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诗歌——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2010-07-25 16:53阅读:
方令孺 方玮德 陈梦家
该诗派大体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成员基本上为欧美留学生。
前期:
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主要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大多有着欧美留学的经历。他们不满于'五四'以后'自由诗人'忽视诗艺的作风,提倡新格律诗,主张'
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他们以《现代评论》、《晨报副刊》为阵地发表作品。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
'三美'主张,即'
音乐美(音节)、绘画美(词藻)、建筑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它是针对当时的新诗形式过分散体化而提出来的。这一主张奠定了新格律学派的理论基础,对新诗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新月派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文化弱点,也使新诗进入了自主创造的时期。
后期:
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动转移到上海,这是后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创刊的《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新加入成员有陈梦家、方玮德、卞之琳等。后期新月派提出了
'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讲求'
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但诗的艺术表现、抒情方式与现代派趋近。
因此新月派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