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18万元发放方式筹划
2012-09-15 22:50阅读:
年薪制人员,税前年薪18万,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多少?税后实际可得多少?如何尽量合理避税?
另一网友给出的回答为:(分别取得满意回答及推荐答案)
1.((180000/12-3500)*25%-1005)*12=22440
2.180000-22440=157560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你真棒,学习了
见网址: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74146225.html
这个问题中,提问者提出了三个问题,网友在回答了解答了其中的前面二个,还有一个“如何量合理避税”,没有作出回答。其实,提问者最关心的倒是第三个问题,出就是如何筹划年薪的18万元发放方式,从而达到少缴税,而使自己个人所得最大化。
本人当时也参与了此问题解答的拟稿。但定稿后却发现已有推荐答案,为了防止拖累采纳率,而没有提交。
但我觉得该问题财务人员有实用价值,所以改为在我的博客中提交,同广大网友们作个交流。如果有更好节税计算方法,也请给列出。
对于税前年新18万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根据发放方式不同,而出现不同应纳税额。现分析计算如下:
第一种情况:将18万元按月平均发放。
1、
月发放数180000÷12=15000
2、
月应纳税所得额=15000-3500=11500
3、
月应缴税额=11500×25%-1005=1870
4、
全年应纳个税额
1870×12=22440
第二种情况:将年薪18万元,分为平时月度发放和年终一次性发放,并按政策分别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甲方案:
运用平均发放适用税率的上一档税率,并用足该档次税率的上限额。
如全部平均按月发放的适用税率为25%,那么上一档税率为20%。查税率表中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的上限额为9000元,加上扣除标准3500元,所以每工资发放按12500元计发,余下的采用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的方法。
平时每月发12500元,全年月度应缴个税[(12500-3500)×20%-555] ×12=
14940元
年终一次发放300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政策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缴个税为:
30000*10%-105=2895
全年应缴纳个税
14940+2895=17835
乙方案:
先用足年终奖适用税率对应级距的上限额,余下的按12个月平均发放。
根据甲方案年终奖行用税率为10%,查税率表中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的上限额为4500元,那么将年终奖发放安排为4500×12=5400,那么月度发放为126000元,则每月10500元。
平时每月发10500元,全年月度应缴个税[(10500-3500)×20%-555] ×12=
10140元
年终一次发放540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政策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缴个税为:
54000×10%-105=5295
全年应缴纳个税
10140+5295=15435
所以在年薪18万元的情况下,安排一次性年终奖发放54000元,其余的按每月平均发放时,其个人税后实际所得能达到最大化,比平均分月发放多得7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