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腿正义》 增订版
作者:冯象
但是现代法治并非正义治国,而是一整套西方民主制度。分权制很和民主选举,恰巧是不信什么抽象正义和良心的结果。故法治的核心问题不是法(“法”的文化定义或它的蜕变无“法律意识”),而是权力。是脱去了信仰的世俗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和新操作,复以法律的名义赋予由此而生的心的权力意识以正义的象征和信仰的比喻。如果中国的老百姓至今还不懂法的这层象征和比喻,到时再自然不过了:没有享过抽水马桶之福的人,叫他如何想象坐在马桶上看书的乐趣?
--P83<法学的理想与现实>
其中的教训,可以转换成这样三条一般性原则,适用于我们组织论据展开论证:
一、“论据的基于事实的真实性”以为论据不能仰赖未经事实验证的主张或不需事实支持的信念。这一条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二、虽然在逻辑关系上,论据为因,论点或几轮为果,但在学术论文实际写作过程中,作者往往是在研究的基础上先已形成了大致的论点,然后才开始考虑如何组织论据,证明论点。这就需要作者特别注意证据与论点之间相关性的充分程度,即有没有可能建立“不可排除的必然因果关系”。相关性不充分,论证就走了题,变成了题外话。
三、无论我们说的人生还是学术经验,都不可能是完备无缺的。换言之,并
作者:冯象
但是现代法治并非正义治国,而是一整套西方民主制度。分权制很和民主选举,恰巧是不信什么抽象正义和良心的结果。故法治的核心问题不是法(“法”的文化定义或它的蜕变无“法律意识”),而是权力。是脱去了信仰的世俗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和新操作,复以法律的名义赋予由此而生的心的权力意识以正义的象征和信仰的比喻。如果中国的老百姓至今还不懂法的这层象征和比喻,到时再自然不过了:没有享过抽水马桶之福的人,叫他如何想象坐在马桶上看书的乐趣?
--P83<法学的理想与现实>
其中的教训,可以转换成这样三条一般性原则,适用于我们组织论据展开论证:
一、“论据的基于事实的真实性”以为论据不能仰赖未经事实验证的主张或不需事实支持的信念。这一条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二、虽然在逻辑关系上,论据为因,论点或几轮为果,但在学术论文实际写作过程中,作者往往是在研究的基础上先已形成了大致的论点,然后才开始考虑如何组织论据,证明论点。这就需要作者特别注意证据与论点之间相关性的充分程度,即有没有可能建立“不可排除的必然因果关系”。相关性不充分,论证就走了题,变成了题外话。
三、无论我们说的人生还是学术经验,都不可能是完备无缺的。换言之,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