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经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由市县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经费保障
此次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调标所需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要求: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接上级通知,关于对全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各小区要高度重视,尽快通知到各自小区人员,以确保补贴政策到位。
一、注意事项:
1.只要户籍在忻府区的全部登记
2.年龄够80周岁,截止99周岁(即1943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
3.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2月10日前回居委会进行登记(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居委会通知为准)
二、登记内容:
1. 所属乡镇或街道
2.所属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
3.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姓名
4.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年龄
5.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身份证
6.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户籍地
7.属于低保、特困、退休人员等的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