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皇帝,共杀两首辅大臣处死巡抚11人
2010-04-01 19:39阅读:
《天崩地解:1644大变局》
作者:汗青
——粮饷、官兵和流寇
崇祯十七年的朝贺,满朝大臣们一个都没来。
认真说起来,大臣们在正月朝贺这种重大典礼时失朝,确实非常奇怪,很叫人匪夷所思。满朝大臣们居然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来,即使连续鸣钟也不见一人至,不知道是他们隔夜吃喝太多*太过,还是全然没把给皇上朝贺当回事儿,又或者是人人以为别人都会去,缺自己一个也不打紧,于是大家全都没来。
总之,不管这事到底是怎么着,朝贺时一个大臣都不到实在有点太没道理。
而崇祯皇帝,却又是中国历史上公认的一位极勤政的皇帝。和他父亲、哥哥不同,崇祯对党争和宦官、大臣专权都极为反感,所以事事亲力亲为,可谓勤奋努力之至。
虽然如此,可在他手上,朝中的党争还是和前朝一样剧烈,并无太大好转。尤其是崇祯朝末年的朝纲,大约是历史上最坏的,好比元旦朝贺、祭拜祖庙如此重要的重大典礼,臣子们敢于一个不到的,印象中在中国历史上似乎尚无先例。
我不知道当时的崇祯心里在想什么,但我可以肯定他绝不会觉得好过,是否大怒则不得而知,恼火想来必定是有的,盖因崇祯的脾气一向不怎么好。

譬如崇祯十二年(1639年)三月,他就以失地之罪,一次斩杀了蓟镇总监邓希诏、分监孙茂霖,顺天巡抚陈祖苞、保定巡抚张其平、山东巡抚颜继祖,蓟镇总兵吴国俊、陈国威,援剿总兵祖宽、李重镇等三十六名官员。
再后来的日子里,他又开大明三百年来未有之先例,九五之尊的天子带着年幼的皇子们在殿堂上亲自主持审问
,并且主持行刑,以夹棍断了朝官的双腿,当头棒打廷臣,行刑人一棍下去,朝官纱帽立时绽裂。
崇祯做了十七年皇帝,一共杀了两个首辅大臣,撤换了五十个内阁大学士。
另外还撤换了十四个兵部尚书,而且这被撤掉的十四位,还都是正经八百的兵部尚书,仅仅只加兵部尚书衔的还没计算在内。这十四人里,其中有九个被治了重罪:斩首者一人,治死者一人,自杀三人,下狱两人,革职查办两人。
刑部尚书,前后撤换了十七人。
处死或被逼自杀的督师、总督,包括袁崇焕在内合计有十一人,如蓟辽总督刘策,漕运总督杨一鹏,督师熊文灿,陕西三边总督郑崇俭,蓟州总督范志完、赵光抃等。
各地巡抚被斩杀的十一人、未来得及问罪先行自杀者一人:“终崇祯世,巡抚被戮者十有一人:蓟镇王应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养冲,登莱孙元化,大同张翼明,顺天陈祖苞,保定张其平,山东颜继祖,四川邵捷春,永平马成名,顺天潘永图,而河南李仙风被逮自缢,不与焉。”《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颜继祖传》。
不过有的时候,崇祯的脾气又是出奇的好,对事关朝廷纲纪和皇帝脸面的事,也能不了了之。譬如崇祯十六年元旦朝贺,准时到场的就只有两个臣子,而崇祯十七年,更是连一个臣子都没到,但这两次他居然都没动手严惩什么人。
崇祯十六年元旦那天到的两位大臣,其中一个是前面说过的那位姓名不详的勋戚,另一位则是当时崇祯面前的大红人,鼎鼎大名的首辅大臣、内阁大学士周延儒。
周延儒在此事后,只婉转兜了几句圆场话,就把崇祯皇帝的怒火平息了下去,此事竟就此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