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用经验的方法来检验假设。
由于学术界给理论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并非每一种社会交换理论都能符合对理论的要求。例如,霍曼斯提出了一种试图符合演绎要求的形式化了的理论,而布劳并没有进一步发展构成他理论的命题。我们确实应该给理论下一个广义的定义,这样才能包容所有的观点。本书给理论所下的定义是:一组表明某些现象特征的、并可能由此引出假设的陈述。
本章将介绍的观点尽管形式各异,但都提到三个方面。第一,它们都说明了各自的基本假想或出发点。有的把心理学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 (
如:霍曼斯, 1961 年、 1974 年;蒂博特和凯利, 1959 年; E ·福阿和 U ·福阿, 1974 年 )
,也有的主要来源于经济学 ( 布劳, 1964 年 ) 或其他社会交换观点 ( 沃尔斯特等, 1976 年 )
。第二,它们都描述了社会交换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大致来说,各种观点都描述了导致人类行为的决策过程。第三,它们都对人际关系中的交换模式提出了各自的解释。这些模式体现了关系双方对自我利益的调节。
因此,对每一理论的描述都分为三个部分:理论基础、决策、交换模式。
霍曼斯的操作心理学观点
在本章介绍的五种理论中,霍曼斯的理论大概最为著名。他在早期发表的学术文章 (1958 年 ) 以及专著《社会行为的基本形式》
(1961 年和 1974 年版 )
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他理论的主要根据。在五种理论中,他的理论最为人熟知,但引起的争议也最多。不少人撰文对他的理论在社会学现象中的应用持批评态度。爱默森曾试图运用形式逻辑的规则将霍曼斯的分析形式化并加以引伸。
理论基础
如前所述,霍曼斯的观点在社会学领域引起许多争论。争论又主要源自他的理论基础。霍曼斯虽身为社会学家,但他主要依赖于行为心理学建立起了自己的交换理论。①
B . F 。斯金纳的论著对霍曼斯的思路尤多启发。
简要地解释一下斯金纳的观点,能使我们对霍曼斯所受到的批评有深入的了解。斯金纳提出了四点关于人类行为的假设。第一,人是与其他生物体一起居住在地球上的生物体;人类在解剖和生理上具有独特的特征,这是其祖先为适应环境而进化的结果。其中有利于生存的得到发展,妨碍生存的得不到发展,这些特征构成了遗传的能力。第二,当一个新生儿学会以他人强加于其身的方式动作时,他
( 她 ) 便成为一个“人”。第三,人类行为受到环境中刺激物的制约。最后一点,人类习得行为的能力是遗传能力的一部分。
由于斯金纳断言环境刺激造成人类行为,人们或许会认为认知过程 ( 如思维、态度 )
在他的理论中无足轻重,或许会把人看作受环境冲击的相对被动、相对无知的个体。行为主义的某些流派固然忽视认知过程的重要性,斯金纳还是承认认知过程的存在,并对认知过程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了描述。
①应该指出,霍曼斯也谈到过经济学和博弈原理对他理论的意义,但他理论的基础主要还是操作心理学。 (p · 29)
在斯金纳看来,思维是一种隐蔽的行为;思维过程还可能包括调节感情及监控未来的行动。例如,在一次约会前,可能会预先计划一下说些什么话,到什么地方去,做些什么事,在这种情况下,斯金纳认为思维不过是赴约这一较大规模的行为系列中的一个环节,即对行为后果的预想。在约会当中,约会者或许会思考:“我现在过得愉快吗
? 按下去我该说什么话呢 ?
”在约会之前和约会进行之中,思维都是由环境刺激引起的。在赴约之前,这方对与他方所作的约定作出反应,他方则将思维过程引向今后的交往;在约会之中,这方对他方或环境所激起的内在情感作出反应。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思维是作为外界刺激的效应而发生的,它虽有助于控制行为,但终究没有产生行为。正如公开的行为
( 如谈话、舞蹈 ) 是对外界刺激的明显可见的反应一样,思维是对这种刺激的隐蔽的行为反应。
斯金纳并未忽略认知过程,他只是认为认知过程并不产生行为,而仅仅是对外界刺激的一种行为反应。然而,如果考虑到认知过程在大多数推理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那么,即使只是稍加贬低这一作用,也会引起人们的争议,并导致一种夸张了的感觉——斯金纳所描述的不是像他自己一样的人,而是一台机器人。
另一些批评与斯金纳的理论本身无关,而是产生于与他的理论有关的研究方法。人们总是把行为主义理论和“斯氏盒”以及自鼠联系在一起。可以理解,大多数人不想承认自己和啮齿动物有共通之处,包括在行为规律上有什么相同点。斯金纳为自己辩解道:“在心理学实验室里由白鼠主宰一切的时代至少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已经告终。”然而,对他的观点持
(p·30·) 批评态度的人仍然断言,他的研究结果仅仅适用于实验室的动物。
对斯金纳的观点提出的指责是形形色色的,但本节内所述的几点就足以给斯金纳制造难题了。斯金纳自己固然可能觉得运用行为心理学作为理论基础是极为可靠的,但批评者或许会把这一基础看作是一堆流沙,而不是钢筋混凝土。
决策
霍曼斯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是基于操作条件原理的,即:人们重复那种受到回报的行为,而不重复那种受到惩罚的行为。为了阐明这一观点,霍曼斯提出了五个命题。
第一个命题称为成功命题,即:“就人们的所有行动而言,某人的某一行动越是经常得到回报,此人越是可能采取该行动。”这一命题的意思就是人们倾向于重复能获回报的行动。霍曼斯确实也注意到这一命题的局限性。研究表明,如果某一行为所得回报是无规律的
( 可变周期鼓励 ) ,而不是有规律的 ( 固定周期鼓励 ) ,那么任何生物体 ( 包括人 )
重复该行为的频率就越高。尽管如此,霍曼斯仍断言成功命题一般来说是正确的。
第二个命题是刺激命题,即:“如果过去某一刺激、或一系列刺激发生时,某人的某一行动得到了回报,那么目前的刺激和过去的刺激越是相似,此人目前就越有可能采取该一行动,或相似的行动。”这一命题描述的是刺激的普遍性。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采用在过去相似境况中获得成功的劝服策略;何谓“相似境况”,又是由话题、时间、夫妻中的一方、或在前后两次情况中突出的环境刺激决定的。
(p31)
第三命题是价值命题,即:“某人某一行动的后果对他越具价值,他越有可能采取这一行动。”所谓价值,是指某一资源使人得益的大小。霍曼斯认为,各种资源具有大小不同的价值,正如拒绝给予资源造成大小不同的惩罚一样。他虽然未能对各种资源所具价值的大小作出精确的说明,但还是提出价值可能来源于两个方面:有些资源具有固有的价值,我们生来就须臾不可缺少它们,例如食物和住房对我们具有价值,因为它们对我们的生存至关重要;另一些资源之所以具有价值,是因为通过它们能获取其他的回报,例如金钱的价值来自它能换取食物、住房之类具有固有价值的资源。霍曼斯甚至提出,有些资源——如金钱和社会赞同——对获取我们需求的东西是如此之必要,以至于它们的价值对社会各阶层人均具有普遍意义。
.
第四命题是贬值一饱和命题,即:“某人在近期内越是经常地接受了某一回报,该回报在未来对他的价值就越小。”这一命题对成功命题加以限制。人们到了一定程度就不再需要某一回报了;这时候,该回报对行为的重复就不再有多大的效应。
第五命题是寻衅/赞同命题,并由两个部分组成:“ (1)
如果某人的行动未能获得预期的回报,或者招致始料未及的惩罚,此人就会愤怒;他更可能采取寻衅行为,而这类行为的后果对他来说更有价值”。
(2)
“如果某人的行动获得了预期的回报,尤其是获得了超出预期的回报,或者未招致预期的惩罚,此人就会高兴;他更可能采取受赞同的行为,而这类行动的后果对他来说也更有价值”。霍曼斯的意思是,人们在经过一个时期以后能够预测某一行为会引出某种回报或惩罚,如未能
(p ·32') 获得预测的回报则会变得沮丧,这种沮丧情绪自然地导致寻衅行为;而如果寻衅行为果然获取了预测的回报,那么在未来
相似的情况下此人更有可能采取寻衅行为。每一次带孩子上 商店都给孩子买一根棒糖,孩子就会把上商店和获取棒糖这
一回报联系起来,万一父母忘了给孩子买棒糖,他就会不高
兴,就要“发脾气”。“发脾气”的结果是孩子得到了棒糖,寻衅行为就被强化了,在未来类似境况下就会反复出现。
另一方面,霍曼斯也认为,如果我们在某一情况下一而 再、再而三地受到惩罚,那么在相似条件下也会预测受到惩
罚·这种预测如未实现,其结果就不是寻衅行为,而是宽慰或满意的心情。上段提到的孩子跟母亲上商店时如果出乎意料
地得到了一块冰淇淋,而不是一根棒糖,就可能变得更听话、更快乐 ( 至少在吃冰淇淋时是这样 ) 。以后上商店时他也就会
预期能吃冰淇淋了。
上述五个命题构成了霍曼斯理论的基础,在《社会行为》
一书的初版本和再版本中均有阐述,虽然略有改动。其中心思想是人的行为可以根据过去行为产生的后果来预测。被过
去的经历强化了的事例对人有某种程度的制约力,在过去类似情况下被强化了的事例可能是眼下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一旦在目前的环境中察觉到与以前的环境中相类似的刺激,就会自然而然地采取被过去的经历所强化的行为。
在《社会行为》再版本中,霍曼斯将第一、第二、第三龠题总结为第六命题——合理命题:“人们面临行动抉择时,总是选择后果价值 (V)
乘以获取该后果的概率 (P)
所得的积较托的行动”。人类选择不同行为时,最可能采用在类似情况下一贯产生最大价值资源的行为。这一命题虽然似乎意指行为选 (p ·
33·)
择是由某种心智过程决定的,但霍曼斯并无此意。行为的抉择不是由个人决定的,而是由先前的强化事例决定的。事实上,假若我们完全明了某人在过去类似情况中的强化事例,我们就能够与此人一样预测眼下的行为。由于行为主义并不认为人们总是有意识地估算某一行为的回报与代价,因此一位对某人的历史了若指掌的局外观察者能比此人本身更好地预测他的行为。
霍曼斯提出了一套来源于行为心理学的、相互关联的命题。霍曼斯信奉简化论。他相信任何形式的行为,不论具有多大的复杂性,均可简化为上述六项命题——它们能够解释人际行为。
交换模式
霍曼斯描绘了一个从现有环境寻求积极刺激的人:即一个愿意做任何“在过去成功过”的事的人,一个追求利益的人。在与无生命的物体打交道时.追求利益就是为了获取某一有价值的资源而放弃某物。正在准备晚饭的人或许会判断,准备饭菜所花的时间、气力和金钱是否和吃这顿饭所得到的满足价值相当。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交换是比较容易进行的,因为准备晚饭者是主动的,食物相对而言是被动的。只要烹调技术精良,烹调器具和调料徭当,准备晚饭的结果应该是相对地固定而且令人满意的。
然而,当两个人处在一个交换关系时,就出现了复杂的情况。作为环境刺激的对方是有主动性的人,也是基于过去经历中的强化事例来作选择的。由于这些强化事例不清楚,交换中就碰到了问题。对方可能不象我们希望的那样作出反应,
(p·34) 除非我们提供足够的回报,但我们有时并不清楚应当提供怎样的回报。
霍曼斯在写下面这段话时认识到交换关系中对方的重要性:“人类交换的公开秘密是:给予对方的行为对对方的价值超过自己付出的代价;从对方获取的行为对我的价值超过他付出的代价。”就这样,一个人给予另一人某些值得的东西,来换回另~些值得的东西。但是,又怎样来决定这样的交换是否公平呢
?
霍曼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主张公平与否得由分配公正律决定。分配公正律是:“交换关系中的一方将期待彼此所获的回报与各自所付的代价成正比例——回报越大,代价也越大;他也将期待彼此的纯回报
( 或称得益 )
与各自所下的投资成正比例——投资越多,得益也越多”。“投资”一词是指在一项活动或一件工作中所花的时间和所作的努力。因此,一对投资相等的夫妻
( 年龄、婚龄 ) 可能期望从对方芬取那些会带来相等利益的具有相等价值的资源。
万一出现不公平交换,霍曼斯预言双方都会感到苦恼。他说:“越是因分配公平未能实现而使某人不利,此人越是可能显示出我们称之为愤怒的感情行为。”然而,当某人因违反分配公正律而得益时
( 即比付出相同投资者多获回报 )
,霍曼斯预言此人或许会有负疚感。这一预言固然动听,但他也指出人们会轻而易举地找出理由来为自己解脱负疚感。
描述决策的各项命题对两个人之间的资源交换仍然是适用的,但有必要作一个不同的解释。他们可能会自然而然地根据过去的历史对眼下的刺激作出反应,但必须用适合对方过去的强化事例的资源来作反应。交换双方是根据他们交换
(p ·35') 资源的历史而结合在一起的,这一历史又是与各自的自我利益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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