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起渊源来,围着棺材转的人应是法师之末流,故称之为法师亦未尝不可。但比起削发的法师来,他们确只能算是承其余绪者。他们有家有室,喝酒吃肉,戴发而不修行,只是在有人家办丧事或为鬼魅所祟时才披上迦裟,戴上僧帽,咿咿呀呀地念上几段连自己也不懂的经,歪歪斜斜划几道符,在屋子里打上几个小时的转,算是完事。然而,你们确也不妨称其为“集大成者”,因为他们所做的法事确乎有点集儒释道巫四者之大成者的味道,是一盆不折不扣的“大杂烩”。虽说如此,他们却是吾乡不可或缺的人物。
凡人有生必有死,但在吾乡,死似乎是比生更为重大的事情。这从吾乡民俗中对祖先之崇敬与丧事之隆重可见一斑。《彖》曰:“履霜坚冰”,对死人的重视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是很自然的事儿。正因为如此,法师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法师的职责在于把人们引入一种神秘的气氛之中,令人感觉到死人或祖先之神圣。因此,法器与繁琐的仪式在法师是不可少的。我国号称礼仪之邦,对于礼仪能产生神圣感这一点,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礼记》云:“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于此可见我们古人对“礼”的理解可谓冠冕堂皇。维持古人对帝王的崇拜而不少衰者,恐怕就在于帝王的仪仗与繁琐的礼节。从这一点看来,帝王者,实乃法师之流亚也。闲话少讲,还是回到吾乡的祖先崇拜这个问题上来吧。但是祖先崇拜与丧事之隆重是二而一的事情,而且祖先崇拜是我们的国粹,所在皆有,倒不如只谈谈吾乡之丧事与围着棺材转的人更为切题:
在吾乡,喜事可以不大操大办,甚至不办,但丧事却不可不办,而且花费往往要超过办喜事。人死了,当然不可不埋。既要埋,便要埋得风光,埋得热闹,一来见得后人有用,二来可以见出后人的孝顺,于生人或于死人,都是大有面子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故即使因办丧事弄得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的人往往大有人在。一则人言可畏,谁也不想背一个“不孝”之名,二则人人都存着一个求祖先保佑自己升官发财,兴旺发达之心,所以即使是在生的时候虐待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