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里应当约束档案员
2022-09-22 14:23阅读:
现行的《档案法》有一个缺陷。 在现实中, 档案员、
病历员之类工作人员特别懒, 一厚叠档案、 病历之类的复印件只是抹斜了加盖一个章, 致使每页上只是页边沿有一个红点,
在在法律上应当是复印件无效吧? 所以, 《档案法》中应当规定档案员、 病历员之类工作人员, 应当给每页复印件上都加盖完整公章,
不能只顾偷懒。
如果一定要节省档案员的劳动时间, 也不是没有办法呢, 比如在为取证人员、 患者家属复制档案室,
由电脑自动逐页加盖电子印章也行, 只不过电子印章中应有几个法人代表的手写字, 比如“××医院档案室”、
“××法院档案室”等等之类,
这样就不容易被坏人仿造印章了。 过去手刻公章的时候也没人想到这一点, 如果公章中有几个法人代表的手写字,
他人伪造就难了嘛。
作者: Guoks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