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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文明──中国“原史”与“历史”时代的分界点(3)

2009-01-17 08:01阅读:
应当指出的是,与商文明有关的三大考古学文化的史料性质是不同的。
如前所述,殷墟文化已被确证属商代晚期。二里冈文化作为早于殷墟晚商文化又与之一脉相承的考古学文化,可推定为商文化。但其本身还没有可“自证”身份的文字材料,因而还具有“原史时代”文化所特有的模糊性或不确定性。由于不能确认二里冈文化究竟仅属商代中期抑或涵盖整个商前期,所以早于它并与其有密切文化关联的二里头文化的归属也就无法确认。夏鼐在上世纪60年代初对相关的考古发现有如下的总结:“1952年在郑州二里冈发现了比安阳小屯为早的殷商遗存,后来在郑州洛达庙和偃师二里头等地,又发现了比二里冈更早的文化遗存[1](注:着重线为引者所加)。这相当准确而贴切地表述了当时考古学在夏商文化探索中所能得出的最大限度的结论。到目前为止,也是由于直接文字材料的阙如,这一结论仍未被突破。类似二里冈文化乃至二里头文化、下七垣文化的族属及所属王朝阶段之类的问题,是无法通过考古学的努力来解决的。正因为商文明介于“原史时代”和“历史时代”的分界点上,可谓“一脚门
里,一脚门外”,这种状况导致商王朝的下限已经澄清,而上限则仍是模糊的,迄今为止还无法究明。就方法论而言,“原史时代”研究因其研究对象的特质而导致研究结论具有极强的相对性,这是应引起研究者“自觉”的。“任何把个人的描述、解释和复原绝对化的倾向都没有意识到考古资料的局限性,当然更没有意识到解释者个人所处时代和能力的局限性”[2]
有关二里头文化的性质归属及其与二里冈文化的关系问题存在多种假说。与此相应,关于二里头、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究竟属文献记载中的哪座都邑,也有多种推定意见。择其要者,可罗列如下。
3 与商文明有关的都邑遗址的推断意见(略)
由上表可以显见,只有最后一种推定意见,即以小屯宫庙区为中心的洹南殷墟属商王朝最后一座都城的观点,因有直接文字的出土而可成定论,对其余诸遗址的性质归属问题均存在多种推测。到目前为止,除了“偃师商城盘庚亳殷说”[3]因与考古事实相差太远而不为学界接受外,我们还没有确切的证据来排除或否定其他任何一种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没有证据去证实或否定古代文献中关于夏和早商的历史在可“自证”遗存归属的直接文字材料发现之前,由于学科的局限性,考古学尚无法使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冈文化成为真正“信史”的一部分,尽管学术界一直寄望于通过发现的机缘与自身的努力将“历史时代”的上限进一步提前。 (待续)




[1]夏鼐:《新中国的考古学》,《红旗》1962年第17期;又见《考古》1962年第9期。
[2] 陈星灿:《考古发掘与历史复原》,《南方文物》2006年第3期。
[3] 郑光:《试论偃师商城即盘庚之亳殷》,(台北)《故宫学术季刊》第8卷第4期,1991年。
[4] 张忠培:《关于中国考古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思考》,《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科学出版社,1999年。
[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6] 张光直著 张良仁、岳红彬、丁晓雷译:《商文明·前言》,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
[7] 许宏:《略论二里头时代》,《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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