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修路造成路边餐馆无法正常营业造成损失怎么办?餐馆能否向有关部门索赔损失?有人说修路是为了公共交通,公共利益,对路边餐馆,商店造成损失不需要赔偿。经营者认为,公共利益不能以损害个人利益为前提,开店要交房租,缴税,安排人员就业,这个损失需要有负责任的部门赔偿。
北京市延庆区街道扩修道路,进行封闭道路限制通行管理,一家餐馆因为道路封闭,行人无法到店就餐3个月损失巨大。随后餐馆将当地城管部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延庆城管委赔偿餐馆损失16万元。
北京延庆某餐厅位于新城某路北口即某孟路某桥北段。延庆城管委(发包人)与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延庆新城某路(康河路-庆园街)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施工地点包括延庆区“某孟路某桥”路段,而该道路的实际所有人亦为延庆城管委。
2021年8月中旬,“某孟路某桥”路段开始断路施工,并因施工需要在某餐厅门口停车处挖具一深坑。某餐厅认为,断路施工导致餐厅客流量降低、顾客无处停车,进而导致2021年9月份至2021年12月份其经营等损失。某餐厅向法院起诉请求:要求延庆城管委赔偿某餐厅经济损失费2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延庆城管委是某孟路某路段的道路所有人,在对某孟路某路段修路过程中,将某孟路某路段的道路双向进行封堵,并在某餐厅门口停车位置挖置大坑,确实影响了某餐厅的正常经营活动,给某餐厅造成一定程度的营业等损失。
但考虑到延庆城管委发包的修路项目是公益事业,在施工过程中亦有人流的导引,延庆城管委对此并不存在过错。公平公正原则,参照某餐厅向法院提交的经营流水记录并结合同等营业面积餐厅的市场盈利情况,同时考虑疫情期间对餐厅经营的影响,酌予认定延庆城管委补偿徐万福餐厅自2021年9月份至202
北京市延庆区街道扩修道路,进行封闭道路限制通行管理,一家餐馆因为道路封闭,行人无法到店就餐3个月损失巨大。随后餐馆将当地城管部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延庆城管委赔偿餐馆损失16万元。
北京延庆某餐厅位于新城某路北口即某孟路某桥北段。延庆城管委(发包人)与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延庆新城某路(康河路-庆园街)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施工地点包括延庆区“某孟路某桥”路段,而该道路的实际所有人亦为延庆城管委。
2021年8月中旬,“某孟路某桥”路段开始断路施工,并因施工需要在某餐厅门口停车处挖具一深坑。某餐厅认为,断路施工导致餐厅客流量降低、顾客无处停车,进而导致2021年9月份至2021年12月份其经营等损失。某餐厅向法院起诉请求:要求延庆城管委赔偿某餐厅经济损失费2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延庆城管委是某孟路某路段的道路所有人,在对某孟路某路段修路过程中,将某孟路某路段的道路双向进行封堵,并在某餐厅门口停车位置挖置大坑,确实影响了某餐厅的正常经营活动,给某餐厅造成一定程度的营业等损失。
但考虑到延庆城管委发包的修路项目是公益事业,在施工过程中亦有人流的导引,延庆城管委对此并不存在过错。公平公正原则,参照某餐厅向法院提交的经营流水记录并结合同等营业面积餐厅的市场盈利情况,同时考虑疫情期间对餐厅经营的影响,酌予认定延庆城管委补偿徐万福餐厅自2021年9月份至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