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刻生活在潜规则中
2010-03-02 21:07阅读:
时下里,在各个行业中总是可以听到某某被潜规则了或某某在利用潜规则。何想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被潜规则,不用深入考虑,你肯定在被潜规则,但是你可能根本意识不到,因为你一直在被无声无息的潜规则着。
2009年2月份期间,有这样一个事例,上海燃气某销售公司的预估制度让用户多缴款出30立方米的燃气费,实际用到360立方米,工作人员预估到390立方米,本月实际用量为20立方米(为25元),预收金额(37.5元)比实际出1.5倍。就是因为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的一个估字!
这个本身是一个不大的数字,但是按数字比例来算,是一笔不小的预交额,如果用户这次多交了这37.5元,下次就不用交了吗?不是的,下次很可能还是给你来一个估,有可能请你再多交
37.5元,长此以估,无线循环。有个别用户的预估数最后计算出来多交的钱够再交一年的了!(上述事例过程中是在燃气工作人员要求在小区楼下窗口留下正确抄表数字而他自己却没有查看的情况下发生的,足见他们的工作态度是多么的端正
!)
这个问题出在哪里?也许你会觉得这个钱不太多,不太重要!那么上海到底有多少人在用这个燃气,据上海市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介绍,上海有燃气用户500余万户(http://www.shgas.com.cn/list.asp?id=BR)
,20立方米在燃气用户中算是比较小的用户,暂以较小量为平均值来计算,如按预估上海燃气一个月大概要预取用户37.5元×500万=18750万=1.875亿元,按预估征收户数50%的概率计算每个月预收将近1亿元。如果按社会最低投资回报来计算(那就是存入银行了),因为此制度长期执行,暂将其存款期限按一年期计算
(2010-01-12利率标准)
,每年利息为1.875亿元/2×2.52×100%=236.25万元,意思就是上海燃气在这种收费制度下,每年可以稳赚取利息大约250万元,这250万只是利息而已,实际每个月可以多收取的1亿元如果拿来做别的投资远远高于这个最低利息!那么这些消费者的利息又是去哪里了呢?好像没有给我们消费者一分一毫,而如果广大用户是少交给他钱的话,他们理所当然的给用户的将是上海燃气用户须知第5条:收到本账单后请按时付费,超过账单标注的最后付费日期仍未付费的,根据燃气费欠缴金额将按日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非居民用户欠费第一年起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的千分之一,欠费第二年起按日加收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经催缴仍不支付的,将按《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还是按照这个金额计算,我们如果在他们多收取我们费用时收取他的滞纳金,那么这个金额应该是多少?1.875亿元/2×30×1/1000=281.25万,那我们按他们的理论应反向收取的他们的利息为什么不提出支付给我们,这个问题由谁来解决?
其实生活中有许多类似的问题需要我们的社会来解决,作为最底层的消费者有时是很难解决这个社会现实的问题的,因为他是属于国家部门的,而且要投诉也是找到他们这个部门的,他们既是行业法规的执行者,也是制定者,在某些情况下他怎么可能不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呢?煤气,电力,水务,通许等本身就是最关系到民生的问题,但是也是最大的问题,这些行业在本阶段也都是属于垄断行业,所以这些大型的事业单位敢于也勇于制定这些所谓的维护行业规范的潜规则,因为垄断,所以你必须执行,只要你在我这个区域,你就只能听从他的规则。他们收取百姓这么多钱,为何不为百姓做好服务,就因为他们是垄断,服务好了也这样,不好也这样,人的惰性(特别是像这种一个抄表工也要年薪10万的工作,就是社会收入分工的极度不公平,这个问题是历来提到的问题)和行业的特殊性给了他们不做好的充分理由。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开放这些垄断行业,让中国活跃的民营资本进入这些民生行业,让人民为人民服务,增加行业内的竞争性,使这些潜规则的制定者失去他们特有的权利,从而全心全意的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不要再给我们的人民在玩这些无聊的文字游戏。同时也希望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勇于拿起维权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共同抵制这种潜规则的存在!
希望我的政府早日开放一些所谓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行业,怕乱了国家大事,就请管好外资的进入,大力发展民营资本的进入。这样既解决了中国民间资本的投资问题,也增加了劳动者就业的岗位,最重要的还是让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民生服务,如此才能早日实现我们所全力追求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