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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利润主要流向以及利润上缴后的财政再分配

2026-02-05 11:40阅读: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利润主要流向以及利润上缴后的财政再分配


最近参加了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举行的报告会,很有收获。报告人对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了描述与分析。其中,对于改变国内通缩及消费不振等现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了许多国家应当采取的对策,例如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利润的主要流向以及利润上缴后的财政再分配的问题。
我们首先需要清楚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全民所有制其收益应由全民共享,那所形成的利润是如何分配和上缴的呢?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利润并未全部留在企业,而是依法以国有资本收益的形式,按一定比例上交给国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统一管理,最终用于国家战略和民生改善。
一、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根据经审计的净利润,在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后,按比例上交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根据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将国有股权应得的股息红利全额上交。资金用途一般有: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本性支出:用于增加国有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费用性支出: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支付改革成本等。回流国企,促进发展:大部分以资本金形式重新注入国企,用于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战略投资等,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
2、服务国家战略:资金会投向落实国家及地方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按规定比例(通常不低于30%)调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一个关键规定是,国有资本收益需按不低于3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这意味着部分国企利润直接进入了“民生大盘”,可用于社保、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国企利润通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这一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利润上交国家后,一部分“反哺”国企自身发展,一部分“补充”公共财政用
于民生。报告人认为可以适当加大公共财政用于民生这部分的分配比例,主要用于补充老百姓的养老、医疗基金,在抵消部分后顾之忧的同时,让大家敢于消费以拉动整体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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