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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起一脚的青葱岁月

2013-11-08 14:45阅读:
(一)
  飞起一脚是我大学同学,读大学那会飞脚还不叫飞脚,叫小飞,他是在上小轩时才取名叫飞脚的,我也是刚知道的。小飞在我们学校可出名了,长相不说了吧,其实男人只要有鼻子有眼睛外加干出点轰轰烈烈的大事来,只要能让女人们记住你,你就是不帅,也会有投怀送抱的。那时飞脚打架一等一,吹牛一等一,踢球也踢的特棒,整个一花花公子,可是像他这种人在我们学校的行情是光有人喜欢没人爱。还不如我,我虽然没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从高三到大四女朋友也换了N个。
(二)
  我和飞脚的相识,缘于一次意外。
  那天傍晚,我陪着女友在操场上散步,突然一个足球冲着女友的脑门就飞了过来,我为了体现男人气概就鼓起勇气伸出了手臂,可是你知道当时我有多么的不情愿,因为那个球是用射门的速度飞过来的。接着砰的一声,我怀疑我的胳膊断了,SHTI!接着是女友的眼泪和一个头上长刺的男生跑了过来,其实当时只要我能听到一句对不起,我就会继续维持我的绅士风度。可是这家伙抱起球非但没说对不起,还盯着我的女友看。我搂过女友,瞪着他,你猜当时飞脚说了句什么?
  飞脚眼睛都没眨一下,对着我女友说:“你真像我的初恋情人!”
  KAO!这是什么世道啊!真是见鬼!我女友长的再漂亮,她也是我的女友,怎允许别人乱认情人。
  哐,我的右拳贴上了飞脚的左脸,当我的右拳还想让飞脚的右脸平衡一下时,女友紧紧的抱住了我。
  飞脚抹了抹嘴角的血迹,看着女友不断下落的眼泪,转身走了。
(三)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飞脚开始和我热络起来!他可能真当我女友是他初恋情人吧!不过我无所谓,反正我也不爱我的女友,男人要经常换女友才正常嘛!
  其实男人的友情开始的很简单,一般都会是缘于不打不相识。我虽然讨厌他头上的刺,但是只要他不抹太多的药水,这小伙子笑起来还是满憨厚的,加上那时我也没什么朋友,飞脚就凑合用了。有空时可以一起出去喝个酒泡个吧,一起在迪厅里疯狂,飞脚还真是个好伴。最主要的是飞脚架打的特棒,和他在一起,只要出头的事都不用我来了,我只要等着作老大捡荣誉就行了。在这里说明我比他高两公分,比他胖十斤,比他大两个月零六天,怎么说,这个老大我也当之无愧吧!有一句话怎么说来得,有些人天生就是当将军的命,这种事没办
法啊!
(四)
  飞脚其实还是个孩子,总爱吹牛,总以为自己很帅。和我说只要他想追的女生从来就不会失手,有多少个女人倒追他。其实我知道他在吹牛,他根本是个毛头小子。他碰见美女的时候总是先摸摸自己的头发,凭我的经验来看他那是在紧张,不过我没有说破。哥们嘛!我这人那点都不好就是讲义气,我对朋友是绝对的真诚,能忍则忍,能帮则帮,别人可以对不起我,但我不会对不起别人。后来我根本就是拿飞脚当另外一个我看待,有酒一起喝,有好事一起作,有女人一起泡,就连我约会的时候也会带上飞脚。可是每次女友只要看见飞脚都会怪怪的,我总觉得他们俩像有事像瞒着我,不过我没多想,原因之一是我不想知道。之二是当时我看上了法律系的一个系花,已经偷偷开始行动了,可是这个系花不亏是学法律的,任凭我使出浑身解数,她就是不乖乖就范。算了,难啃的骨头我一向不啃。你清高就清高去吧,本少爷没空理你了。不过此次事件还是小小的打击到了我的自尊心。一次酒后失言,让飞脚知道了此事,他似乎反应的过于激烈,酒瓶子摔的噼哩啪啦的。我就火了:我交女朋友你着什么急啊,你不觉得你管的太多了吗?
  他忙说:没有,没有,我是为你打抱不平,明天看我怎么把那个女生搞定,怎么让她爱上我,然后再怎么把她甩了,搓搓她的锐气,一个女生太清高了,需要有人管教管教的!至于那个牺牲的人就由我来作吧,谁让我是你哥们呢!
  我说:来,干!祝你好运!
(五)
  于是,飞脚的轰轰烈烈的大事从此刻开始了。
  飞脚开始狂追那个系花XX,鲜花,巧可力,情书外加如影相随都无济于事。于是飞脚在快到元旦时想到一个伟大的招术。
  元旦那晚,举国欢庆,不过最热闹的可能要属我们学校了。那晚飞脚让XX的同舍女友把XX约到操场上,然后在七点五十九分向XX示爱,八点整,所有男生宿舍楼的灯光形成一个心型的图案,可谓是花大力气。可是,XX只感动了两秒钟,抛下一句:无聊!就走了!世界上有如此狠心的女子,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多亏我当时没把她追到手,不然想再换女朋友可就难了!后来据可靠人事透露,原来XX是同性恋。看看我们追的是什么,国宝!
  那晚飞脚,非常的颓废。于是,我就拉着他拿着啤酒去了海边。
  我们那晚喝了很多的酒,拼命的对着大海狂吼,把洒瓶奋力扔向鲨鱼的嘴巴。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我都记不太清了,我只是恍惚记得,飞脚对我说,我的女友阿荣是他的初恋情人,他22年的生命里只爱过她一个女人,他也是为了这个女人才来读这所该死的大学的,现在这只剩下该死的回忆了。当时我非常的震惊,震惊的不是她们的关系,而是任凭我怎么想也没想到飞脚会是这样的痴情!
(六)
  后来,在快毕业的日子,我和阿荣淡淡的分手了,好长一段日子没有找女朋友。专心的考试写论文。
  飞脚也没有和阿荣在一起,因为阿荣签了一家广洲的公司。飞脚则回了四川继续踢球,他对我说没了爱情他还有梦。
  我在毕业第三天背起行囊来到了北京,因为20岁那年仅大我一岁的表哥得了脑出血去世了,他的愿望就是能来北京看看。我是为了他才来的,我愿他的灵魂能安息。
  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想寻找我的梦。
(七)
  其实男人的一生可以分成三份,三分之一是上学的时侯,那时侯你可以用来尽情的玩,尽情挥洒青春,因为青春无悔。如果你不用一把沾满颜色的刷子为青春这块白色的画纸画上炫丽的色彩,那么你的青春就等于一片空白,知道什么是空白吗?就是什么都没有留下,那样你绝对会后悔一生的。
另外的三分之一就是毕了业之后,毕了业以后就要努力的打拼,挣出自己的一片天。
最后的三分之一是用来实现梦想和享受人生。
于是来北京之后的我,一改往日浪荡的形像,拼命的学习,拼命的工作,拼命的吃苦,以期能早日实现我的梦想。我不但努力的工作,还在北大报了考研班,日程排的满满的,空余的时间多半用来写一些文章和看一些书。其实人无论什么时侯学到的东西都是自己的,找女朋友其实就是打发无聊的时间,但话随这么说,事实是每当我打领带的时侯,就会想起阿荣的笑脸,因为我的每一条领带都是她送的,而且每一条的色系与款式都是不同的,不知道当她选这些领带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你说这人也奇怪了,以前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除了知道她很漂亮外,从来不在乎她在想什么,如今分手了,天各一方了,反倒会在意起她的想法了,我想这就是思念吧!
由于思念人就会特别悴弱,这时侯我就想给飞脚打个电话吧!电话接通后,聊了不到两分钟,就听见这家伙罔顾我的电话和旁边的女同事调笑的声音。一股热血直奔丹田,我脑门一热,当即挂断了电话,从没有人敢这样对我,特别是朋友。这么的不给我面子,好不容易我心情好了,给他打个电话还不专一,把我晒在一边,这严重伤了我的自尊,就算我不作老大已经很久了,但是绝不允许别人藐视我。后来飞脚也没有再拨回来,于是飞脚的电话号码从我的手机里消失了,他的人也从我心里唯美的阶梯,滑到了不知名的小河沟里,我没见过那个小河沟,但可以确定的是我永远也不会路过那了。我是个固执的人,也是个任性的人,自尊心极强,你可以打我,可以骂我,可以不理我,但是绝不可以伤到我的自尊心,因为自尊心是作为一个男子汉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为飞脚默哀两秒钟,他的事就再也与我无关了。我这人的又一个优点就是冲动,感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一旦放弃绝不留恋,一旦留恋就绝对会得到。就像阿荣,在我开始想她的时侯,我决定重新把她追回来,让她一辈子活在我的羽翼之下,那一刻我决定永远护着她,直到天荒地老。
正巧那时阿荣被总部派到北京出差一年,这是上天给我的厚爱,于是,我以一个大哥的形像出现。在MSN上陪她工作,在她下班的时侯去接她,给她买好多她喜欢的书,为她选购不同色系的纱巾(因为她的脖子很美),在她过生日的时侯,我送了她九十九朵玫瑰。其实,我完全可以不用如此大费周折的,阿荣一直是爱我的。可是我也知道飞脚也一直在联系她,我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我不要给她压力,我要她自己选择,我要和飞脚公平竟争,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我现在爱她了,我要她天天都幸福快乐!
(八)
两年后。
我的考了两年的研究生通知书终于如期而至,我的事业也小有成就,而最为高兴的是,我和阿荣的婚礼也正在紧张的筹备中。
她决定婚礼在她的家乡举行,而我的条件是婚礼要邀请飞脚,我要让飞脚看到阿荣成为我的妻子。
阿荣的家乡是一个山村。从公路到山村有一条小道,路上有一处断崖。其间是四百多米的羊肠小径,从那里走过,上边是悬崖,下边是大海。行人只要稍有不慎就会从数十丈高的悬崖掉到海里,被海里的岩石撞碎头颅,被乱如女鬼头发的海藻缠住手脚,你掉入过海里吗?没有吧,所以你一定无法体会,其间的感觉,我经历过。所以我说给你听,当你被海藻缠住,身子陷入冰冷的深潭,你就会浑身麻木,默默的死去,无人知晓,就如同可可西里的沙旋一样,人们甚至找不到你的尸体,你就那么莫名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过还好我命不该决,不然今天你们就看不到这样一篇文字了,你们也就不能了解飞脚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记得那天,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是飞脚却确选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去接飞脚,我们一起走在那个羊肠小径上,彼此各怀心思都没有说话,默默的走着,突然砰的一声响动。。。。。。。。。。。。。。。。。。。。
九)
  以下是飞脚的独白。
  我叫飞脚,今年24岁,是湖阳的大学同学,湖阳本不叫湖阳,他叫阳子。阳子和我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敌人,不只是情敌。阳子其实一直不知道,我恨他!从他拥着我的荣儿那一刻起开始恨他。
  某年某月,我们一同走在崖边的小径上,我想了很多。
  他成功了,我失败了。
  凭什么我会失败,同样的人,我甚至比他更早遇到荣儿,凭什么他就可以得到荣儿,难道就是因为我比他矮两公分,比他瘦十斤,比他小两个月零六天,我不服气。
  我是个自私的人,绝不允许别人抢走我心爱的东西,更何况是我的荣儿。于是,我就精心策划着接近阳子,一方面是为了能多看看荣儿,一方面是想把荣儿抢回来,因为我太爱她了,她是我的生命的闪光点。为了和阳子成为哥们,让他不对我起疑心,架都是我打,老大都是由他来作。
  后来,事情安照我想像的发展了下去,我们成了铁哥们,他似乎对我非常信任,约会的时候也带上我。那时,阳子特别能喝酒,所以一般吃完饭都是我和荣儿俩人把他送回他的蜗居,然后我和荣儿一起散步回学校,那样的日子我真的感到无比的幸福,可是荣儿爱的还是阳子,她为他精心挑选不同款式的领带,为他写日记,为他努力的学习,为他。。。。。。。。。。反正一切都是为他作的,这些阳子都不知道,因为阳子根本就不爱荣儿。我却为此妒忌的要死,凭什么他可以得到荣儿的心,凭什么。。。。。。。。。。
  一次酒后失言,阳子和我说了他的糗事,原来是没有追到法律系的系花。我当时真的很气愤,为什么荣儿对他那么好,他反倒不珍惜呢!为什么珍惜的人反而得不到呢?不过看到阳子痛苦的神情,我决定把那个系花追到手,让他比此时更颓废。
可是,我也失败了,尽管我大费周折,奈何对方根本不喜欢男人。那晚在海边,我真的喝多了,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我只记得,我对着大海喊着荣儿的名字,一直的流泪!让泪水混着海水,诠释我受伤的心灵。
  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了,我和他和荣儿成了三条平行线,可是没想到两年后的今天,作为平行线的只是我一个,而他们仅是两条线,最终相交并纠缠在一起,我怎能心悦诚服,我比阳子优秀一千一万倍,为什么我的荣儿不爱我?
此刻,他和我一起走在那条小径上,他在前,我在后,彼此都没有说话。突然,我看到深深的潭水,我开始冷笑着,为什么阳子不可以成为潭中鬼呢?他成功了又怎么样,他依旧会没有命享受他的成功。
  于是,我望着他宽阔的背冷笑着,一阵响动之后,看着抓着崖边浮草的阳子,我仰天长笑,看着摇摇欲坠的他。。。。。。。。。。
  他愤恨的瞅着我,接着以惊人的速度滑落山涧。。。。。。。。。。。。。。
(十)
  大家都以为我死了,我也没想到我会活下来,我更没想到的是飞脚会把我推下山涧。接着我掉进了那个深潭里,享受那些“女鬼的头发”无休止的纠缠,渐渐的身体失去了知觉,沉入了深深的海底,我知道我可能要去另一个国度了,我唯一的愿望是荣儿能快乐的生活下去。
  。。。。。。。。。。。。。。。。。。。。。
  后来,我在一个渔船上醒来,那个渔船似乎正准备靠岸,船上有一个身形迟缓但眼睛炯炯有神的老人,船尾是一副鱼骨,一根又粗又大并且无比雪白的脊背,后面拖着一条庞大无比的尾巴,依它庞大的程度看,似乎是一条鲨鱼。我静静的打量着那个老人,他似乎刚出海归来,沐浴在斜斜的月光下,我知道我看到了迟暮的英雄,这样说你是不是就会相信是他救了我呢!
  我相信,因为我活了下来!
  在那个奇怪的岛上生活了一年,我得到心灵上无比的宁静,每天与老人一起出海打鱼,一起准备鱼饵,偶尔会一起泡上一杯咖啡,对着辽阔的大海谈着彼此的心事,那样的日子像淡淡的风,飘着海洋味道的风,让人舒畅的风。。。。。
在我的伤势完全好了的时候,我决定离开。在离开时,我已经不恨飞脚了,我看淡的许多事,其实人生就是过眼云烟,你要作的是努力去生活,不要去在意得失,不要对别人眩耀你的成功,不要记恨别人,因为他那么作一定有他那么作的理由。
(十一)
  回到熟悉的城市,一切依旧,不断从东方升起的太阳,那个亮着淡紫色灯光的窗口,憔悴的荣儿,日渐苍老的父母,还有那个一直陪伴我的台灯,和那个N键严重磨损的键盘,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是经历过生死的我和永远不会再见的飞脚。
  荣儿说,那次婚礼我莫名的失踪后,飞脚的神志就不清醒了,整日嘴里不停的喃喃自语,没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后来半年前的一个早晨,飞脚就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自杀了,吃了太多的安眠药!我心中无限的感慨,好好的一个人,好好的对兄弟,好好的一个故事,事事难料。不过一切都证明了人是一种世界最复杂的动物!我想他当时一定非常的内疚,这又何苦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正所谓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不过我还是决定去看看飞脚,那是一个四周环林的墓地,照片上的人明媚的笑着,依旧带刺的头发,依旧明亮的大眼,不错是我熟悉的飞脚,我的眼框微微的潮湿着。
  这时天空,飘起了淡淡的细雨,我想那一定是飞脚的眼泪,我对着天空狂喊:别哭了!飞脚!来世我们还作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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