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加快发展
(十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持全覆盖集中排查和常态化动态监测相结合,实施分类精准帮扶,严格规范监测对象退出程序,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十四)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快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强化就业帮扶,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发展壮大帮扶车间,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十五)支持脱贫地区整体加快发展。构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支持体系,推动50个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落地。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教育医疗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驻村帮扶等帮扶机制作用,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十六)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完善提升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统筹安置区与迁入地公共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力争800人以上的安置区都有帮扶产业园或帮扶车间覆盖。实施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实施“牵手伴行”行动计划。
——摘自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
(十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持全覆盖集中排查和常态化动态监测相结合,实施分类精准帮扶,严格规范监测对象退出程序,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十四)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快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强化就业帮扶,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发展壮大帮扶车间,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十五)支持脱贫地区整体加快发展。构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支持体系,推动50个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落地。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教育医疗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驻村帮扶等帮扶机制作用,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十六)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完善提升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统筹安置区与迁入地公共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力争800人以上的安置区都有帮扶产业园或帮扶车间覆盖。实施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实施“牵手伴行”行动计划。
——摘自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