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市场化进程的涌流当中,“徐工”事件闹得是沸沸扬扬,尘埃尚未落地,“洛阳轴承”何去何从的话题烽烟又起。对于前者钱皮是欲言又止,但是,对于家住洛轴门口的钱皮来说,对后者就是欲罢不能不吐不快了。
一系列案件的背后争执的焦点落在了国资是否被贱卖,以及是否应该被卖掉这个问题上。然而,这还不是最根本的问题。
在谈论以双方交换为表现形式的市场经济的时候,《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指出,交换经济的制度前提是私有制。也就是说,交换者必须是对商品拥有所有权的私有者,否则他不具有交换者资格,说白了,在私有制度下,一个人不可以把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去交换。
说到此地大家就明白了,钱皮要说的是,无论是“徐工”也好还是“洛轴”也罢,到底谁有权把它们拿到交易场上来?出售之后的收益归谁所有?
在“徐工”和“洛轴”的案例当中,我们都看到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的身影,当然其具体执行者都离不开当地的“国资委”。一般人很容易把这种局面看作是代表国有资产的“国资委”在处理国有资产,是一种国家行为,但是,这种理解有着严重的偏差。
大家都知道,在税源的分配上我国有“国税”和“地税”之分,国税所得归国家所有,地税则归属地方财政支配。实际上,由于国资委如同行政机关一样层层设立机构,导致各地“国资委”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的“地资委”,更多地代表者地方的利益,而不是以它的名字所表明的是国家利益的代表。当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方面,造成如今局面有其历史原因,不再深议。这里要问的是,究竟谁有权处理“徐工”和“洛轴”的国有资产。
如果不论是什么地方的国有资
一系列案件的背后争执的焦点落在了国资是否被贱卖,以及是否应该被卖掉这个问题上。然而,这还不是最根本的问题。
在谈论以双方交换为表现形式的市场经济的时候,《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指出,交换经济的制度前提是私有制。也就是说,交换者必须是对商品拥有所有权的私有者,否则他不具有交换者资格,说白了,在私有制度下,一个人不可以把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去交换。
说到此地大家就明白了,钱皮要说的是,无论是“徐工”也好还是“洛轴”也罢,到底谁有权把它们拿到交易场上来?出售之后的收益归谁所有?
在“徐工”和“洛轴”的案例当中,我们都看到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的身影,当然其具体执行者都离不开当地的“国资委”。一般人很容易把这种局面看作是代表国有资产的“国资委”在处理国有资产,是一种国家行为,但是,这种理解有着严重的偏差。
大家都知道,在税源的分配上我国有“国税”和“地税”之分,国税所得归国家所有,地税则归属地方财政支配。实际上,由于国资委如同行政机关一样层层设立机构,导致各地“国资委”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的“地资委”,更多地代表者地方的利益,而不是以它的名字所表明的是国家利益的代表。当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方面,造成如今局面有其历史原因,不再深议。这里要问的是,究竟谁有权处理“徐工”和“洛轴”的国有资产。
如果不论是什么地方的国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