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避开年终奖“无效区间”的节税提示
2012-01-17 09:57阅读:
关于避开年终奖“无效区间”的节税提示
——中国医药财务部 沈展
为配合做好年度年终奖金发放工作,根据国家税务局自2011年9月1日执行的“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等新个税计算方法,我们整理了相关文件及政策,建议各单位在确定年终奖时,尽量避开无效区间。现将相关知识介绍如下:
一、关于职工年终奖金计算征收个税的确定原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
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9号)(以下简称
9号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
[2005]100号)计算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即: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可合计作为一次收入,除以
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据此全额计算纳税。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计算表
级数
|
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三、合理节税建议
1、避开年终奖无效区间:所谓无效区间是指在此区间发放年终奖的税后所得,将低于或等于区间下限相邻整数发放的年终奖税后所得。
2、无效区间计算方法
(1)
无效区间下限
=上级级距上限×
12+0.01
(2)
无效区间上限
=【上级级距上限×
12×
(1-上级税率
)+上级速算扣除数
-本级速算扣除数】
/(1-本级税率
)
3、新
个人所得税法下年终奖的无效区间为:
(1)
18,000.01-19,283.33
(2)
54,000.01-60,187.50
(3)
108,000.01-114,600.00
(4)
420,000.01-447,500.00
(5)
660,000.01-706,538.46
如下例所示:
例
1:如果发放含税年终奖
18500元,个税为
1745元,税后所得为
16755元
;而如果发放含税年终奖
18000元,个税为
540元,税后所得为
17460元
;后者大于前者。
例
2:张三税前年终奖为
59062.5元,个税及税后奖金计算如下:
(1)59062.5/12=4921.875(元
),适用
20%的税率和
555元的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额
=59602.5*20%-555=11257.5(元
)
(3)税后年终奖
=59602.5-11257.5=47805(元
)
例
3:李四税前年终奖为
53000元,个税及税后奖金计算如下:
(1)53000/12=4416.67(元
),适用
10%的税率和
105元的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额
=53000*10%-105=5195(元
)
(3)税后奖金
=53000-5195=47805(元
)
由此可以看出,税前年终奖为
59602.5元和
53000元,其税后奖金相等。
因此,建议在核定年终奖金时,要尽量避开无效区间,同时应尽量选择无效区间的起点减
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金额如:
18000元、
54000元、
108000元、
420000元等。但要注意的是若将无效区间上限人员的奖金调为下限,税后奖金没有减少,但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
,影响金额为调整数的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