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内资企业提交);
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和《验资报告》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特别注意企业章程当中的公司住所必须要与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一致,而且不允许空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北京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一式两份)。格式从北京海关网站下载。其中投资者情况一栏中,如果是内资企业,则不用填写此栏;企业管理人员的电话一栏,都要求填写手机号。备案(批准)机关写北京市商务委,备案文号填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备案登记表编号。内资企业内外销比例填0。
9、企业公章、法人名章的印模,报关专用章印模(椭圆形,50×36mm,“企业名称﹢报关专用章”字样)。
10、若为高新技术企业,则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此为海关给不同类型的企业分类管理编号使用。企业注册登记时,若有此证书,则要求必须与其它资料同时提交。
1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一份,上面要求盖公章和法人人名章。格式从北京海关网站下载。
注:以上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如企业章程需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