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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气”

2010-04-02 18:59阅读: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气”“气”在中国传统文化哲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早在战国时期,气的概念就已非常流行。
最初,“气”是指构成肉体的材料。老子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复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的“一”指原始的、浑浊的气,“二”指阴、阳之气,“三”指阴阳二气经过调和达到的和气。由此观之,气构成了世间万物,气是一切生命体的原始材料。
然而,这样的解释只能是把“气”的概念给狭隘化了。孟子曰: “志与气相配合”、“养浩然之气”。他是在强调,只有能用仁、义、礼、智这些道德支配肉体活动,用道德的自我驾驭肉体的自我的人,才是有志气的人,才是真正的大丈夫。由此可见,孟子在修养功夫中提倡的“气”更多的指向精神领域,而非物质方面。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气”是一个物质与精神的混合概念。即在生命观上强调气是构成肉体的材料,又在价值观上强调正义、真理之气对肉体的支配作用。
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它对于人体具有十分重要的多种生理功能。故曰:“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蕃育,气终而象变,其致一也。”(《素问·五常政大论》)“气者,人之根本也。”(《难经·八难》)“人之生死,全赖乎气。气聚则生,气壮则康,气衰则弱,气散则死。”

气的第二个功能是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建立和谐社会不仅是政府的任务,也是每个家庭的责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的基本生活群体、初级生活圈。对每个人来说,家庭是成长成熟的摇篮,是成就事业的基石,是生活力量的源泉和理想的归宿,家庭和睦是保证社会稳定和事业成功的基础。因此,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构建首先必须从营造和谐家庭开始。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
  老子在这里首先论述了宇宙的创生过程:
道生一,是指道开始转化为一,一是道的别名,指混沌未分的原始状态。一生二,是指一派生出阴阳两种气,道的属性。二生三,是指阴与阳两个对立的方面相互矛盾冲突所产生的第三者进而生成万物。其次论述了宇宙创生的动力。古代哲学思想确立由元气(原始混沌之气)分衍成阴阳二气,再由阴阳二气的矛盾运动,产生出天地万物和人类。因此它就充塞于天地之间,也深藏于人体之内。《庄子·知北遊》说:“圣人故类一”,这个“一”指万物来自“一气”,而它的根源则是“道”。说“一气”时,是描写道;说阴阳二气时,则是描写变化之过程,因此有聚散现象。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万物负阴而抱阳”,阴与阳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它普遍存在于万物之中,相互作用使事物达到和谐与统一,即达到“冲气以为和”的状态。所谓“冲”者,即阴阳之和合,故亦名“冲和”、“中和”。唐玄宗曰“冲者,中也,是谓大和。”“冲”是涌动、激荡的意思,可以引申为冲突、对立,表征矛盾的不平衡和对立状态,它是事物实现和谐与统一的内在动力。“和”是和谐、统一的意思,如果把“冲气以为和”简缩为“冲和”,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古代表述方式。阴阳是两端,“冲气以为和”才是用其中。唯有执中之道才是和谐的正道,执中才能在阴阳两端的相互激荡中得到整体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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