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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送亲戚怎么成了非法营运?

2012-06-08 04:02阅读:
  文/晏扬 
  江苏泰兴的潘先生开车送表外甥女婿小陈到南京禄口机场乘飞机,抵达机场时,小陈为了答谢表舅,在车上放了650元钱,这一幕正好被“抓黑车”的南京市交通局客运处的稽查人员看到,潘先生被处以8000元罚款。“本是人之常情,为什么会被当成黑车呢?”潘先生觉得十分委屈。
  碰上这种奇怪的倒霉事,想必谁都会觉得委屈。潘先生和小陈确实是亲戚,小陈在车上放650元钱,一为感谢表舅大清早起来送他,二为补偿油钱、过路费。小陈此前还多次借表舅的车用,没给过油钱,就合计了一个数目,临走之时交给表舅。表舅推着不要,小陈就把钱放在车里……
  显然,这完全是亲戚之间的人情往来,这些情况在两人的笔录中相互印证,应无虚假,但客运处的稽查人员狗拿耗子,非要认定人家是非法营运,并且振振有词:潘先生无营运资质,有收钱事实,凭这两条即可认定为黑车,至于两人是亲戚关系,则“不在我们界定黑车的考虑范围之内”。
  新闻后面的跟帖自然是骂声一片,很多网友直呼“抢钱”。依我之见,更准确的说法应是“合法地抢钱”,如果觉得不好听还可换一种说法,那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执罚经济”——其奥妙在于:罚款从执法的手段异化为执法的目的,执法反而成了罚款、创收的手段甚至幌子。
  凭无营运资质、有收钱事实即认定为黑车,确实是符合规定的,因为相关规定并没有说非法营运仅限于陌生人之间,也没有将亲戚、朋友乃至亲属排除在非法营运范围之外。这意味着,假如你开车送兄弟、姐妹或父母去某地,对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非要塞点钱给你,并不幸被客运处稽查人员看到,只要他们乐意,即可认定你非法营运。你觉得冤枉还是滑稽?你是想笑还是想哭?随便吧,反正罚款一分不能少。
  稽查人员当然也是人,也懂得人情礼节,当他们核实潘先生和小陈的情况后,不罚款难道就涉嫌枉法、违反相关规定吗?当然不是,问题只在于,到嘴的8000
元肥肉怎舍得丢?于是他们装得不通人情,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当荒谬的规定与“执罚经济”相结合,当规定的荒谬被唯利是图的创收者利用,荒诞搞笑的现实便不可思议又堂而皇之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送亲戚车辆被认定为黑车,再次见证了“执罚经济”猛于虎。
  非法营运的黑车应该被打击,但是,当执法者动辄以“钓鱼”的方式引诱别人上钩,你们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就破损不堪;当你们把“抓黑车”之手伸向人们的人情往来,你们的执法就无法赢得民众的支持和理解;当你们奉行“执罚经济”至上,时时不忘将执法权兑换成现金,民众就可能指着你们的脊梁骨骂娘。
  打击黑车确实有必要,但请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将人们接送亲属、亲戚、朋友、熟人排除在非法营运范围之外,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不管是单纯的付车费还是出于人情交往。姑且不说“法律无外乎人情”,至少,任何规定都不能跟人情世故对着干。
  还有一个问题不得不提。潘先生到达机场后,小陈刚下车,一名稽查人员就强行坐进副驾驶座,并迅速将车钥匙拔下来。以我的理解,私家车内空间就像是居民住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稽查人员未经车主允许强行进入车内,并将车钥匙拔下没收,他们有权力这样做吗?即便是警察,若强行进入居民住宅也得有搜查证,谁给了客运处稽查人员随便闯入私家车内的权力?执法要文明,别搞得跟强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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