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历史回顾系列之二(1962-1967)
2007-07-27 16:44阅读:
中国南方航空历史回顾系列之二(1962-1967)
1962年5月,湖北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竣工后,武汉——老河口航线停航。此航线于1959年5月,由民航广州管理局飞行中队,使用立二型飞机执行任务,每周3班,主要是配合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而开辟的航线。
1962年10月,民航广州专业飞行大队扩编,民航广州管理局专业飞行大队二中队(1959年始驻武汉,1960年队部设置在广州,俗称武汉中队)扩编为民航广州管理局专业飞行二大队,队部由广州白云机场迁至湖北武汉南湖机场。下设三个中队,称为专业飞行四中队、五中队和六中队,其中六中队驻湖南长沙(在原驻长沙的专业三分队基础上组建,亦称长沙中队)。
1962年,民航广州专业飞行大队扩编,民航广州管理局专业飞行一大队在原河南的飞行队伍基础上成立,下设3个中队,朱天秀任大队长,由民航河南省管理局代管。
1963年7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民航系统的飞行单位实行番号排序,驻广州白云机场的民航运输飞行大队命名为“中国民航第四飞行大队”(简称第四飞行大队),张汉三任大队长,王建平任政委。
1963年8月,驻河南的民航广州管
理局专业飞行一大队改番号为“中国民航第二十八飞行大队”,直属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由民航广州管理局管理。
1963年,民航广州管理局专业飞行二大队(驻武汉)改番号为“中国民航第二十七飞行大队”,直属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由民航广州管理局管理,其驻武汉的空勤人员,由民航湖北省管理局代管,驻长沙的空勤人员,由民航湖南省管理局代管。
1964年8月7日,民航广州管理局开辟广州——南昌——杭州——上海航线,使用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
1965年4月15日,民航湖南省管理局开通长沙——常德航线,由民航第二十七飞行大队驻长沙的三中队,使用运五型飞机执行航班运输任务,每周飞行3班。
1965年8月,中国民航第二十二飞行大队,番号改为“中国民航第十一飞行大队”,付传金任大队长。
1965年9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全国民航飞行大队的编号进行统一调整:驻广东的中国民航第四飞行大队改名为中国民航第六飞行大队,驻湖北的中国民航第二十七飞行大队改名为中国民航第十五飞行大队,驻河南的中国民航第二十八飞行大队改名为中国民航第十六飞行大队。
1966年9月,中国民航第十一飞行大队由驻北京机场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机场。
1966年10月,中国民航第十六飞行大队由驻河南郑州搬迁至河南南阳机场。
1966年11月,民航广州管理局开辟广州——南昌——上海航线,使用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
1966年11月,民航广州管理局恢复武汉——宜昌——恩施航线,使用立二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此航线1959年4月——11月,由民航广州管理局飞行中队,使用立二型飞机不定期飞行。
1967年,民航广州管理局为了湖北航空运输的需求,从驻广州的飞机中调拨2架立二型飞机驻湖北武汉南湖机场,担负从武汉始发的航班运输任务,飞行建制归属民航第十五飞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