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游戏市场恶性竞争,上海公司诉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了
2022-10-14 14:01阅读:

上海一家公司诉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胜诉。这事似乎让人不可思议,腾讯科技的实力怎么会商业诋毁其他公司的商业信誉呢?术有专攻,个人或者小公司在某方面科技领域有点优势很正常。再说腾讯公司是大型商业集团公司,分支机构遍布国内外,一些分支公司在经营中追求商业利益,发生一些不规范商业行为都有可能。
腾讯科技成都公司和上海
MT科技公司在东南亚游戏市场竞争过程中发生摩擦,上海
MT公司起诉腾讯科技成都公司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腾讯科技成都公司赔偿上海
MT公司
10万元。事件的起因竟是游戏人才的出走引发的一段曲折故事。
有人说沉迷游戏不好。但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是全世界游戏产业的商业利润
可观,游戏产业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游戏出口也是文化出口的一种形式。如果本土企业不研发游戏产品,很多外国的游戏产品会进入国内市场,游戏玩家付出更多的成本给外国企业。所以,本土游戏企业的发展壮大未尝不是一
件好事。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解决青少年沉迷游戏和游戏产品健康发展的矛盾?
腾讯公司有很大一块商业收入来自游戏产业,有人说腾讯旗下游戏产业占游戏行业的半壁江山。王者荣耀游戏是腾讯公司出品的,多年来一直长盛不衰。一款游戏产品发展得好不好,关键是游戏的设计和运营能否吸引人,留住人。游戏产品好坏靠的是优秀的游戏人才,游戏人才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
上海
MT科技有限公司是腾讯科技(上海)公司前员工徐某某
2014年创办的,
2012年
10月
25日,徐某某与腾讯上海公司签订了《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约定:徐某某承诺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
2年内不得自营或参与经营与本公司或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作为对价,本公司的母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向徐某某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合计
19,220股;如徐某某违反协议,应当向本公司支付经授权获得的所有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收益,以本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当日的股票市值计算。
徐某某在
2008年
6月
10日加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自
2009年
4月
1日起与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游戏产品研发等工作。
2017年
6月
8日,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起诉徐某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8年
6月
22日,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徐某某支付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940万余元。
这是一起劳动就业相关的竞业限制争议案件。但是,腾讯科技成都公司却解读成侵犯商业秘密,发给上海
MT科技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游戏代理商。上海
MT公司认为腾讯成都公司商业诋毁,损害了商业信誉,向法院起诉:要求腾讯成都公司立即停止对
MT公司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
MT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
50万元,维权律师费等共计
20万元。
上海
MT公司研发的《无尽对决》(
MobileLegends)游戏和腾讯公司的《
ArenaofValor》游戏在东南亚市场非常火爆,两款游戏竞争异常激烈。
2018年,国内许多媒体报道了两家公司两款游戏在东南亚市场的激烈竞争局面。
2018年
9月
5日,
Suryomurcito&Co.公司代表腾讯成都公司向
RevivalTV(上海
MT印尼公司合作商)的创办人及首席执行官
AhmadSyahndyn发出主题为《关于侵犯王者荣耀及相关作品的版权》的质询函件,意思是上海
MT公司的《
ArenaofValor)(传说对决)复制了
LeagueofLegends(英雄联盟)游戏的地图属于侵权行为
……,在上海,我们在关于上海
MT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违反商业秘密成立公司,开发和推广
MobileLegends游戏软件的诉讼中取得了胜诉
……。
2018年
9月
28日,
Suryomurcito&Co公司代表腾讯成都公司名义向
AhmadSyahndyn发出主题为《侵犯
“王者荣耀
”和相关作品中的著作权(第二次警告)》的函件,内容包括:
……b.我们转达了中国上海法院作出的关于
MT首席执行官违反商业秘密开发
“MobileLegends”游戏软件的判决。
c.我们转达了我方客户拥有
“王者荣耀
”游戏的软件开发记录以及软件指南,这些与
MT的
“MobileLegends”游戏具有相似之处。
d.我们请求
RevivalTV停止可能涉嫌侵犯我方客户拥有
“王者荣耀
”游戏著作权的所有
“MobileLegends”活动。
此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警方向上海
MT公司印尼合作伙伴发出调查函,意思是收到投诉《
ArenaofValor)(传说对决)涉嫌版权犯罪,要求印尼公司负责人
AhmadSyahndyn配合调查。
法院认为,这两封函件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相关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侵权事宜,但函件中亦多次使用
“违反商业秘密
”、
“判决
”、
“胜诉
”等相关表述,而事实上该案件仅涉及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徐某某个人之间的纠纷,并不涉及
MT公司、腾讯成都公司两个公司之间的纠纷,更不涉及徐某某是否存在违反商业秘密的事实。
腾讯成都公司选择在双方的手机游戏在印尼市场竞争尤为激烈,
MPL职业联赛即将举行的时候,特委托当地律师向
MT公司印尼合作商
RevivalTV先后发出两封函件,声称徐某某违反商业秘密成立公司、开发
“MobileLegends”游戏以及其已在相关诉讼中取得胜诉,其意在损害竞争对手即
MT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
MT公司的竞争优势,属于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腾讯成都公司辩称,其所发函件有特定对象,并未向不特定对象发布,但商业诋毁并不以向不特定对象发布作为构成要件。但是,腾讯成都公司向其同业竞争者即
MT公司的印尼合作商
RevivalTV发律师函亦系一种传播方式,同样会对
MT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损害。
法院判决,腾讯成都公司向
PTGarudaMuthiaShandy就其对
MT公司的涉案商业诋毁行为进行澄清,以消除影响;腾讯成都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
MT公司经济损失
100,000元;腾讯成都公司赔偿
MT公司制止侵权合理费用
120,000元。
腾讯成都公司不服判决称:涉案证据质询函是上海
MT公司为提起本案诉讼,与印尼合作商
RevivalTV共同起草的,目的是虚构
RevivalTV对上海
MT公司商誉评价降低的事实;印尼律师在印尼向前述
RevivalTV发送侵权警告函的行为应当适用印尼法律予以评价,印尼律师基于印尼法律制度和语境背景描述上海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合理性,并无任何进行商业诋毁的主观故意,根据印尼法律,发送侵权警告函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腾讯公司作为《王者荣耀》游戏的著作权人委托印尼律师向宣传推广侵权游戏《
MobileLegends》游戏、涉嫌共同侵权的印尼公司
RevivalTV发送侵权警告函,是合法正当的维权,此外,在发送侵权警告函之前,上诉人已经向印尼律师提供了上海法院的判决书扫描件,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者捏造事实、诋毁商业信誉的主观故意。
MT公司反驳称,腾讯公司向被上海
MT公司在印尼的合作方发送函件,该函件表达了被上诉人
CEO侵害上诉人商业秘密这一虚假事实。
2018年
9月
28日,被上诉人进一步发送了律师函,再次明确有关被上诉人商业秘密侵权的内容,这两份函件的发送以及向印尼警方就上海
MT公司存在侵害商业秘密的情况发起的刑事检举,使得印尼合作方对上海
MT公司的商业信誉产生怀疑,印尼合作方受到警方聆讯后,不得不书面要求上海
MT公司提供不侵权声明和保证,造成上海
MT公司受到重大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腾讯公司称,由于印度尼西亚法律中没有
“竞业限制
”这一法律术语,印尼律师在律师函中使用
“商业秘密
”一词代替以描述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徐某某之间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具有合理性。法院认为,无论是印尼法学教授还是印尼律师对于竞业限制不同于商业秘密这一观点均有清晰的认知,关于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的关系的法学理论观点不能替代及混淆法律实务中两者的区别,腾讯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结合涉案律师函的措辞以及发函时机推定腾讯公司是有意识地实施被控侵权行为,并无不当,腾讯公司作为业内知名公司对于律师函未尽到审慎地核查义务,不应将责任推卸给域外律师和域外法律,主观上具有过错,该项上诉理由不予采信。
上海
MT公司对其印尼合作伙伴作出何种承诺以及双方之间是否有持续合作,与其商业信誉是否受损不具有直接关联,而与腾讯公司被控侵权行为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有关,腾讯公司的被控侵权行为实际上会损害上海
MT公司在印尼合作方处积累的商业信誉,从而削弱其在印尼网游市场的竞争优势。
2022年
9月
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腾讯成都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案件中由于涉及外国公司使用了英文名称,所以事实经过不容易看得明白。一家小公司的游戏产品在东南亚市场抢了腾讯公司的风头,腾讯公司不甘心,通过发函的方式向上海
MT公司合作方发警告函,指出上海
MT公司的游戏无尽对决中的地图复制了腾讯游戏地图,涉嫌侵权,上海
MT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是腾讯公司以前的员工,因为违反《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被法院判决败诉。
腾讯公司称其已经向印尼律师提供了上海法院的判决书,由于对
“竞业限制
”与
“商业秘密
”的误解,印尼律师发警告函时做出了不恰当表述,是因为印尼语言和印尼法律不同造成的,腾讯公司没有实施诋毁商业竞争对手的故意。法院认为这个辩解不成立,作为知名大公司应当对律师函措辞进行严格审慎审查。
商业竞争的残酷性在于市场的争夺,上海
MT公司的游戏产品在东南亚市场略胜于腾讯公司的游戏产品是此次事件导火索,而上海
MT公司创始人徐某某腾讯公司前员工的身份,很容易让人联想其上海
MT公司游戏产品,和腾讯公司的游戏产品有某种关系。腾讯公司合作方的律师函,实际上是通过中外语言法律差异,让上海
MT公司印尼合作方产生不信任或者侵权担忧而停止运营上海
MT公司的游戏。上海
MT公司印尼合作方最终是否停止合作,不影响腾讯公司印尼律师函的侵权行为事实。
实际上,游戏产业中,类似、以及模仿类游戏产品很普遍,但是是否涉嫌侵权复制这需要充分的事实证据来证实。商业竞争行为并非都是合法的进行,一些不合法的行为都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生。今天是竞争对手,明天可能握手言和。腾讯公司收购了许多游戏企业。法律诉讼也是竞争的一种形式,说不定哪一天上海
MT公司被腾讯公司收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