受。但是先生此时却大张旗鼓地倡议:“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所谓“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不去挑选和辨别,统统拿来。鲁迅曾经说过“没思想、没脑子,便是‘万劫不复的奴才’”,强调要开动脑筋,理性思考。然而众所周知,“不管三七二十一”这个俗语的意思就是做事什么都不管不顾不思考,放在此处无疑过于绝对。这样的“拿”显然没有做到去伪存真、去恶存善、去粗取精。
从逻辑学角度分析,上面的例子其实违反了“矛盾律”。矛盾律可以表示为:任何思想不能既是真实的又是虚假的,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即有矛盾关系的判断)不能都是“真”(正确)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错误)的,即对立中必有一错或者都错,但不可能同时正确。如果我们承认“运用脑髓,放出眼光”是正确的,那么与其矛盾、对立的“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绝对就是错误的。
有研究者认为,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对那些“徘徊不敢走进门”的“孱头”、“一把火烧光”的“昏蛋”说的,鼓励、提醒他们要“敢拿”,要有“拿”的意识和主动。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无论如何,作为分析说理的文字,绝对不能顾此失彼。我个人更倾向于这是鲁迅行文的瑕疵,当然也可以称之为“经典文本中的经典错误”。
其实,在对待“外来文化”方面,同样有“孱头”,有“昏蛋”,也有“废物”;将“大宅子”换成“城堡”“庄园”之类,这几种表现仍然存在。如何对待“外来文化”,鲁迅的建议是“占有,挑选”。按一般的事理逻辑,要考虑怎样“挑选”和“挑选”什么,然后才是如何“使用”的问题。至于“存放”“毁灭”,那是对继承来的“大宅子”里某些东西的做法;若是外来的“城堡”或“庄园”,我们只管“挑选”其中好的、有用的便是,“存放”“毁灭”是人家的事,与“去拿”的人无关(最后一段“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及“宅子是新宅子”等表述需要修改)。
第三个问题:“拿”什么?
考虑到与原文的对应关系,这个问题放到最后谈。到底要从外国“拿”什么呢?《教师教学用书》提到了“外国文化”,我认为还是恰当的。但到底什么是“外来文化”?或者“外来文化”都包括哪些?鲁迅在文中没有明言,需要读者对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做出具体全面的厘定。《现代汉语词典》对“文化”的解释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合,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可见,“外来文化”是一个很大的集合,鲁迅所谈“拿来主义”应该是能够涵盖这个集合里的所有元素的。开篇举“送去主义”者的事例,用了“别的且不说吧”把镜头拉到“学艺”上面。“别的”包括哪些呢?读者可以做合理想象;谈到“抛给”的,“不想举出”的“实例”实际指“棉麦借款协定”,是事关民生的经济方面的问题。限于篇幅,鲁迅先生主要以“学艺”为切入口,具体阐述“如何拿来”,这是行文的基本常识与基本技法。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鲁迅主张要向外国学习先进的东西,尤其首先要吸收借鉴于国家发展、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经济、技术、文学、艺术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分析说理类文章的结尾,或者总结全文,或者深化中心,或者展望前景,或者发出呼吁,方式多样,但无论如何都应该在预定的分析说理的轨道上前行,内涵不能删减或膨胀,外延也不能窄化或拓宽,这才符合“同一律”的基本要求。
文章最后说:“没有拿来的,人不能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这属于“展望前景”式结尾,实际上也明确告诉读者,要从外国“拿”与“人”的思想观念、“文艺”的发展建设有关的内容,目的是实现人精神面貌的变化和新文艺的繁荣。培养“新人”,建设“新文艺”,绝对是“拿来”的目的之所在,但这只是“拿来”终极目标大集合的必要元素而不是全部。《拿来主义》行文至此戛然而止,不能不说是个不小的缺憾。打个比方,本文开篇预设的轨道明明是八车道,结尾却变成半个车道,“外延”严重缩水,违反了“同一律”。
解决的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在后面再加上几句话,如“没有拿来的,经济不能有新发展;没有拿来的,科学不能有新进步;没有拿来的,国家不能自成为新国家”之类。这样占满了八个车道,就万事大吉了。

《〈拿来主义〉“逻辑”诊断》的逻辑诊断
(本文刊2020年第9期《中学语文教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张心科
过去的议论文阅读教学多停留在“理解”层面,师生一起揣摩这篇议论文的论点如何鲜明、论据如何典型、论证如何充分、语言如何准确。近年来,又因为受提倡创造性阅读、培育批判性思维等主张的影响,出现了许多“批评”课文的教学。这自然是有必要的,因为即便是名人大家的典范之作也未必就绝对正确。不过,只停留在这个层面不利于全面深入地把握这篇课文,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和阅读能力;也可能会让部分师生为了创造而故意否定课文,或者因为缺乏讨论而导致认识流于偏狭。所以,在理解、批评的基础上还需要讨论,即从意图入手讨论论题、论点、论据、论证。
近日,李玉山老师在《〈拿来主义〉“逻辑”诊断》中认为,《拿来主义》的论题所指(主要是讨论对外交流,而不是对待文化遗产)、论证方式(一面主张“运用脑髓,放出眼光”,一面主张“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及“不管三七二十一”,二者是矛盾的)和结论(没有提及经济、科学)“不严谨”,违背了逻辑学中的“矛盾律”和“同一律”等。这种不一味盲从的解读取向值得学习。不过,不仅他的批评本身存在问题,而且缺失了前文提及的讨论环节。
一、应是不当的批评
先说论题与论点。李老师认为“拿来”的对象是外国文化而非本国文化遗产。他认为,既然开头谈的是对外交流,按照逻辑学上的“同一律”,后面在论证时就不应该用有中国特色的大宅子为喻。其实,仔细阅读全文会发现,鲁迅在文章开头以讨论如何对待外来文化引入话题,用例证法先破(闭关主义、送去主义、送来主义)后立(拿来主义);又用对待大宅子的不当态度和做法以及对待烟灯、烟枪、姨太太等合理的态度和做法的喻证法,先破后立地讨论了如何对待中国文化遗产。前后两者只是切入的角度和论证的方法不同,论证的指向并不矛盾,如同“并蒂花开”,其中的“蒂”就是本文的核心观点:“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因为“拿来主义”所要讨论的本来就包括对待中外文化两方面的内容,所以可以分别用不同的切入角度和论证方法来讨论,以达到从两个侧面统一到一个论题(论点)上的目的;无论是在运用例证还是在运用喻证先破后立时,从文字上看都不是同时讨论如何对待中国和外国文化,而是分别论证,类似于“互文见义”,但是有关对待外国文化的态度和做法同样适用于中国文化遗产,反之亦然。所以,文章在逻辑上没有问题,而且在行文上显得更加简洁、灵活。如果前后均中外兼顾并从两方面立论,虽然可使前后两部分的结构保持一致,但是文章会显得单调、呆板。杂文不是论文,其文体的特征之一是笔法灵活。
再说论证。李老师认为鲁迅在论证过程中所持的观点是矛盾的。李老师说:“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中的骗和抢的行为“不仁义、不道德、不合法”。显然鲁迅在这里是用戏谑的口吻讽刺以达到顺戈一击的目的。李老师又认为,“所谓‘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不去挑选和辨别,统统拿来”,且这个主张与前文提出的“运用脑髓,放出眼光”相对立。其实,“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并没有错误,因为“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前面有一个限制语“首先”,作者将“拿来”分成两步:首先在态度上不应一味地拒斥,要先“拿来”;接下来的行动也不是全盘照收,而是“占有,挑选”,“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可见,二者并不矛盾。总之,鲁迅的论述并没有像李老师说的那样“违反了‘矛盾律’”。
最后说说结论与旨意。李老师又说:《拿来主义》“展望前景”式的末尾“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不应该局限于讨论“新人”“新文艺”,因为“培养‘新人’,建设‘新文艺’,绝对是‘拿来’的目的之所在,但这只是‘拿来’终极目标大集合的必要元素而不是全部”,这样结尾“不能不说是个不小的缺憾”,所以在原文的结尾最好应加上“没有拿来的,经济不能有新发展;没有拿来的,科学不能有新进步;没有拿来的,国家不能自成为新国家”。这就有点强作者所难了。结合当时的论战背景会发现,鲁迅与他人主要是围绕建设新文化(更具体地说就是文化建设中的语言文字改革、文学艺术创作等)以改造国民性而展开论争的。鲁迅讨论的问题的范围在文艺等精神层面,既没有估计也无意拓展到经济、科学等层面。鲁迅讨论的是现实的问题,既不是估计也不想就此讨论抽象的哲学。《拿来主义》中的“拿来”有具体所指,不能泛化为一切,不能也不必随意“抽象”。今天日常话语体系中的“拿来主义”是脱离历史语境经过“抽象”后的结果。我们对待鲁迅的《拿来主义》,不能以“抽象地”继承后的结果去判定“具体地”继承的局限。“拿来主义”已成为一个超越时空适应范围极广的哲学命题,《拿来主义》却是在特定时空下针对特定问题写成的一篇杂文。所以,我们不能以今律古、强人所难。总之,不能把“拿来主义”的“抽象意义”等同于《拿来主义》的“具体意义”,进而说鲁迅“违反了‘同一律’”。如果借用下文将要提及的冯友兰的对待文化遗产的主张,正确的做法可能是在讨论《拿来主义》这个文本时应关注其“具体意义”,在讨论文本中涉及的“拿来主义”这个命题时应关注其“抽象意义”。
二、可做适当的批评
首先是论点。作者主张实行拿来主义,反对实行闭关主义、送去主义等。如果双方是敌对关系,对于强者来说,弱者实行拿来主义,势必会增强自身的实力而削弱强者的实力;如果仅是文化等被拿去问题还不大,如果是经济、器械(尤其是武器)被一味地拿去,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站在国家、民族本位的立场,有时实行闭关主义、送去主义,更有利于其自身发展。因此,作者在《拿来主义》中并没有从文化主体双方的立场可能存在差异的角度去讨论拿来主义,而只是从“我”方的立场出发去讨论对待他者的文化的态度和做法,即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照单全收,要辩证地分析。
其次是论证、论据。作者两次采用先破后立的方式,分别用例证和喻证的方法讨论了如何对待外国文化和我国传统文化。虽然对象(角度)不同,但观点一致,即前文所说的“互文见义”。虽然在行文上避免了重复单调,但是因为前半部分是讨论如何对待外国文化的,会给人感觉下文只是换了一种论证方法而实际上仍是在讨论如何对待外国文化。这种杂文的笔法反不如一般严正的议论文那样在每一次讨论的开头明确地指出要讨论的对象和观点而显得一目了然。
再看论证方法。相较于严正的科学论文,杂文常采用生活化的说理,作者在求真的基础上还会关注听众的接受心理,所以要提供熟悉的语境、采用形象化的说理方法等,不过弊端也会随之而生。例证法的好处是能用典型的事例证明论点,其弊端是典型的未必就是普遍的,往往会存在反例。在运用例证法时,除了要保证例子的正确、典型外,还要尽可能地规避出现反例,而这恰恰是十分困难的。作者在批评送去主义时,举的例子是徐悲鸿和刘海粟去国外办画展,梅兰芳在国外演京剧,这三人的行为未必就不当,贡献也不小,更不要说林语堂、冯友兰等人用英文发表的系列介绍中国文化的论著让西方认识了中国,这些在西方产生了积极而巨大影响的论著恰恰是推行“送去”主义的产物。喻证的好处是形象生动,其弊端是往往所指不明。文中的大宅子、烟灯、烟枪、姨太太等喻体所指,只能依其本身带有传统中国特有的且属“遗留”的性质及其与开头讨论的对外文化是相对的关系来判断其为传统文化遗产。因为所指不明,所以极易导致读者产生文章仍是沿着讨论如何对待外国文化的思路在论述而只是换了一种论证方法而已的误解。
三、开展适度的讨论
阅读论辩性的课文,不能不合逻辑地批评。在适当地批评之后,应开展适度的讨论,对作者要同情地理解,进而修正其说法,寻找新视角,补充新论据,讨论新问题。首先要采用知人论世的方式理解其意图(为什么要这样说),进而讨论此话题还可以从哪些角度立论,观点是否要加限制条件,可以替换或补充哪些论据,可以从哪些层面进一步论证等。
关于论题和观点。语文教科书和教师教学教学用书采用知人论世的方式确认本文的题旨:因为胡适等自由主义者曾主张全盘西化,1930年代一些左翼作家则对其全盘否定,一些官员、名人主张恢复读经。面对当时流行的西化、闭关、复古等绝对的主张,1934年鲁迅借《拿来主义》主张对待中外文化要采取辩证的态度,即批判地继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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