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件中,确定赔偿数额应坚持全面赔偿和公平赔偿的理念,既要体现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惩戒,也要确保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对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强拆房屋的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赔偿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赔偿数额不低于赔偿决定做出时可以获得的合理市场价值。赔偿范围除了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赔偿,还应包括因违法拆除房屋造成的屋内财物损失,以及被征收人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的权利,诸如过渡费、搬迁费、营业损失等,以体现赔偿诉讼对被侵权人的保护。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30日,上诉人赵某的房屋被被上诉人安徽省亳州市某县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随后赵某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4月23日,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该行政执法局强拆行为违法。
2018年6月22日,赵某向该行政执法局邮寄送达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被告未予答复。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遂依程序在法定答复期限届满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但是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某县行政执法局在2018年7月单独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驳回了赵某要求参照周边类似房产市场价值予以补偿,同时还有补偿搬家费、房租损失、室内物品损失的诉讼请求。
由于法院所采纳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与市场情况严重不符,仅仅赔偿房屋本身价值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随即就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30日,上诉人赵某的房屋被被上诉人安徽省亳州市某县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随后赵某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4月23日,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该行政执法局强拆行为违法。
2018年6月22日,赵某向该行政执法局邮寄送达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被告未予答复。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遂依程序在法定答复期限届满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但是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某县行政执法局在2018年7月单独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驳回了赵某要求参照周边类似房产市场价值予以补偿,同时还有补偿搬家费、房租损失、室内物品损失的诉讼请求。
由于法院所采纳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与市场情况严重不符,仅仅赔偿房屋本身价值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随即就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