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四节 吉芬商品存在与消费者均衡或等边际原理相矛盾
2011-04-19 00:55阅读:
上述证明吉芬商品的非存在性是以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作用的存在为条件的。然而,由于希克斯(Hicks
1939)认为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对于需求法则的成立是既非必要的,也非充分的条件。只要满足边际替代率递减原理,需求法则就照样成立。那么,我们就撇开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序数效用分析法来分析吉芬商品存在与消费者均衡或消费者最优化消费的矛盾。在图9—2中,我们知道,在吉芬商品X价格由P1X下降到P2X
时,消费者一定的货币支出购买X和Y在新的组合上达到效用最大化或者均衡时E2点上应该有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E2点的X和Y的两种商品组合上,在吉芬商品X上支出的最后1单位货币所得效用等于在Y商品上支出最后1单位货币所得效用。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在X为吉芬商品的条件下,消费者的一定货币支出真的实现了效用最大化吗?其实不然。因为,在吉芬商品边际效用递增的条件下,在P2X的这一价格水平上,消费者如果把原来支出在Y商品上的最后1单位货币用来继续购买X商品,则所得总效用就会更大,并且,在E2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