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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公司股东告知函的公告

2017-07-14 12:03阅读:
李云春先生《关于本人签订收购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0%股份的协议及相关事项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李云春先生与广州嘉合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沃森”)共同签署了关于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生物”或“标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同时,李云春先生就收购诺诚生物股份及相关事项向公司作出了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7年7月12日,公司股东李云春先生与嘉合沃森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 合同书》,嘉合沃森拟按照股份转让合同书的约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诺诚生物4,200 万股股份(占诺诚生物全部股份的5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李云春先生 同意受让嘉合沃森所持有的标的股份及与标的股份相关的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60,000万元人民币。此次收购后,公司后续如具备收购条件且决定收购诺诚生物股份时,李云春先生将无条件将所收购的诺诚生物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转让给公司。 二、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背景 狂犬病是病死率几近100%的急性传染病,目前尚无特殊有效的治疗方法, 接种狂犬病疫苗系唯一有效的预防措施。近年来狂犬病疫苗的需求快速提升,我国狂犬病疫苗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诺诚生物是国内知名的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其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系自主创新、首次应用生物反应器及disks载体,大规模高密度培养Vero细胞、繁殖狂犬病毒、精制而成的产品,生产工艺在国内处于领先
地位,产品品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诺诚生物现生产和销售的唯一产品为人用狂犬病疫苗,公司目前在研产销等方面均尚末涉及人用狂犬病疫苗相关产品。 2、协议各方 (1)甲方(受让方):李云春 (2)乙方(转让方):广州嘉合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NRL07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晓征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田边村1号3层自编D342房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股东:广州市嘉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嘉合沃森持有标的公司4,2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全 部股份的50%。 与公司的关系:嘉合沃森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标的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86086271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菊妍 注册资本:8,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20日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路406号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诺诚生物另一方股东为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诺诚生物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企业,为国内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主要生产企业,拥有完全符合GMP标准的生产车间10,000余平方米。其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的生产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品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三、股东的相关说明 李云春先生在告知函中说明:在此次收购完成后,若未来沃森生物布局人用狂犬病疫苗领域时,李云春先生将无条件同意把所收购股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出让给沃森生物,李云春先生及其关联方将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收购相关事项的议案时,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予以回避表决,以确保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不受到任何损害。若公司一直不具备收购该部份股权的条件,则未来李云春先生进行对第三方转让该部份股权时,需先行取得公司作出放弃优先购买的决定方可进行。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未来是否收购以及以何种方式收购诺诚生物股份等事项尚需由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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