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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趣谈》(陈炜湛著)之《积少成多——并列和重叠式的会意字》(石人王志文)
《古文字趣谈》(陈炜湛著)之《积少成多——并列和重叠式的会意字》(石人王志文)
《古文字趣谈》(陈炜湛著)之《积少成多——并列和重叠式的会意字》(石人王志文)
《古文字趣谈》(陈炜湛著)之《积少成多——并列和重叠式的会意字》(石人王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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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趣谈》(陈炜湛著)之《积少成多——并列和重叠式的会意字》(石人王志文)
积少成多——并列和重叠式的会意字
会意,是汉字的基本结构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造字方法。大量的会意字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独体字结合起来、以表示一个新的概念的,即所谓“比类合谊,以见指㧑”。如本书谈到的明、休、罗、奚、莫(暮)、望、旅、陟、涉、降、家、盥、蛊、为、县、宝、射、乘、桀、兵、保、年、武、初、典、福、富、圣、见、相、看、监、逐、兽(獸——狩)等字都是按这一原则造出来的,也是较为典型的。除此之外,汉字体系中还有一些特殊的会意字,不是“比类合谊”,而是靠同类重复——把两或三个相同的独体象形字,并列或重叠在一起,以表示一个新的概念,如叠三石以为磊,三耳以为聶(聂),三金而为鑫等等。这类字总数不足一百,却很显眼突出,不免令人产生好奇心理,值得花些笔墨谈一谈。
这类为数不多的会意字,有关于人体的,有关于动物植物的,也有关于天象地理等方面的,范围较为广泛。重叠的方式有二形的,也有三形的,一般也止于三;二形者有左右并列的,有上下重叠的;三形者多作品字式。下面让我们先通过具体的字例来加以分析。
一、关于人体。“近取诸身”,既是造字时的“原则”之一,有关人形及人体各部分的象形字当是较早出现的,将这类象形字并列或重叠起来以表示数量上的概念或人的有关动作、情态,也是很早就出现的。甲骨文里已有不少。有些字则是秦汉以后才出现的。例如:
1.从、众。古文字中的人均像一人侧立之状,二人并列相随则为从,三人则为众,见(图一)。甲骨文“从”字常见(与“比”同字),而众(人从)则仅见二次,与《说文》“乑”字篆文同。《说文》列为部首,解释为“家(众)立也,从三人”。不过,甲骨文的“乑”可能是“从”字的异体,真正的“众”则作日出时众人相聚而作之形,日下多为三人,亦偶有二人,见(图二)。“日”有时少刻一画而成口形。金文说日为目作(图三),为繁体的“衆(眾)”字所本。《国语·周语》说“人三为众”,三人即代表众人——人群之意。现在以古已有之的“众”简化讹变成的“衆”,既合字理又好称说——三人为众,易认易写,谁还说它“不古”或“不合理”?
2.奻(nuán)、姦(奸)。二女相并而为奻,甲骨文、金文均有此字(图四)。卜辞称“妇奻”,当是人名。金文称“奻作乙公觚”、“亚奻□觚”,也用作人名。《说文》:“奻,讼也。从二女。”讼者,争也。两个女人在一起,为什么一定要吵架?难道娥皇与女英在一起也是“讼也”吗?既然商代妇女取以为名,“奻”不应是坏字眼。“讼也”一义实是汉代人强加在“奻”字上的歧视妇女思想。二女相叠为(上下女),见于《玉篇》,说是“古文姣”。三女相聚而为姦,本义当为粲,是指一群花团锦簇的女子在一起,乃美丽的象征。《说文》:“(歺女),三女为。(歺女),美也。”(歺女即粲)《国语·周语》: “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夫粲,美之物也。”按理女三为粲,说明姦与粲为同义字,不过一为会意,一为形声而已。但在实际使用中,却赋予其奸邪之意,而成为“奸”的异体字。这同样是封建社会歧视妇女的思想在文字上的反映。今以“奸”为正字,“姦”为异体并已停止使用。
3. 孖()、孨(zhuǎn)。二子为孖,义为双生子,最为确切。粤方言通常将相连成对之物称“孖”,读为“妈”(),如孖仔(mā zǎi,双胞胎),一孖番碱(一条肥皂)。此字最早见于甲骨文,作 (图五),金文有从孖从口的“口上孖”;《说文》失收,而《玉篇》有之,注云:“子词切,亦作滋,蕃长也。”可见古今一义。但三子为孨却并非“三胞胎”,而是“谨也”,读如翦,现在已不常用,多假“孱”为之。徐锴《系传》:“三人同行,必有师焉。君子慎独,矢能三子同居而不散离,必谨守者也。” (矢,直;矢能,意即真正能够)这可说是当时人对孨字的理解,较为牵强。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此当以弱小为本义,谨为引申义,三者皆孺子,是弱小矣。”说较可信。孨又可读 ,取其三子相聚义,同“口上孖”。
4.(xuān)、品。双口为吅,义为“惊呼”,读若欢。徐锴说:“吅,众人并呼。”是“喧”的古字。吅又读sòng,《广韵》释为“争言”,《集韵》视为“讼”的古文。“吅”实际上不见单独使用,只是作为偏旁出现在一些合体字中。三口为品,会众口(众人)之意,故也有众义。《说文》:“品,众庶也。从三口。”《易·乾》:“品物流形。”品物,意即众物。与此相关,从品的嵒是多“言”,喿(噪)是“群鸣”(三口在木上借喻树上众鸟交鸣)。现代汉语常用的品德、人品、品尝,这些“品”属假借。
5.聑(tiē)、聶(聂)。双耳相并,见于甲骨文,作 (图六),用为地名。此字以人之双耳取义,《说文》解释为“安也”。段注云:“二耳之在人首,帖妥之至者也。凡帖妥当作此字,帖其假借字也。”这说法当然是对的。不过,典籍不见用“聑”,它早就被“帖”取代了。聶(聂)从三耳,会“附耳私小语”之意,犹今所谓说私房话。按段玉裁的意见,聂与咠同义,“以口就耳则为咠。咠者己二耳在旁,彼一耳居间则为聶。”是上面一耳为听者的,下面二耳为言者的,三耳实分属二人。不过,聂现在一般用为姓,“耳语”的聂又加口旁作“嗫”,唯蕲州仍谓附耳私语为聂(章炳麟《新方言·释言》)。
6. 惢(suǒ所)。三个心叠在一起,并不是众心相连或万众一心之意,而是直指多心,多心即“心疑”,终日疑神疑鬼,心神不定,难免委琐。左思《魏都赋》:“有觑菁容,神惢形茹。” 惢正用此义。
此外,双又(手)为友,双止为步,至今仍常用。又,双目为䀠,是瞿的本字;双夫为㚘(bàn),会并行之意,是伴侣之伴的本字;双卩为叩 (图七),作二人相从跽伏状,是巽(选)的本字,与从义同;(页页)从二页(头也),也与巽同义,这些字实际上都因有通用字而被淘汰了。
二、关于动物。古人对动物观察甚细,凶猛如虎 ,驯善如兔,大者如象,小者如虫(huǐ),各种各类动物,在甲骨文里几乎都有反映。古人基于对动物特性的观察,也常用动物形象字的并列或重叠来表示与人有关的特殊的含义,或表示动物的某种性能和习性。例如:
7. 㹜(yīn)、猋(biāo)。两犬相啮——狗咬狗,便是㹜。徐灏说:“犬性不喜群,两犬相遇,往往相啮,故从二犬。”但这个字只见于《说文》,典籍无证。叠三犬而为猋,是“犬走貌”。狗以善跑著称,几条狗在一起,以喻奔跑迅捷而有声势。狂猋、猋风则指暴风、狂风。
8.䲆、鱻。二鱼相叠,连行可观,䲆义即为二鱼,但实际上并不见使用。鱻以三鱼表示许多鱼在一起而不变质,保持其新鲜状态,会新鲜之意。因太繁难,早在汉代就另用“鲜”字代之。
9. 䖵(kūn)、蟲(虫)。虫本是“虺”的古字,是毒蛇的象形。并二虫为“䖵”,见于甲骨文、金文,亦见于睡虎地秦筒,是“蟲之总名”,即今昆虫的“昆”。三虫为蟲,以示其多,也是昆虫的通称,又可泛指动物。《尔雅·释虫》说“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实际上无足者亦称虫。由于现代“虫” 已不再独用为虺,“蟲”又太繁难,故简化为虫,从蟲的蠱也相应简化为蛊了。
10. 麤。此宇甲骨从二鹿,小篆又加一鹿而成三鹿。《说文》:“行超远也。从三鹿。”段注:“鹿善惊跃,故从三鹿,引申为卤莽之称。……今人概用粗。”“三鹿齐跳,行超远之意。”群鹿奔驰,尘土飞扬,故篆书的尘字亦作三鹿在土上会意。叠三鹿为一字,笔画实在繁多,只得另造形声字“粗” 以代之,尘土字也简化为塵,今再简化为“尘”。
11.犇。这是奔的异体字,不见于《说文》。《 玉篇》说是“牛惊”,《正字通》说是“牛骇群走”,当是其本义。引申为人奔走。《荀子·议兵》:“劳苦烦辱则必犇。”注:“犇与奔同。”此字亦屡见于《史记》、《汉书》,前者如《赵世家》云“霍公求犇齐”,《周本纪》云“有三女犇之”,《吴太伯世家》云“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犇荆蛮”等等:后者如《王莽传》云“因发犇命”,“士卒犇走”等。按理,以三牛取义的“犇”当是古字,但不见于小篆商周古文字,仅见于居延汉简,作 (图八)。又,金文有从夭三止的 (图九),像人奔走之意。后止形渐变为,三止讹为卉,遂成楷书之奔。
12.骉(biāo)。以三马喻众马奔驰之貌,始见于金文。现已很少见用,一般改用三犬相叠的猋。
13.𠓗。《说文》:“疾也。从三兔。”段注:“与三马三鹿三犬三羊三鱼取意同。兔善走,三之则更疾矣。”
14.羴(shān )。这是羶的本字。《说文》:“羊臭(嗅)也。”羊肉的气味有人喜欢有人讨厌,较为特殊,“羊多则气羴,故从三羊”(段玉裁说)。此字甲骨文均作倒品式,也偶有从四羊的,见(图十),在当时,羴可能代表香气,是个好字眼,故用作人名。
15.雔、雥。双鸟为雔,取其相匹敌义,当是雠(仇)的古字。金文作两鸟对峙、两喙相啄之状,非常形象,与日常生活中所常见的斗鸡十分吻合。小篆从雔的字有靃(霍)和雙(双)。雥,以三隹会群鸟之意。群鸟在木上便是雧(集)了,见于金文(小集母乙觯)与小篆。不过,雧写起来太繁难,甲骨文己作木上一鸟之形,一直沿用至今,雧则自然被淘汰了。
16.賏(yīng)与赑()。賏,以双贝喻两串作为颈饰的贝,婴字从之(婴本为女子以贝为颈饰之状,婴儿之婴为假借)。三贝为赑,字后起(不见于《说文》),众贝聚集,取其坚硬之意,引申为猛壮有力。
三、关于植物。古人对植物的观察似乎较为粗略,反映在文字上常常草木不分而可通用。可用重叠的字主要是草木。
17. 艸(草)、卉。屮,是草木初生之形,好像地上的一株小草,读为彻。两屮相并即为艸,代表一切草类植物。但在现代汉字中只用作偏旁(艹),单独使用都作“草”。三屮相叠则为卉,本义是“草之总名”,实际上是草的同义字。今多花卉连言,或称卉木。
18.林、森。独木不成林,丛木方曰林。表现在文字上,即以双木喻众木,在平地上有一丛树木,就是“林”了。引申之竹子丛生处,亦可称竹林,梅、桃、杏、松、桂……等树丛生处也可称梅林、桃林、杏林、松林、桂林……林上再加一木,以三木喻无数之木,则为“森”。树木丛生,繁密茂盛,浓荫匝地,目力所难穷尽,故“森”又有阴沉、幽暗、森严等义。林与森皆可叠称林林、森森,分指树木的众多与繁密。现代汉语所称森林,指的范围更广,多指某一区域内集生的各类树木,准确地说,是“一种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辞海》“森林”条)。
甲骨文林字习见,森字仅见二例,作(图十一),一为品字式,一为并列式。金文林字亦屡见,但未见森字。
19.秝(lì)。以双禾相并,会禾苗疏密有致之意,是歷(历)的古字。与之密切相关的字是兼,篆作(图十二),从又持双禾,与从又持一禾的秉相对。
20.棘、棗(枣)。二束相并喻多刺的“棘”,而二束相重却是棗(枣),代表枣树和枣子,全靠约定俗成,别无道理可言。并者扎手,有害于人;重者可食,有益于人,二者区分,必须牢记,以免相混误用而闹笑话。
四、关于天象地理、自然物质。
21.晶。从三日,是星的古字。甲骨文之晶即像列星之形(《造字法例释》)。须加说明的是,晶所从的“日”,并非专指太阳,而是指夜间所见发光的星星,以三喻其众多。
22. 沝(zhuǐ)、淼(miǎo)。双水相并为沝,《说文》:“二水也,阙。”此字音读在汉代即已不明,且极少单独使用。三水相叠而为淼,会众水、大水之意,字较晚起,不见于《说文》(《说文新附》有之)。这是烟波渺茫之“渺”的本字,现渺字比较通行。
23.圭、垚。重土为圭,以像玉器圭的形制(上圆下方)。积三土而为垚,会土高之意。现已不见单独使用,仅作为“尭”(尧)的偏旁而存在。
24.鑫(xīn)。积金以示多金(钱),字属后起,是个颇受青睐的吉利字眼,故多用作人名及市招、商店字号,以期兴旺发达。
25.炎、焱。重火为炎,以喻火光旺盛,炎热。《书·洪范》“火上曰炎。”是为炎的本义。“赤日炎炎似火烧”,当年白胜在黄泥冈上唱的这句歌词,以“火烧”喻炎炎赤日,最为得当。按理,积三火而为焱,应是燎原大火之意,但实际上却是指火花之多。从焱在木上的“燊(shēn)”,也有“盛貌”之义。
26.磊。以三石喻众石之累积,清清楚楚,有目共睹。《楚辞·九歌·山鬼》:“采三秀兮于山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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