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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名词活用新论(上)

2007-11-08 11:30阅读:
【摘 要】古代汉语中存在着大量的的词类活用现象,其中以名词的活用最为复杂。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分为扩展式活用和引申式活用;名词的使动用法可分为名词自身的使动用法和名词活用为动词后的使动用法。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丰富语言的表达,和丰富语言的文学性。

【关 键 词】名词活用;词类假借;陌生化;蕴藉性

一、综述

汉语的词类划分,其实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奠定了基础。每一个词的词类归属都是比较固定的,这些词的基本功能也与现代汉语大体相同。但是,在古代汉语中,有一些词可以根据语言习惯灵活地运用,在句子中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由一类的词临时用作另一类的词,这种现象就叫做词类活用。比如《史记·陈涉世家》:“将军身被坚持锐。”这里的“坚”和“锐”原本都是形容词,在句中临时用作名词,充当“被”和“执”这两个动词的宾语;又如《韩非子·说林上》:“夫以人言善我,必以人言罪我。”这里的“善”和“罪”原本分别是形容词和名词,在句中都临时用作动词,充当谓语。这种活用现象在古代汉语,特别是上古汉说中极为普遍,在现代汉语中也有一定的保留,如“铁了心”、“丰富词汇”等。
在古代,学者们便对这一现象引起注意,并提出来了“实字活用”这一概念,但由于我国的语法研究起步较晚,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对此的较系统的论述。到了清代后期,随着外国学术的进入,中国学者开始关注汉语中的语法现象。在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学理论专著《马氏文通》中,马建忠提出了“词类假借”说,并第一次从语法的高度进行了论说:
动字既类,其用不紊,其为体也无方,名字、代字、静字、状字皆假借焉。(《实字卷之五·动写假借五之一》)
状字本无定也,往往假借他类字为状字者,然必置先于其所状。(《实字卷之六·状字假借六之二》)[1]
这里所说的“字”即我们现在所讲的“词”马建忠认为,“动字”和“状字”皆可由“他字”假借而来,所说的正是名词、形容词等活用为动词以及名词、动词等用
作状语的词类活用现象。尽管《马氏文通》在词类的划分上存在着诸多不足,但在汉语语法研究上却是有着拓荒者意义的。
值得一提的是,词类活用与词的兼类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兼类,说的是一个词同时兼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意义,这种兼具是该词所固有的,它的每个词类的意义也是固定的。而词类活用则是词类间的临时换用,这种换用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语言环境,而且活用后的意义也是不固定的。如《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中的“君”和《孟子·公孙丑上》:“得百里之地而君之”中的“君”虽然都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但它们的动词意义却不相同,分别是“行君道”和“统治”。有的资料把“词类假借”称作“词类通假”,其实更为贴切,“通假”一词更能说明这种活用的临时性。
名词的活用,应该算是古代汉语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词类活用现象了,本文便对这一现象进行论说。
名词的活用,古人称之为“实字活用”。便其“活用”的涵义与我们现在说讲的不同。 “词类活用和词的本用是相对的,其鉴定标准是语法功能。……而‘实字活用’主要说的是名词的意义转换,其鉴定标准是意义功能。”[2]这里所说的“实字”其实就是现在所说的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活用”指的就是将名词用作表示动作行为的词。“实字活用”其实就是“实字用活”的倒装。清代学者袁仁林在谈到“实字活用”的时候如是说:
实字虚用,死字活用,此等用法虽字书亦不能遍释,如“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墟其国,草其朝”;“生死肉骨”;“土国城漕”这类,上一字俱系死实字,一经如此用之,顿成虚活,凡死皆可活,但有用不用之时耳。从其体之静者,随分写之,则为实为死;从其用之动者,以意遣之,则为虚为活。用字之新奇简练,此亦一法,然其虚用活用,和由上下文知之,若单字独出,则无从见矣。
虚用活用,亦非修辞者勉强杜撰如此,盖天地间虚实恒相依,体用不相离,至静之中而有至动之理,凡物皆然。彼字之死实者,亦一物也,故其理自然可以如此,然于本义,则在离即之间矣。后世字书,每摭前人所用,注于本字之下,一似古来造字之时,便有此义。究竟耳目只耳目,视听只视听,造字之始,自是体用各出而不相假。迨涉笔用之,而始得其虚活处,然亦必籍上下文,乃可照出,不能单行见意,此可知造字时未尝先寓义于此,不过用之者因其有自然之理而通其一时这意耳。细阅字书,盖亦有不能尽注者,见字义自有源流,当分别观;又以见遣辞者,因其义而以意遣之,又有此活法,固未尝拘板也。[3]
袁仁林的话主要透露了三个方面的意思。首先,活用的实字本来只表示人或事物,它们与表示动作的动词在意义上各有源头。实字活用,是说语言的使用者根据自己的想法,临时使之具有动词的意义。因此,实字活用后的具体意义在一个独立的实字上是看不出来的。其次,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都具有活用的可能。也就是说,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都可以活用为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这种理论也被现在的一些语法学家所接受,他们认为,古代汉语中的名词“用如一般动词的则相当普遍”,[4]实际上就是对“凡死皆可活”的理论的延续。最后,实字活用后的意思是多样的。分析实字活用后的意义,要根据上下文和具体的语境,有些字书将实字活用后的意义“注于本字之下,一似古来造字之时便有此义”,这种做法就大错特错了。
值得说明的是,古人所说的“活用”,说的是词汇意义上的转变,今天所讲的词类活用,则是着眼于语法功能上的变化。而且,“实字活用”实际上指的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但是,古代汉语中名词活用的结果,并非仅限于动词,下面我们就对古代汉语名词活用现象进行分类细说。

二、名词活用为谓词性词语

正如前面所说,古代汉语中的名词并不仅仅可以活用为动词,如有的名词活用后成为动词结构,有的则成为介宾短语,所以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不妨将这种现象称为名词活用为谓词性词语。名词活用为谓词性词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指的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转而表示与该人或事物相关的动作行为。这里的“一般动词”是相对后面要说到的几种特殊用法而言的。清人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中说的“执持于手谓之手,……怀抱于腹谓之腹,……手所拍之谓之手,足所踏之谓之足,……以女妻人即谓之女,以食饮人即谓之食”说的就是这种现象。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有以下两种类型:
1.扩展式活用
活用后的名词虽然在形式上仍是一个词,但是它所表示的却是一个动词结构的意义,这种名词活用现象叫作扩展式活用。根据其所表示的动词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偏正式和述宾式两类。
(1)偏正式,即名词活用为表示偏正关系的动词结构。如:
①左右欲兵之。(《史记·伯夷叔齐列传》)
②左右欲刃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从左右,皆肘之。(《左传·宣公二年》)
④卫鞅曰:“法之下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史记·商鞅列传》)
⑤庄公升坛,曹子手剑而从之。(《公羊传·庄公十三年》)
例①、②中的“兵”和“刃”都是“用兵刃砍杀”的意思,这里的“兵刃”是“砍杀”这个动作的状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偏正结构;例③中的“肘”是“用肘撞”的意思,这里的“肘”是“撞” 这个动作的状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偏正结构;例④中的“法”是“依法惩办”的意思,这里的“法”是“惩办” 这个动作的状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偏正结构;例⑤中的“手”是“用手握着”的意思,这里的“手”是“握” 这个动作的状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偏正结构。
(2)述宾式,即名词活用为表示述宾关系的动词结构。如:
①许子冠乎?(《孟子·滕文公上》)
②虞不用百里溪而亡,秦用之而霸(《孟子·告子下》)
③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
④乡长者而履,跪而迁履,俯而纳履。(《礼记·曲礼上》)
⑤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左传·隐公元年》)
例①中的“冠”是“戴帽子”的意思,这里的“帽子”是“戴” 这个动作的宾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述宾结构;例②中的“霸”是“称霸”的意思,这里的“霸”是“称” 这个动作的宾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述宾结构;例③中的“道”是“合于道”的意思,这里的“道”是“合” 这个动作的宾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述宾结构;例④中的“履”是“穿鞋”的意思,这里的“鞋”是“穿” 这个动作的宾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述宾结构;例⑤中的“隧”是“挖掘隧道”的意思,这里的“隧”是“挖掘” 这个动作的宾语,在语义上构成了一个述宾结构。
2.引伸式活用
活用后的名词所指的动作行为与原来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在词汇意义上存在着某处内在的联系,这种词义的变化过程类似于词义的引伸。这里说的引申是仅就活用前后的意义联系而言的,也就是说,在理论上二者存在着引申的可能,但在具体的语言实践中并未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所以我们把这种活用叫作引伸式活用。如:
①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礼记·学记》)
②得百里之地而君之。(《孟子·公孙丑上》)
③踵门而告之公。(《孟子·滕文公上》)
④吾不能以春风风人,以夏雨雨人。(《说苑·贵德》)
⑤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例①、②中的“君”原本是“君主”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统治”;例③中的“踵”原本是“脚后跟”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到达”;例④中的“风”和“雨”原本就是指自然界中的风和雨,这里的意思是“吹拂”和“滋润”;例⑤中的“目”原本是“眼睛”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看”,进而引伸为“使眼色”。
从例句中可以看出,名词活用后所指的动作行为,其实是这个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属性或职能。比如,君主是拥有统治权的人,用“君”来表示“统治”的意思,从词义上来讲是一种引伸。再如,“看”是眼睛的功能,用“目”来表示“看”的意思,也是词义的一种引伸。当然,这种引伸是暂时性的,它是就名词活用前后的意义关系而言的。

(二)名词的使动用法

使动用法就是指“句子中作谓语的动词(包括用如动词的形容词、名词等)和宾语不是一般的支配关系,而是主语使宾语的表示的人或事物成为这一动作的施事者。”[5]换句话说,就是谓语动词具有使宾语怎样怎样的能力。
“在古代汉语里,名词也偶然用如使动。”[6]也就是说,古代汉语中,名词的使动用法并不多见。名词的使动用法,本质上就像我们在后面要说到的名词意动用法一样,是名词活用为动词的一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名词的使动用法,而古人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动词来理解。在古人的眼中,用为使动的名词不过是表示某种动作行为罢了。例如《战国策·秦策》:“今欲并天下,凌万乘,诎敌国,制海内,子元元,臣诸侯,非兵不可。”姚宏注:“子,爱也。元元,善也。”
1.名词自身的使动用法
名词的使动用法说的是主语使宾语成为用如使动的这个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如:
①鲁欲将吴起。(《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②太后岂以为臣后爱,不相魏其?(《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③天子不得而臣也,诸侯不得而友也。(刘向《新序·节士》)
④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史记·项羽本纪》)
⑤鄂侯争之急,辩之疾,故脯鄂侯。(《战国策·赵策》)
例①中的“将吴起”是“使吴起为将”的意思;例②“相魏其”是“魏其侯为相”的意思;例③中的“臣”和“友”省略了宾语,是“使之成为(自己的)臣子”和“使之成为(自己的)朋友”的意思;例④中的“王之”是“使之成为王”的意思;例⑤中的“脯鄂侯”是“使鄂侯成为肉干”即“把鄂侯做成肉干”的意思。
2.名词活用为动词后的使动用法
前面所举的例句,都是主语使宾语成为用如使动的这个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是典型的名词使动用法。但是,在古代汉语中,还有一些名词用如使动的现象,不能用这种方法来解释,如:
①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②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史记·晋世家》)
③(书)处则充栋宇,出则汗牛马。(柳宗元《陆文通先生墓表》)
④故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史记·苏秦张仪列传》
⑤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战国策·赵策》)
例①中的“肉骨”是“使白骨生肉”的意思;例②中的“国异姓”是“使异姓封国”的意思;例③中的“汗牛马”是“使牛或牛马出汗”的意思;例④中的“东苏子”是“使苏子东去”的意思;例⑤中的“臣诸侯”是“使诸侯臣服”的意思。
以上这些句子,虽然都是名词用如使动,但却不能用“主语使宾语成为用如使动的这个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来理解。“肉白骨”决不能理解成“使白骨成为肉”,“汗牛马”也决对不能理解成“使牛马成为汗”,“东苏子”更不能理解成“使苏子成为东方”。在这里,使动的结果已经不是表示名词含义的人或事物了,而是表示动词含义的动作行为。对此,我们可以将其与动词的使动用法做一下比较:
①焉用亡郑以陪邻?(《左传·僖公三十年》)
②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史记·陈涉世家》)
③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论语·季氏》)
④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⑤尝人,人死;食狗,狗死。(《吕氏春秋》)
例①中的“亡郑”是“使郑亡”的意思;例②中的“忿恚尉”是“使尉气恼”的意思;例③中的“来”省略宾语“使之来”的意思;例④中的“走”也是省略宾语“使之走”的意思;例⑤中的“尝人”是“使人尝”的意思。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前面所举的名词用如使动的例句,同动词的使动用法在语法意义上是相同的,都是主语使宾语发出谓语动词所指的动作行为。因此这样的名词用如使动的现象,可以称之为名词活用为动词后的使动用法。

(三)名词的意动用法

意动用法就是指用做谓语的动词认为或以为宾语如何如何。
一般来说,“名词的意动用法是指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意思上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是用做谓语的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7]简单地说,就是主语认为宾语是用如意动的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如
①今也小国师大国而耻受命焉,是犹弟子而耻受命于先师也。(《孟子·离娄上》)
②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而闻命矣。(《孟子·万章上》)
③士之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
④友风而子雨。(《荀子·云赋》)
⑤贫则父母不子,富则亲戚畏惧(《战国策·秦策》)
例①中的“师大国”是“以大国为师”的意思;例②中的“臣尧”是“以尧为臣子”的意思;例③中的“耻恶衣恶食”是“以吃穿不好为耻辱”的意思;例④中的“友风”和“子雨”是“把风当作朋友”和“把雨当作子女”的意思;例⑤中的“子”省略了宾语,是“以之为子女”的意思。

(四)名词作状语

在现代汉语中,一般只有时间名词才可以作状语,普通名词用作状语的现象是极为少见的。但是在古代汉语里,时间名词和普通名词都可以用作状语,这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古代汉语里的时间名词作状语,如《庄子·养生主》:“良庖岁更刀,割也;族疱月理刀,折也。”这里的时间名词“岁”和“月”都是谓语动词“更”的状语,义为“每年”、“每月”。在这里,“岁”和“月”用作状语,虽然发生了词义上的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其作为名词的词性类属。又如《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史记·田单列传》:“田单兵日多,乘胜,燕日败亡。”《左传·昭公十六年》:“日起请夫还,执政弗义,弗敢复也。”这三句中用作状语的时间名词“日”,分别是“每日”、“日渐”和“往日”的意思。由于时间名词作状语不属于词类活用的现象,这里便不再进行讨论了。
普通名词作状语,在过去有些人认为是名词活用为副词。这样说其实是不规范的,即使是在现代汉语里,也并不是只有副词才能作状语。《马氏文通》中所提到的“状字”也不仅仅指的是今天所说的副词,而是包括名一部分形容词、时间名词等在内的可以直接用作状语的词语。在古代汉语里,用作状语的普通名词,和前面我们提到的扩展式引申一样,虽然在形式上还是一个词,但是其所表示的已经是一个介宾短语的意义了。如:
①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及也,盖自是台无馈也。(《孟子·万章下》)
②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史记·刺客列传》)
③夫赵王之狼戾无亲,大王之所明见知也。(《战国策·燕策》)
④嫂蛇行匍伏。(《战国策·秦策》)
⑤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聊斋志异·狼》)
例①中的“犬马畜”是“像犬马一样畜养”的意思;例②中的“众人遇我”、“国士遇我”和“众人报之”、“国士报之”是“像(对待)众人或国士那样对待我”和“像众人或国士那样回报他”的意思;例③中的“狼戾”是“像狼一样暴戾”的意思;例④中的“蛇行”是“像蛇一样爬行”的意思;例⑤中的“犬坐”是“像狗一样坐着”的意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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