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戏的特征
2008-08-23 19:41阅读:
游戏的特征
n游戏的描述性特征
1.游戏是内部动机控制的行为
游戏是一种内驱性的行为,它既不受食欲的动机支配,也不受社会要求或行为本身以外的诱因所左右。是由内部动机引起的、主动的、自发的活动,是由游戏者自由选择的、非强制性的,不受外部强加规则制约的。
2.游戏是重过程、轻结果的行为
游戏行为的目标是由游戏者自我规定的,而不是他人强加的,它不受外部世界的约束,因此游戏行为的目标可以根据游戏者的意愿而发生变化,游戏行为是自发的
3.
游戏是与探究不同的行为
探究行为是由外界刺激所产生的问题引起的,是以获得物体的特性的信息为目标的。而游戏行为是受有机体支配的问题所引起的。
4.游戏是一种模拟的,假装的行为
游戏不是真实的,是充满幻想的行为,游戏者通过想象,将生活中的表象,组合成新的表象运用到游戏中。
5.游戏是令人愉快的、有趣的活动
游戏包括对游戏者的积极约束,要求参加者积极地参与活动。即使有时并不一定表现出快乐,但是游戏者仍然做出积极的评价。
n本质特征
1.游戏是一种快乐的行为,具有愉悦性
游戏能给儿童带来快乐,游戏中常常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的发生或减少,这种不可预计的偶然性,让儿童体验着意想不到的最大的乐趣。
2.游戏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具有主动性
游戏是非强制性的,儿童之所以游戏,就是因为出于自发、自愿的需要,游戏的目的存在于主体的内部需要,游戏是由内部动机引起的。
3.游戏是一种假装的行为,具有虚构性
游戏不是平常的,真实的生活,它是走出“真实”生活而进入一个暂时的别具一格的活动领域。游戏只是一种愿望和要求的满足,是一种获得愉快体验的手段。游戏中不注重结果,不带有公里性质和生产性质。
4.游戏是一种由规则的行为,具有有序性
儿童在游戏中并非毫无约束和限制。观察儿童的游戏可以发现,尽管他们的游戏有时显得杂乱无章,但是每个游戏中都隐含着一种秩序性,每个个体都有一定的自我约束,也正是这种秩序的约束,把儿童的游戏带进了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中。
儿童游戏的特质
n游戏是儿童的需要
1.游戏是儿童身体活动的需要
当儿童吃、喝、睡等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得到满足后,儿童就有身体活动的需要。由于儿童神经系统特别是高级神经系统的活动还不成熟、不平衡,总是表现为兴奋强于抑制,表现为好动,儿童在游戏中可以自由地变换动作、自由地重复感兴趣的动作和活动,使身体随时保持最佳的舒适状态,游戏可以满足儿童身体活动的需要。
2.游戏是儿童认知活动的需要
儿童在游戏中不断形成新的看法,接触新的形象,体验新的感觉,产生新的愿望,参与新的冲突,并从中不断吸取新的理解。
3.游戏是儿童社会交往活动的需要
游戏是儿童于与交往的媒介,在于成人和儿童的交往中,体验并形成最初的人际关系,在与人的相互作用中,学会尊敬别人,也希望别人尊重和认可自己,在游戏中,通过自己的行为对环境产生影响,从而建立自信心
n游戏是儿童的工作
1.游戏与工作对立
游戏是自愿的活动,是假想的、自由的、愉快的,而工作是计划性的任务,是真实的生活,是因身体需要而强加的严肃的活动。
2.游戏与工作相互转化
对于个体而言,同一个活动可以既是工作又是游戏,因为游戏既需要思考又消耗精力,所以游戏包括工作。
3.儿童游戏就是工作
陈鹤琴指出:游戏就是工作,工作就是游戏。儿童除了睡眠、饮食之外,几乎所有的活动都是游戏。游戏是儿童的生命,是童年时期的主要活动,儿童在游戏中学习,儿童就是在主动、自愿的活动中体验着游戏性,严肃认真地工作学习。儿童时期的工作就是游戏。
n游戏是儿童的权利
1.儿童有满足游戏愿望的权利
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儿童权利公约》
2.儿童有自主游戏的权利
儿童有权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游戏的愿望,可以自由选择同伴,《儿童权利公约》。游戏是儿童主体性活动,游戏过程是儿童主动学习、主动建构自己经验的过程。
3.儿童有充分游戏的权利
席勒指出:只有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