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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打气球究竟该当何罪?

2017-01-03 13:30阅读:


这两天,天津赵大妈因摆摊打气球获刑的事,仍是众多网友的议论热点: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什么概念?这样的枪支认定标准合不合乎法理和情理?如同赵大妈这样摆摊打气球也要判刑3年6个月,这样的量刑是不是重了?说千道万也就是一句话,对这事,很多人都想不通。——浙江之声特约评论员朱成方

跟你说句大实话,对赵大妈摆个玩具枪打气球的小摊被判刑3年6个月的事,我也想不通。当然,最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公安部的那个有关枪支的认定标准了: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什么概念?也就是当那把玩具枪发射弹丸的力度相当于隔着桌子扔一把豆子到脸上,要是公安部门真的把这样的东西也当作枪支的话,那么,小孩子在玩的皮弹弓算不算“枪支”呢?那个力度可远远不止1.8焦耳/平方厘米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赵大妈的射击摊,这样的摊子,在全国各地真可谓多了去了。算上赵大妈的前任,在天津市的摩天轮下摆射击摊也是长年累月的事,那么多摊贩,从来没有哪个警察跟他们讲一讲1.8焦耳/平方厘米的事,没有一个摊贩知道他们的玩具枪可能涉嫌违法了。可见,警方在执法之前,这一块的普法教育是空白的。摊贩们可不是河里的鱼,想什么时候抓就下手抓
了。很明显,警方“不教而诛”的作派,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看,是有所欠缺的。
我们不妨还可以从赵大妈所谓“非法持枪”的出发点来分析,她买下这个摊位,完全没有“持枪伤人”的想法,只是为了养家糊口罢了。她知道,这样的玩具枪伤不了人,在她的射击摊上,也没有发生过持枪伤人的事。赵大妈拥有这些玩具枪,与那些持有真正具备杀伤力的枪支、且心怀叵测的非法持枪者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说说量刑标准的事了。据报道,全国各地类似案件有23个,其中17个被判缓刑,3个案件被判管制,3个案件被判实刑。可见,执法不统一,量刑标准可松可紧,反而让人产生法律的尊严也是可以撞运气、打折扣的感觉。
都说是“老百姓心头有杆秤”,这秤砣么,就是公序良俗,就是道德尺度。就这起案例来说,为啥很多人对赵大妈被判3年6个月会想不通,就是因为赵大妈从事的射击摊,它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很多人心里认定的“不应该犯法的事”。既然那么多人都认为这事它就不该犯法,但偏偏就违法却判刑了,那么,我们是否就该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的法律出问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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