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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非命”“尚力”与“天志”“明鬼”的世界观

2020-11-22 14:50阅读:
墨子“非命”“尚力”与“天志”“明鬼”的世界观
在世界观上,墨子明确反对儒家宣扬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的命定论。他否定“命”的存在,极力强调“非命”。他指出,无论是从“先王之书”“先王之宪”“先王之刑”“先王之誓”中,都找不到“执有命者之言”;无论是普通百姓、诸侯国君还是古代圣王,也从来没有谁“闻命之声”或“见命之物”;从历史上的治乱变迁“天下之良书”中,都找不到说明“福不可诸(求得),祸不可讳(避免),敬无益,暴无伤”(《非命上》)这种“命”决定一切的事例。所以,“命”是根本不存在的,“命”是“昔者暴王作之,穷人述之,此皆疑众迟朴”(《非命下》)。儒家的“寿夭富贵,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损益”(《非儒下》)的观点,是在消磨人的意志,是帮助暴君欺骗百姓,使百姓安于接受现实,无所作为,是“足以丧天下”的谬说,“是贼天下之人者也”(《非儒下》)。
既然“命”不存在,那么人生的不同遭遇、社会的安危治乱,其原因到底在哪里呢?墨子认为,决定社会治乱和人们命运的,不是“命”,而是“力”。“世不渝而民不易,上变政而民改俗”。“天下之治也,汤武之力也;天下之乱也,桀纣之罪也。若以此观之,夫安危治乱,存乎上之为政也,则夫岂可谓有命哉?”(《非命下》)人民的贫富,国家的治乱,都决定于力而不是决定于命。禹、汤、文、武为政之时,做到“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原因不在于命,“故以其为力也”(《非命下》)。社会上的贤良之人,“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赏,下得其万民之誉”,也不是由于“命”,而“又以[其]为力也”(《非命下》)。所以他说,社会上从王公大臣听狱治政到农夫稼穑,人们都尽力于本职而不敢懈怠,其原因就在于“彼以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非命下》)。
墨子反对“天命”,是为了强调人为的作用。所以他在“非命”同时,很注重“力”,即人的努力。他指出,禽、鱼、鸟、兽,可以利用天生
的羽毛、水草生活,而人们的衣食之财,必须耕种纺织才能获得。所以,人与动物不一样,“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乐上》)。“赖其力”就是“非命”。如果讲“命”,相信“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非命上》),必然否定人的努力,就会造成“上不听政,下不从事”,“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非命上》)的恶果。崇尚天命,其结果必将是“外无以应待诸侯之宾客,内无以食饥衣寒,将养老弱”,“天下必乱”(《非命上》)。所以墨子大声呼吁,要大家来除掉“命”这个“天下之大害”:“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非命上》)
但是,墨子在主张“非命”的同时,又提倡“天志”。墨子所谓的“天”就是“上帝”,所谓“天志”就是上帝的意志。在他看来,天能够赏善罚恶,“天之意,不可不顺也”(《天志中》),“顺天意而得赏”,“反天意而得罚”(《天志上》)。如“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者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天志上》)。所以,墨子说:“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之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度量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天志中》)“子墨子置天志以为仪法,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今轮人以规,匠人以矩,以此知方圆之别矣。”(《天志下》)天志是衡量人的言论行为的“规矩”,是人们必须遵循的统一原则,是任何人不得例外的最高裁判者,人们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它的裁决。以此看来,“天志”可以说是神话了的墨家理想的最高准则,是按照墨家社会理想设计出来的最高主宰力量。
墨子宣扬“天志”,其目的是借助于“天”的力量去匡正天下,使人兼爱,消除战乱,实现“非攻”,以达到“尚同”的政治目的。墨子说:“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天志上》)“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天志中》)天意“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天志中》),如能“顺天之意,奉而广施之天下,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才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天志上》)。这样,墨子的兼爱思想便通过“天志”表达了出来。
墨子不仅提倡“天志”,而且提倡“明鬼”。他援引民间传说和一些个人的经验论证鬼神的存在,并把“鬼神”分成“天鬼神”“山水鬼神”和“人死而为鬼者”(《明鬼下》)三类,认为鬼神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具有超强的能力:“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耕柱》),“幽涧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明鬼下》)。因此,如欲“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必须“明鬼”。显然,墨子的“天志”“明鬼”是为自己的“兼爱”学说提供了理论上的根据和实践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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