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分歧之处。
王力先生最早在《汉语音韵学》里是同意了高本汉的,后来因为认识到应该以“虞”配“模”了,所以作了修正,但他不是更动的“鱼”“虞”两韵,而只是改动了“模”韵的拟音。他在《汉语史稿》上册里提出的主张是:
鱼i&
wo
虞i&u
模u
③
这个结论在“鱼”“虞”两韵的构拟方面,形式上与高本汉是一致的,实际在系统上则是有差别的。
“模”“虞”两韵的匹配关系是肯定了的,只要“模”韵的音值确定下来,那“虞”就有了准则。从李荣先生与王力先生对这两韵的拟音来看,这问题也不太大。但是“鱼”韵的音值依旧是个问题。我们究竟应该相信谁呢?音值的假定的确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但它反映着我们对于整个语音系统的理解,所以我们有必要做一点探测。
上面几位先生对音值的推测,都是根据下列几种材料得出来的,如现代汉语方言的读音、外语译音等。既然同样根据那些材料可以得出这样不一致的意见,这就需要我们在重新审核研究那些材料之外,在寻找和利用一些新的材料。
现代汉语方言的读音自然是重要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启示着我们对古代汉语语音的研究。方言当中对古代声韵的分合演化的情况,常常告诉我们许多汉语语音系统的重要消息,所以我们想着着重运用方言材料来研究问题。但是,现代汉语方言与中古汉语相比,已经经历了千余年的变化,这中间的演变脉络我们还没有完全掌握。外语译音是要受到两种语音系统的制约的,我们无法希望它给我们提供完全可信的语音材料,唐五代西北方言的资料里,居然提供了“齐”“青”合一的例证,这种变化只怕在现代任何方言里也难找到证明。因此对我们最有用的是中古时期汉语语音本身的系统性。既然周、王、李三位先生根据系统证明“模”“虞”两韵匹配而比高本汉更加可信,那么根据系统拟定音读的方法也大可一试了。下面我们就利用“鱼”韵在中古时期与其他韵部的关系来讨论它的音值。我们认为这种方法是比较切实有用的。
一、“鱼”“虞”两韵的分合
陆法言《切韵序》里有这样的记载:
昔开皇初,有仪同刘臻等八人……论及音韵。以今声调既自有别,诸家取舍,亦复不同。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又“支”“脂”“鱼”“虞”,共为一韵;“先”“仙”“尤”“侯”,俱论是切。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若赏知音,即须轻重有异。
这段文字给我们所讨论的“鱼”“虞”的问题,提供了几点可注意之处:(一)陆法言《切韵》以前的韵书对“鱼”“虞”两韵的处理并不一致,有的把它们“共为一韵”了。(二)陆法言等八人认为“鱼”“虞”两韵是不同的,不过不知道是“清浊”不通还是“轻重有异”。于是,问题来了,有的韵书要分,有的韵书不分,当时的语言里究竟分不分呢?根据我们看到的资料来分析,当时也存在方言的问题,有的方言要分,有的方言不分。我们可以在这里举出一些例证来。
⑴“鱼”“虞”分立的方音表现
据故宫博物院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韵目下面的注文看来,陆法言《切韵序》里所提及的五部韵书中间,有四部分立“鱼”“虞”二韵
,即
夏侯该《韵略》
阳休之《韵略》
李季节《音谱》
杜台卿《韵略》
①
这些书分立“鱼”“虞”二韵,不会是凭空而来,应当是有方言依据的。
玄应《一切经音义》里的反切注音,所依据的方言大约与《切韵》是一致的,可能是当时的长安方言。这部书的反切也表示着“鱼”“虞”二韵的分立。
②这些都说明“鱼”“虞”二韵在许多方言里确实能分。当然,《切韵》本身的系统也表现出这一点。
在音韵学的研究中,有一个并不正式的默契,似乎大家都认为南北朝与隋唐的语音系统存在重大分歧,所以下面不准备使用陆法言以前的材料,就以所见的唐代材料为证吧。
颜师古《匡谬正俗》卷三《禹宇丘区》条:
或问曰:《曲礼》云:“礼不讳嫌名。郑注云:嫌名谓禹与宇、丘与区。”其义何也?答曰:康成郑君此释,盖举异字同音,不须讳耳。禹宇二字,其音不别;丘之与区,今读则异,然寻按古语,其声亦同。……今之儒者,不晓其意,竞为解释。或云:禹宇是同声,丘区是声相近,二者并不须讳。……或云:禹宇、丘区并是别音相近,乃读禹为于举反,故不须讳。并为诡妄,不诣真理。
③
上面这段引文,明确地证明了唐代有的方言里,“鱼”和“虞”是有区别的。它先告诉我们说“禹”“宇”二字在当时“其音不别”,按《广韵》,“禹”“宇”同为王矩切属上声九麌韵(“虞”之上声)。重要的消息在于被颜师古斥为“诡妄”的第二种解释意见。按那种说法,“禹”“宇”并不是同音字,而只是“别音相近”的关系,而“禹”应当读作于举反。按,“于”“王”同为喻母三等,表示的是同一个声母;“举”在八语(“鱼”韵之上声),而《广韵》“语”韵并没有喻母三等的字,或者说,根本没有与于举反相应的小韵。如果真地强调“禹”“宇”分属八语九麌两韵是“别音相近”,岂不是证明了那人方言里“鱼”和“虞”确实有别吗?
上面的材料足以证明,在隋唐时期,在某些方言里“鱼”“虞”两韵确实有别,陆法言《切韵》分别立韵确有依据。这个意见也是许多学者已经承认了的。
⑵“鱼”“虞”混同的方音表现
据故宫博物院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一书韵目下面的注文看来,陆法言《切韵》以前的韵书中间,吕静《韵集》是将“鱼”“虞”合为一韵的。
④我们也应该相信,吕静也一定是有其语音根据的。所以,“鱼”“虞”的混同也并非是隋唐以后才出现的事情。在中古时期的书籍里,同样也保存了一些“鱼”“虞”的混同方言材料。今就平日所见,举出几条,以资佐证。
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篇》云:
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而男染吴越,北杂夷虏,皆有深弊,不可具论。其语失轻微者,则南人……;北人以庶为戍,以如为儒……
北人之音,多以举莒为矩。唯李季节云:“齐桓公与管仲于台上谋伐莒,东郭牙望桓公口开而不闭,故知所言者莒也;然则莒矩必不同呼。”此为知音矣。
①
第一段引文说“以庶为戍,以如为儒”都算是“语失轻微者”,也就是说,若要不失就要分开“庶戍”“如儒”。第二段引文把能够认识到“莒矩必不同呼”李季节当作“知音”,那么如果混同了莒矩的话,也是所谓“语失轻微者”吧?让我们把这些字分析一下吧。
例字
|
反切
|
声韵
|
例字
|
反切
|
声韵
|
庶
|
商署
|
审御
|
戍
|
伤遇
|
审遇
|
如
|
人诸
|
日鱼
|
儒
|
人朱
|
日虞
|
举莒
|
居许
|
见语
|
矩
|
俱雨
|
见麌
|
对应平声韵目
|
鱼
|
对应平声韵目
|
虞
|
从上面表格看来,颜之推所批评的“语失轻微”,明显是“鱼”“虞”不分的方音现象。就是被颜之推誉为“知音”的李季节,我们也怀疑他同样“鱼”“虞”不分,因为,如果他的语言里确实能够分别“鱼”“虞”二韵的话,他应该会用“轻重”“清浊”之类的字眼进行描写,而不会像现在这样从古书(《管子》《吕氏春秋》)里去挖掘分辨“莒矩必不同呼”的证据了。颜之推是一位大音韵学家,他的耳朵我们可以相信,他说“北音”如何如何,大约就会真是如何的。据《北齐书》,“颜之推,字介,琅琊临沂人也。”当时的临沂在今山东临沂北面五十里,是合乎“北人”条件的。那么,颜之推这位“北人”怎么不“以庶为戍,以如为儒”呢?我们设想,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北人”之中临沂人是个例外。他说“北人之音,多以举莒为矩”,并没有说完全如此,安知临沂语音不是个例外呢?二是颜之推作为一位音韵学家,能够理性地根据《切韵》音系超越自己方言的束缚来评述这个问题。这就如现代北方籍的方言学家能够评述广州话的塞辅音韵尾一样。
《旧唐书》卷186、《新唐书》卷209《侯思止传》,都有侯思止语音不正的记载,也都曾经提到霍献可嘲笑他的事情,但是具体的语言现象却只有在唐代刘肃的《大唐新语》里可以见到一点。该书卷十三记载:
侯思止出自皂隶,言音不正,以告变授御史。时属断屠,思止谓同列曰:“今断屠宰鸡云圭猪云诛鱼云虞驴云平缕,俱云居不得喫云诘,空喫结米云弭面泥去,如云儒何得不饥?”侍御崔(两《唐书》作霍)献可笑之,思止以闻。则天怒谓献可曰:“我知思止不识字,我已用之,卿何笑也?”献可具以鸡猪之事对,则天亦大笑,释献可。
②
既然两部正史都记载了这个事件的梗概,《大唐新语》的作者又是唐代人,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也不是太久远,所以上述记述应该是可信的。下面把记述中与我们讨论的问题相关的字例分析如下。
例字
|
反切
|
声韵
|
例字
|
反切
|
声韵
|
猪
|
陟鱼
|
知鱼
|
诛
|
陟输
|
知虞
|
鱼
|
语居
|
疑鱼
|
虞
|
遇俱
|
疑虞
|
居
|
九鱼
|
见鱼
|
俱
|
举朱
|
见虞
|
如
|
人诸
|
日鱼
|
儒
|
人朱
|
日虞
|
驴
|
力居
|
来鱼
|
缕平
|
力朱
|
来虞
|
所属韵目
|
鱼
|
所属韵目
|
虞
|
需要说明的是“缕”字在《广韵》里为力主切,属上声九麌韵。但是《大唐新语》注明借用来表示其平声字音,所以上面表中标出的是平声的反切。这个表里左右两栏的字全部都是“鱼”“虞”两韵的对照。这就说明,在侯思止的方言里是不分“鱼”“虞”两韵的。《旧唐书》卷186《侯思止传》记载,侯思止是雍州醴泉人氏。那么,我们可以断定,在当时的醴泉方言里“鱼”“虞”两韵是混而不分的。
再一方面,霍献可能够嘲笑侯思止的“言音不正”,武则天听到献可的转述能够大笑,我们可以断言,他们都是可以分清“鱼”“虞”两韵的;或者可以说,在当时流行的“官话”方言里是可以分清“鱼”“虞”两韵的。再进一步说,刘肃能够把这件事当作趣闻记录下来,而且举例严整,他的方言里大约也是可以分清的吧。
宋王谠《唐语林》卷六记载有下列的一个小故事。
李司徒程善谑。……又与(其堂弟居守相李)石话服食云:“汝服钟乳否?”曰:“近服,甚觉得力。”司徒曰:“吾一不得乳力。”该讥其作相日,无急难之效也。
①
在这个故事里,李程是利用了谐音双关的词语来讥讽其堂弟李石的,所谓“不得乳力”者,乃是“不得汝力”也(由此可见,李程确实可谓“善谑”)。那么,在李程的方言里,是“汝”“乳”不分的了。按:“汝”,人渚切,上声“语”韵(“鱼”韵之上);“乳”,而主切,上声“麌”韵(“虞”韵之上)。所以,“汝”“乳”不分应该也是反映着“鱼”“虞”两韵不分的。
至于李程代表的方言究竟是哪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旧唐书》卷167载:“李程,字表臣,陇西人。”我们知道,李程乃是李唐宗室,出身于外族的李唐是自称陇西李氏的,所以,陇西只是李程的郡望,很难说是他的家乡。《新唐书》卷131记载:“李程,字表臣,襄邑恭王神府五世孙也。”那么,也许可以认为李程代表着当时襄邑一带的方言吗?但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谁知道李程是否曾经固守襄邑呢?总之,李程所操的方言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唐语林》卷六还记载有下列的一个小故事。
西蜀官妓曰薛涛者,辩慧知诗。尝有黎州刺史作千字文令,带禽鱼鸟兽,乃曰:“有虞陶唐”,坐客忍笑不罚。至薛涛云:“佐时阿衡”。其人谓语中无鱼鸟,请罚。薛笑曰:“衡字尚有小鱼字,使君‘有虞陶唐’,都无一鱼。”宾客大笑,刺史初不知觉。
①
这个笑话里所说的这位不学无术而又偏要附庸风雅的黎州刺史,认为“有虞陶唐”四字里面有“鱼”字在内。不难看出,这位连名字都被人遗忘了的长官,是把大舜的国号的“虞”当成味道鲜美的“鱼”了。那么,他当然也是“鱼”“虞”两韵不分的。
关于《唐语林》这书本身,似乎应该说明一下。该书作者王谠是北宋末期徽宗时的人物,但是,书的内容却是从唐代50家小说资料里抄引而来,所以,尽管王谠本人是宋代人氏,记述的资料却可以看作唐人的实录。正因为如此,《四库全书提要》才说它“所纪典章故实、嘉言懿行,多与正史相发明”。
从上面所引的材料看来,在中古时期的汉语方言里,的确已经存在着“鱼”“虞”两韵混同的现象了,雍州醴泉方言就是一个例子。
⑶音类分合的价值与不足
我们在上面花了不少篇幅来讨论隋唐方言里“鱼”“虞”两韵分合的情况,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讨论它们的音值是有很大用处的。
汉语语音的发展规律,就总体而言是趋简的。以“鱼”“虞”两韵来说,从古至今是由分立到合一的,到现代,已经很少有方言能够保留这两类的区别了。任何语言发展规律都是支配着整个语言的所有方言的,“鱼”“虞”两韵的发展规律应当也不会例外。中古时期是汉语语音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上面已经证明,“鱼”“虞”两韵混同的现象恰恰也发生在这个时期,那么,我们应该可以设想,在已经混同的方言里,本来属于两个韵类的相应音节(字)当然是读相同的声韵了;处于合流之前的某个阶段的那些方言,也就是还能够分清的那些方言,这两个韵类的音读大约也已经是相当接近的;否则,它们就缺乏合流的语音基础了。我们可以用现代方言里的某些现象来做一个类比。比如,古蟹摄二等的牙音字如“皆、鞋”等,与古假摄三等的齿头音字如“借、斜”等,在北京话里声韵完全相同,而在济南话里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不在于声母和介音而在于主要元音。假如我们只知道这两类字在北京话里已经合流、在济南话里依旧可分,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济南话里“皆”与“借”、“鞋”与“斜”的读音应该相当接近。同时,因为我们早已经知道二等字的元音比三等字的元音开口度应当会大一些,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大体猜度到济南话里相应的读音。既然知道北京话里这些字的主要元音是[E]或[£],那么济南话里的主要元音应该与[E]或[£]比较接近,我们知道,在济南话里“鞋”与“斜”的主要元音分别是[Q]与[«],符合上面讲述的设想。综上所述,我们无非是要证明,考求韵部的分合以及它们的发展趋势,对于构拟它们的音值是具有重要价值的。
不过,上面的例子还是存在不足的。因为我们事实上已经知道北京话里这些字的主要元音是[E]或[£],而要研究古代汉语各个韵部的读音却似乎是缺乏一个完全可靠的基点的。为了解决这个困惑,我们还要借助于更多的相互关联的比照。具体说来,要判断“鱼”韵的音值,我们还要借助于它与“止”摄的关系。
二、“鱼”韵与“止”摄诸韵
我们在讨论“鱼”韵的音读时牵涉到“止”摄诸韵是不是扯得远了一些呢?因为“鱼”韵所在的“遇”摄似乎与“止”摄存在较大的区别。其实,只要考虑到上古和现代汉语的一些语言事实就可以发现,它们确实关系十分微妙。现代不少方言里,“基”与“居”同音就是一个例子。
敦煌卷子中有唐代“燉煌郡州学上足子弟翟再温”于唐昭宗天复二年所写的三首诗,其中一首是这样的:
躯体堂堂六尺余,走笔横波纸上飞。执笔题篇须意用,后任躲身选文知。
①
根据另外两首的用韵情况,可以断定一、二、四句的最后一字是叶韵字。“余”以诸切“鱼”,“飞”甫微切“微”韵,“知”陟离切“支”韵。这是以“鱼”韵叶“支”
“微”韵的。这样用韵的作品在敦煌卷子中并不是很鲜见的。
《敦煌变文集》所载《张义潮变文》后面有附录两篇,其中第一篇是韵文,中间没有转韵的迹象,应当是首尾通叶、“一”韵到底的。该文用来叶韵的字总共有13个
②,分列如下:
|
遇
摄
|
止
摄
|
鱼
|
虞
|
支
|
脂
|
之
|
微
|
用 字
|
渠书
|
虞
|
宜儿移支
|
眉脂
|
时
|
衣辉飞
|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这段文字是“鱼”“虞”两韵与“止”摄四韵通叶的例子。请注意,在我们看到的中古“遇”“止”两摄通叶的材料里,只有这段文字出现了一个“虞”韵字,其他文字好像都只出现“鱼”韵字。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又《频婆娑罗王后宫綵女功德供养塔生天因缘变》中间,有一段韵语用下面7个字叶韵
③,为了方便见,下面都用平声韵目标示。
这段文字是用“鱼”韵与“支”“脂”“之”韵字叶韵,而且“虑”字是出现在双举末尾的字,不存在是否是字叶韵字的问题。
从上面三项资料来看,如果我们姑且忽略那个单文孤证的“虑”字不计,可以断定“鱼”韵与“止”摄四韵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或者说,它们的读音应该是比较接近的。不过,究竟接近到什么程度,还要通过变文写本的“通假字”做进一步的观察。
这里的所谓“通假字”,实际上指的是变文书手在抄写时书写出来的别字。我们相信,不同音的字一般不会被人们当作别字书写出来的。段玉裁说“古通假必同部”就是这个意思。其实,所谓“通假”是古今一体的。山东烟台的人士不会把“西望长安不见家”写成“希望……”,而济南人却可能出现这种错误,因为在烟台话里“西”“希”有尖团之别,而济南话里“西”“希”同音。所以,整理别字就可以找到一批弥足珍贵的语音资料。敦煌卷子大部分是唐代人抄写的,只有少数出自五代人之手,所以,其中的别字(或曰“通假字”)反映的也是唐代人的语音面貌,正可以作为我们研究的佐证。下面是我们根据从《敦煌变文集》中找到的一些可信的通假材料整理出来的一个对照表
①。
字
|
反切
|
声韵呼等
|
|
字
|
反切
|
声韵呼等
|
以
|
羊已
|
喻止开四
|
|
与
|
余吕
|
喻语开四
|
儿
|
汝移
|
日支开三
|
|
如
|
人诸
|
日鱼开三
|
而
|
如之
|
日之开三
|
|
如
|
人诸
|
日鱼开三
|
儿
|
汝移
|
日支开三
|
|
汝
|
人诸
|
日鱼开三
|
之
|
止而
|
照之开三
|
|
诸
|
章鱼
|
照鱼开三
|
支
|
章移
|
照支开三
|
|
诸
|
章鱼
|
照鱼开三
|
上面表中列出的几组字,在变文中左栏的字可以与对应的右栏的字相互通假;从表格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都是“鱼”韵与“支”“之”韵的通假关系,其中没有“脂”“微”韵的字,不知是偶然现象还是另有缘故。那么,上面的表格能否证明在当时变文书手所操的方言里,“鱼”韵与“支”“之”韵已经合流了呢?我们认为还不能做这样大胆的假定。因为,第一、上面表里所列出的例字还只限于喻四、日照三等三个声母的字,在其他声母的字找不到合流的证据之前,认为“鱼”韵与“支”“之”韵已经合流是过于武断的。第二、如果“鱼”韵与“支”“之”韵确实已经合流了,那么,在在变文中应该发现不少“鱼”韵与“支”“之”韵叶韵的用例,因为变文书手是不会受到什么“官韵”的羁绊而充分反映口语实际的。但是,那样叶韵的用例在变文中却是只有上文引出的两条。因此,我们现在还不能认为“鱼”韵与“支”“之”韵已经合流。不过,我们由此可以相信,“鱼”韵与“支”“之”韵的音值应当已经比较接近了,否则,上面的通假关系就不会出现。
还有,在敦煌变文里面,我们还没有发现“虞”韵与“止”摄四韵通假的例子,当然,这一方面可能是我们接触的敦煌材料太少,不能反映当时语言的全貌;或者我们的观察还欠仔细,遗漏了个别的例证。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我们可以断言,在敦煌变文里面“虞”韵与“止”摄四韵通假的例子是非常稀少的。这就可以说明,在当时的敦煌方言里,“鱼”“虞”二韵还是存在区别的,但是这种区别不会太大,因为在敦煌变文里面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鱼”“虞”
通假的例子。现在就把这样的一些例字表列于下
①。
字
|
反切
|
声韵呼等
|
|
字
|
反切
|
声韵呼等
|
如
|
人诸
|
日鱼开三
|
|
儒
|
人朱
|
日虞合三
|
汝
|
人诸
|
日鱼开三
|
|
乳
|
而主
|
日虞合三
|
所
|
疏举
|
审语开二
|
|
数
|
所矩
|
审麌合二
|
舒
|
伤鱼
|
审鱼开三
|
|
输
|
式朱
|
审麌合三
|
诸
|
章鱼
|
照鱼开三
|
|
诛
|
陟输
|
知虞合三
|
居
|
九鱼
|
见鱼开三
|
|
俱
|
举朱
|
见虞合三
|
其
|
吕拒
|
群语开三
|
|
具
|
其遇
|
群遇开三
|
上面表里的第五组,左栏的“诸”字的声母是照三,右栏的“诛”字的声母是知,据我们观察,在变文中,这两个声母是合而为一了的,所以“诸”“诛”二字可以看作同声母字。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准备另文讨论。上面表里的几组通假字应该可以证明当时敦煌方言里“鱼”“虞”二韵的接近或者部分的合流。
现在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了。上面引证的材料说明,在变文表达的语音体系里存在“鱼”韵向“支”“之”韵靠近现象,这里引证的材料又说明“鱼”“虞”二韵的接近或者部分的合流的趋势,一身而二任焉,岂部矛盾吗?我们认为,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是“鱼”韵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在上古音里,“鱼”韵主要属于开口韵部,这时它与“止”摄诸韵比较接近;而到了中古音系里,“鱼”韵由开口向合口转移,于是变得与“虞”韵接近乃至合流。当然具体说来,演变的条件与过程究竟是怎样的,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其实,不止是在变文当中,在其他敦煌卷子里也出现过这种复杂的语音现象。在几种汉藏对音的材料里,罗常培先生就曾经指出过这样的情形。他说:
由这四种藏音所有的例来看,大概鱼韵字在《阿弥陀经》跟《金刚经》里变i音(按:即本文所谓接近“止”摄——引用者)的较多,在《大乘中宗见解》里变u音(按:即本文所谓接近“虞”韵——引用者)的较多,而在《千字文》里I、u两音大有势均力敌的样子,所以《千字文》里的藏音好像是前两系方音的过程似的。惟其如此,所以它分化的现象是没有规则的。……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不能找出它们分化的道理来。
②
罗常培先生的研究当然是精湛而不容怀疑的。由此可见,这种现象是普遍地存在于中古敦煌方音系统里的。
如果直接从这些材料证明《切韵》的“鱼”韵已经与“止”摄诸韵接近,可能会有人指出下面时间方面的毛病:翟再温的诗是唐昭宗天复二年(公元902年)的作品,上距《切韵》成书的隋仁寿元年(公元601年)已经过去了三百年了;《张义潮变文》的写作年代虽然不甚可考,但是文中多叙述大中十年、十一年前后的事情,文中提到的最晚的时间是大中十一年八月五日,那么这篇变文最早也应该是大中十二年(公元859年)的作品,上距《切韵》成书也已经二百五十多年了;那篇《频婆娑罗王后宫綵女功德供养塔生天因缘变》篇末题着“维大周广顺三年癸丑岁肆月二十日三界寺禅僧法保自手写记”,周太祖(郭威)广顺三年(公元953年)上距《切韵》成书则已经三百五十多年了。在这样长的时间里,语音可能已经经过了再次变化了呀!
为了解释上述的质疑,我们有必要找到更早时间出现的“鱼”韵与“止”摄诸韵叶韵的例证。事实上,这样的例证确实是存在的,那就是具有很大音韵学价值而我们偏偏又注意不够的寒山、拾得二人的诗篇。《全唐诗》介绍:
拾得,贞观中,与丰干、寒山相次垂迹于国清寺。
①
那么,寒山、拾得二人都是初唐贞观朝的人氏了;又拾得的诗里说“寒山是我兄”,所以寒山不会比拾得更晚。虽然寒山的诗里说“粤自居寒山,曾经几万载”,但那绝对是吹牛,我们只能把他的诗当作初唐汉语的资料看待。贞观当公元627年至649年,上距《切韵》成书的公元601年不过才二十到四十年,应该说是同一个时代,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寒山、拾得二人的诗都没有标题,我们把他们的诗篇按照《全唐诗》所载的次序编了号,下面就以编号作为诗题列出所有叶韵的字。
寒山诗:
第170首:里美腻紫气意去齿异魅地(脂之鱼叶韵)
第181首:子语(之鱼叶韵)
第288首:士水比秘去理地鬼比是拟(支脂之微鱼叶韵)
拾得诗:
第51首:贵至嗣去(脂之微鱼叶韵)
此外,寒山、拾得二人的诗作里,“鱼”“虞”通叶的韵例也是有的,可见他们的用韵是比较宽的。再一方面,“鱼”韵与“止”摄诸韵通叶的韵例毕竟不多,而且出现的字也很少,所以我们不能根据这样几个用例就断言在他们的口语里“鱼”韵与“止”摄诸韵有合流的迹象,只能断定当时“鱼”韵与“止”摄诸韵音读比较接近而已。需要再次重申的是,寒山、拾得的生活年代是与陆法言差不多同时的。
我们设想,这些近似关系就可以支持我们进一步讨论“鱼”韵的音值。
三、“鱼”韵音值探索
既然是要通过“鱼”韵与其他相关韵部的相互关联来讨论起音值,那么,似乎必须首先确定有关各韵的音值才是,具体说来,就是必须确定“虞”韵与“止”摄韵的音值。这个问题,就像是在讨论鸡与蛋的先后一样的麻烦了。
高本汉以“鱼”配“模”已经被多数学者所置疑,上文说过,周法高、王力、李荣等先生都提出了否定意见,认为应该“虞”配“模”。李荣先生指出:
模韵配虞韵除梵文对音两韵的情形相同外,还有种种证据。“鱼虞模三韵,依南北朝的韵文看来,虞模是一类,鱼独成一类;当虞模同用的时候,鱼还是独用的。”广韵韵目“鱼”下注“独用”,“虞”
下注“模同用”,上去声同。通志七音略跟韵镜里头,鱼韵都独成一图(内转第十一),虞模两韵合成一图(内转第十二),这些都是模配虞不配鱼的证据。
①
由此可见,“模”和“虞”相配是更加合理的。这就是说,“模”和“虞”应该具有相同的主要元音。“模”韵的音值,李荣先生拟定为[o],我们也认为这是比较合适的。连类而下,对于“虞”韵的音值也就有了比较可信的构拟了,就是[io]。对此,李荣先生有相当详细的论证,这里就不再引述了。我们接受这样的构拟,也是与我们对“鱼”韵的认识紧密相连的。
至于“止”摄诸韵的音值,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上册里拟定的是: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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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
脂
|
之
|
微
|
开
|
ie
|
i
|
i«
|
i«i
|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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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
|
wi
|
|
iw«i②
|
上面说过,“鱼”韵应该具有一个左右逢源的音值,它可以向前与“止”摄诸韵接近,也可以向后与“虞”韵接近,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按照这样的性质要求去探求它的音值了。首先我们来审查已有的构拟。高本汉与王力先生的[iwo],确实与他们构拟的“虞”韵的[iu]比较接近,可以解释与“虞”韵的合流,但是与“止”摄诸韵显得稍稍远了一些。王力先生对“止”摄诸韵的构拟已经见与上表;高本汉认为“止”摄诸韵的主要元音是[i],这些都与他们构拟的“鱼”韵的[iwo]距离太大。周法高、李荣二位先生构拟的“鱼”韵音值[i]的确实与周法高先生构拟的“虞”韵音值[iwo]与李荣先生构拟的“虞”韵音值[iu]比较接近,但是距离“止”摄诸韵还是太远,难以解释与“止”摄诸韵的叶韵。
既然前面这些构拟都不能完美地解释“鱼”韵所表现出来的性质特点,那么,确实需要重新考虑它的构拟问题了。
看到“鱼”韵与“止”摄诸韵叶韵情况,我们很容易想到是否已经有了元音[y]的身影。但是,经过仔细推敲,发现这个假定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根据现代汉语里十三辙的习俗,[y]确实容易解释与以[i]为主的“止”摄的叶韵,但是不能解释与以[u]为主的“虞”的叶韵与合流。如把“虞”韵主要元音定为[o],那么[y]与[o]的叶韵就更加不好想象了。
上面两派拟音中,一种认为“鱼”韵存在合口介音,一种认为不存在合口介音,那么,究竟是不是存在呢?我们观察,“鱼”韵是开口韵,没有合口介音。理由如下:㈠古逸丛书本《覆宋永禄本韵镜》,“鱼”韵列“内转第十一”,属开口;㈡《通志·七音略》,“鱼”韵列“内转第十一”,为“重中重”,罗常培先生认为“重轻”即开合,“重中重”为开口;从敦煌变文看,“鱼”韵字得与“支”“之”两韵之开口字通假,,绝对不是合口字所能为。如果“鱼”韵确实属于合口,那么[iwo]的构拟就显得不可信了。
那么,“鱼”韵的主要元音应该是什么呢?我们不妨列出元音舌位图来,按照上面的各种条件来个按图索骥。
在上面我们已经论述到,与
我们讨论题目相关的元音为,“止”
摄的主要元音[i][«][e]“虞”韵主要
元音[o],这些元音组成的不规则四
边形应该能够大体确定“鱼”韵主
要元音的范围。
第一,它不应该是高元音。汉语
语音的发展规律之一是元音由低向高
的转化,以“鱼”韵为例,它在上古音里应该是[A],在现代汉语的北方话里一般是[y],就具体体现了这条规律。既然从古至今的大趋势是由[A]到[y],那么在中古时期不会已经变为高元音。
第二,它不应该是低元音。因为所有低元音都与[i][«][e][o]组成的不规则四边形相距太远,或者说,与“虞”韵“止”摄相距太远,不能形成上面论述的通假和叶韵的关系。
第三,这个候选的元音应当考虑到与前元音[i]
[e]的关联,还要考虑到与后元音[o]央元音[«]的关联,所以它不会是前元音和后元音,也就是说,它大约会是一个不前不后的央元音,于是,我们只能够从[][P][Î][°]四个元音里挑选了。
第四,我们知道,与“虞”韵的合流是“鱼”韵演变的主趋势,它应该更近似“虞”韵的主要元音[o],所以,它好像应该是一个圆唇元音。因而,我们可以重点考虑[P]和[°]。其实,把范围划到这么狭窄,就已经可以收兵了,因为构拟的音值不可能那么精细;为了比较确定一点,我们还是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决定选择半高的[P]作为“鱼”韵的主要元音。因为它似乎更加接近那个不规则四边形的中心点,也就是更加符合上文讨论的各种对应关系。
既然“鱼”韵的主要元音确定为[P],结合其等列就可以确定,该韵的韵母应该为[iP]。按照这个构拟,“鱼”“虞”“模”三韵的音值就是下列的关系
“鱼” [iP]
“虞” [io]
“模” [o]
不难看出,这个结果所显示出来的“鱼”“虞”的关系乃是主要元音发音部位前后的对照。本文在前面曾经引用陆法言《切韵序》里的一段话,其中说到“鱼”“虞”有清浊之分,而且是以“鱼”为清,以“虞”为浊。有的学者就以为这里的清浊是元音前后的对照,并且认为“鱼”韵在前,“虞”韵在后。
①这个说法恰好与本文的结论不谋而合。
如果用我们的结论来解释方言的流变,是更加“怡然而理顺”的,因为这个结论首先是从古代方言中的一些特点引导出来的。我们都知道,央元音是自然而不稳定的,它会向前后漂移:变为前元音往往会失去圆唇性质,因为前元音以不圆唇音为最自然;变为后元音往往会加重圆唇性质,因为后元音以圆唇音为最自然。根据这种漂移的特性也就能够找到“鱼”韵与“虞”韵、与“止”摄诸韵通假、叶韵的语音基础了。
1958年3月草成1959年10月二改
这篇旧文原来题记写作“1958年3月草成1959年10月二改”,其实,根据我的记忆,初稿乃是1957年下半年写成的。当时是想作为研究成果向外投稿,因为当时我被划为“右派”而失去发表文章的权利,于是只好放置下来。1958年我面临毕业,每天都要参加劳动而无法完成预定的毕业论文(那是袁家骅先生倾注了心血的课题),便把本文稍事修改当作毕业论文交给了指导老师,敷衍着毕了业。1958年8月,我被派往月子口水库劳动改造,更是彻底与学术绝缘了。1959年,形势略有好转,同窗好友池兄希望通过发表我的文章为我谋求解脱,来信索取我的文章,我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整理了这篇论文寄去,为了减少“右派”的恶劣影响,争取发表机会,还使用了貌似两人的化名。然而,形势重新严峻起来,这文章终于没有发表,但是文章却在池兄那里保存了下来。虽然原稿的最后一页已经丢失而使得一些注释无法补足,总还算是慰情聊胜无吧。今天,为了能够把当年的“成果”保存下来,我把它录入我的电脑,也算是对当年的一番回忆。原稿上既有老师殷先生批注的字迹,又有老友池兄修改的字迹,真是弥足珍贵呀。
当年血气方刚,不知天高地厚,敢于尝试这样繁难的课题,今天看来,又是自豪,又是愧赧。看着这历经半个世纪而泛黄变脆的原稿纸,真有隔世之感。真是,纸犹如此,人何以堪。如今我已经面临古稀,越发地无能、越发地胆怯,大概再也写不出这种不怕虎的文字来了。
2006年3月21日星期二早6时55分录毕并题
① 《切韵鱼虞之音读及其流变》,前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三本。
②
《切韵音系》页149,1956年科学出版社。原文鱼韵标音作[iaææ],该书页106云:“[aææ]表示后半低圆唇元音,即国际音标[]。”故本文改作[i],以便统一符号系统。
③ 《汉语史稿》上册,页52,1957年,科学出版社。
① 参看姜亮夫《切韵系统》,《浙江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第一期,1955年7月。
② 周法高《玄应反切考》,《集刊》第20本。
③ 万有文库本《匡谬正俗》页22、23。
④参看姜亮夫《切韵系统》。
① 抱经堂校定本《颜氏家训》卷七。
② 《隋唐嘉话·大唐新语》合册,页188、189,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
① 《唐语林》卷六,页227。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
①
《唐语林》卷六,页221。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衡字尚有小鱼字”原文作“衡字尚有小鱼子”,据四库全书本校改。
①
参看周法高《切韵鱼虞之音读及其流变》,前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三本。
② 《敦煌变文集》上卷,页117、118,195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③《敦煌变文集》下卷,页766、767,195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① 待补
① 待补
② 待补
① 待补
① 待补
② 《汉语史稿》上册
① 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