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网,看到《广西法治日报》报道,“律师裸身走出法院”事件联合调查组邀请吴良述律师等调看法院监控录像,并通报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院长就该院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向吴良述律师公开道歉,并表示相关赔偿意愿,同时还通报,法院已决定对吴良述律师代理的合同纠纷案给予立案。在网络上纷纷扬扬,引起司法界人士一片混战的“律师裸身走出法院”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权威的信息。
刚听到这个奇葩消息时,我就对律师和法官双方透露出来的信息表示怀疑。这是判断网络信息真伪的最常见套路:把双方信息综合起来读,你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猜出(或者看出)真相。辩论者总是强调自己的观点,而忽略对方的理由。把双方观点放在一起分析,真相就不远了。从《广西法治日报》这篇简短的报道看,法警滥用强制手段的情况确实存在,合同纠纷不予立案也已纠正。至于吴良述律师究竟是否有过错,文内没有表述。从“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来看,估计无风不起浪,事情总有一个缘起的。
不过,今天我不想谈论究竟谁对谁错,这是联合调查组的职责,我无权就此发言。我只想聊一个话题:怎么做一个理性的法律人?
众所周知,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具有理性的人。因为法律是最讲究公正、客观、理性的学问,从事这门学问的职业自然应该是最讲究理性的职业。我在大学读的是中国语言文学(俗称中文系),毕业后就进了检察院。我以为,文学与法律是两门针锋相对的学问。前者讲究感性,跟着感觉走,热情冲动。后者则讲究理性,跟着逻辑走,冷静客观。所以我很警惕地要求自己,摒弃从中文系带来的冲动本性和感情色彩,努力学会理性思考问题,学会客观公正。孰料,30多年下来,我突然发现,法律人中有理性者实在不多。
去年8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发生过一起“法官打人”事件。一位案件当事人家属纠缠并用言语激怒法官,导致这位法官把他“抱摔”在地。当时,我连续写了两篇文章“关于尊严”和“再说尊严”,指出“对无赖不能以无赖方式对之。不要把自己和你的对手放在一条水平线上。”“如果连法官、检察官都不相信法律正义了,那么我们还要法院、检察院干什么?”我的这些观点遭到很多检察官、法官朋友的反对,他们纷纷谴责我对职业的背叛。
今天,面对吴良述事件,我还想重复这个观点:法律人应该是最具有理性的人,绝不能感情冲动,用违法对付违法。我见过很多这样的法律
刚听到这个奇葩消息时,我就对律师和法官双方透露出来的信息表示怀疑。这是判断网络信息真伪的最常见套路:把双方信息综合起来读,你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猜出(或者看出)真相。辩论者总是强调自己的观点,而忽略对方的理由。把双方观点放在一起分析,真相就不远了。从《广西法治日报》这篇简短的报道看,法警滥用强制手段的情况确实存在,合同纠纷不予立案也已纠正。至于吴良述律师究竟是否有过错,文内没有表述。从“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来看,估计无风不起浪,事情总有一个缘起的。
不过,今天我不想谈论究竟谁对谁错,这是联合调查组的职责,我无权就此发言。我只想聊一个话题:怎么做一个理性的法律人?
众所周知,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具有理性的人。因为法律是最讲究公正、客观、理性的学问,从事这门学问的职业自然应该是最讲究理性的职业。我在大学读的是中国语言文学(俗称中文系),毕业后就进了检察院。我以为,文学与法律是两门针锋相对的学问。前者讲究感性,跟着感觉走,热情冲动。后者则讲究理性,跟着逻辑走,冷静客观。所以我很警惕地要求自己,摒弃从中文系带来的冲动本性和感情色彩,努力学会理性思考问题,学会客观公正。孰料,30多年下来,我突然发现,法律人中有理性者实在不多。
去年8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发生过一起“法官打人”事件。一位案件当事人家属纠缠并用言语激怒法官,导致这位法官把他“抱摔”在地。当时,我连续写了两篇文章“关于尊严”和“再说尊严”,指出“对无赖不能以无赖方式对之。不要把自己和你的对手放在一条水平线上。”“如果连法官、检察官都不相信法律正义了,那么我们还要法院、检察院干什么?”我的这些观点遭到很多检察官、法官朋友的反对,他们纷纷谴责我对职业的背叛。
今天,面对吴良述事件,我还想重复这个观点:法律人应该是最具有理性的人,绝不能感情冲动,用违法对付违法。我见过很多这样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