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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重庆高考状元逼上绝路

2009-07-03 15:23阅读:
重庆高考状元因民族成分造假被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拒绝录取。民族成分造假理应受到惩戒,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对这个事件也要做客观的分析。民族成分造假的主要责任者是她担任招生办主任的父亲,其父现已被免职受到应有的处分。她本人在这一事件中也应负次要责任,笔者认为应当扣除其民族成分加分,按实际成绩录取,毕竟其成绩是真实的,是考出来的,不是造假而来的。如果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拒绝录取,接着其他学校效仿,那么很可能没有学校录取她。这样的结果是公平的吗?学校的责任不是教育人的吗?为什么不可以给她留一个机会呢?假如出现什么意外,这个责任由谁不负呢?可能没有人、没有一个大学来负这个责任,只能算她倒霉。难道这样就是公平的吗?一个“可乐男孩”可以被复旦录取,根据又是什么呢?不管怎么说,人家考试成绩是真实的。如果所有学校都拒绝录取,是否在公理上也缺少了点什么。何况党的政策历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大学的责任不是教育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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