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讯(300555)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
2023-03-26 17:09阅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查明:
2021 年 9 月至今,路通视信的控股股东为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实际控制人为林竹。林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直接任职及委派人员任职控制余姚合家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余姚合家)、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城人工)、浙江余姚宏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宏晟)、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城市)、余姚华晟云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华晟)、华晟国联(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国联)、浙江余姚信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信晟)、浙江余姚昌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昌晟)、浙江余姚华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华元)、广州云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云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有关规定,林竹为路通视信的关联自然人,华晟云城、余姚合家、云城人工、余姚宏晟、华元城市、余姚华晟、华晟国联、余姚信晟、余姚昌晟、余姚华元、广州云晟均为路通视信的关联法人。2021 年度发生资金占用金额为 8,650 万元,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3,564.02 万元)的 13.61%;2022 年 1-6 月发生资金占用 4,030 万元,占 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64,055.23 万元)的 6.2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一)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林竹给予警告,以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以路通视信董事长身份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合计处以两百五十万元罚款;(三)对蓝宇、黄茂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九十万元罚款;(四)对马海钦
2021 年 9 月至今,路通视信的控股股东为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实际控制人为林竹。林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直接任职及委派人员任职控制余姚合家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余姚合家)、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城人工)、浙江余姚宏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宏晟)、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城市)、余姚华晟云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华晟)、华晟国联(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国联)、浙江余姚信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信晟)、浙江余姚昌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昌晟)、浙江余姚华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华元)、广州云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云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有关规定,林竹为路通视信的关联自然人,华晟云城、余姚合家、云城人工、余姚宏晟、华元城市、余姚华晟、华晟国联、余姚信晟、余姚昌晟、余姚华元、广州云晟均为路通视信的关联法人。2021 年度发生资金占用金额为 8,650 万元,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3,564.02 万元)的 13.61%;2022 年 1-6 月发生资金占用 4,030 万元,占 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64,055.23 万元)的 6.2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一)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林竹给予警告,以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以路通视信董事长身份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合计处以两百五十万元罚款;(三)对蓝宇、黄茂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九十万元罚款;(四)对马海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