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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女性》:婚姻之爱及其美德镜像

2019-12-03 10:10阅读:
《东方女性》:婚姻之爱及其美德镜像 刘军茹
我们对新时期小说味觉书写的研究,已然表明个体感官经验的彰显由“十七年”文学的遮蔽、排斥、改写,开始走向敞开、显豁、释放。[]毋庸置疑,在这一自我意识觉醒的主体性建构中,爱的话语——作为“人”的最基本最内在的权利,自然也成为“新时期”个人主义与启蒙主义的重要取向,其中细腻敏感的女性书写则尤为突出。正如戴锦华所说“新时期初年,女性书写的一个重要的关节点是关于‘爱’的话语”。[]
1978年冬女作家张抗抗首先在“爱”与“权利”的直接对话中铭记了暴力时代对人性的戕害(《爱的权利》),紧接着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张抗抗的《北极光》、龚巧明的《思念你,桦林》、宗璞的《心祭》等,因对婚姻外爱情故事的深情书写以及对婚姻的“冒犯”而备受关注和争议。与此同时,以情爱为主题的中西方影视作品悄然兴起,而1980年新版《婚姻法》也明确把“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可见,张洁们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一“反道德的道德主义表述”作为一种极具时代症候的现代性诉求,作为80年代初期女性作家关于“爱”的共识表达和某种特殊的文化策略,“无疑成了新时期启蒙主义、低调的个人主义文化重倡的先声”。[]
但是,我们在女作家航鹰及其《东方女性》中却看到了“爱”的另一种话语形态。作者开篇写道“在八十年代的时髦潮流中,二十岁的姑娘余小朵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任何人劝阻无效,这事急坏了她的母亲林清芬”,这样的略带调侃的训诫口吻,一上来就奠定了作品的道德指向——“时髦”的婚外情是不被家庭和大众所接纳的。接下来就是由两个女人的回忆所架构的一个重在展示内心纠葛的婚外情故事,落脚点还是对母亲林清芬这个具有传统美德的东方女性的颂扬。而当时的主流评论也是这样说的,林清芬抢救“情敌”方我素的生命,主动养育私生女余小朵,这种忍辱负重的宽容精神,极富“东方女性美”素质,具有“一种本色的、心灵的美,一种非常内在的道德情操和诗意的美。” [] 显而易见,不同于“爱情至上主义者”钟雨、乔林(《爱,是不能忘记的》)等“贼风入耳”的秉性及其对婚姻伦理的质疑与抗衡,林清芬面对婚姻危机所表现出的自我隐忍和宽容的“素质”有着维系家庭稳定的努力。对此,路文彬教授的一篇新近文章,在深入探讨了当代文学中责任、自省意识缺失的婚恋话语后,一语中的地指出:“这是一条险情和惊奇并在的成长旅程。也许多少意识到了这一点,《东方女性》曾试图借一个丈夫的出轨来唤起妻子对自我婚后角色的反思,以重建对于婚姻关系的信心。…… [] 受此启发,笔者在重新阅读这部中篇小说时发现,爱/爱情这个词竟然出现了30次之多。显然,作品对于重建婚姻之爱的强烈吁请姿态,完全迥异于“痛苦的理想主义者”们的时代先声及其书写范式。不禁自问,这种对于稳定婚姻关系的极力推崇,与追求个体权利、人性自由的爱情,果真是相互抵牾的吗?这也再次引发了我们对婚姻之爱以及女性美德的进一步思考。
什么是爱?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描述了几位先哲边饮边颂扬“爱”并试图揭示爱之本质的情景,最后演说的苏格拉底通过一步步引导阿伽通,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爱不也是这样:一个人既然爱一件东西,就是还没有那样东西;他盼望它,就是盼望他现在有它,或者将来有它。……一个盼望的人所盼望的是他缺少的、还没有到手的,总之是他所没有的,是本身不存在的,不在他那里的;只有这样的东西才是他所盼望的、他所爱的。……那我们就总结一下所说的话。这就是:爱神首先是对某某东西的爱,其次是对他所欠缺的东西的爱。” [] 这是个有决定意义的出发点,苏格拉底柏拉图指出,爱不是上帝、不是完美,爱指向了自己想要但又是自己所欠缺的对象。因为爱神(厄洛斯),作为丰饶神(父亲)和匮乏神(母亲)的儿子,他生来更像母亲,永远处于贫乏的境遇。贫乏/欠缺/缺失是厄洛斯的本质,爱只想要自己所缺的东西并据为己有,而且永不满足。这就是《会饮篇》里所描述的爱,也是《东方女性》里老余、林清芬深陷其中的爱。老余一个热情奔放的人,从小喜好艺术,梦想是当名演员,本来已经考上了国立戏剧学校,但被当医生的父亲硬逼着重考医学院,后来也如父所愿成了一名医生,后来就娶了林清芬。林清芬自幼丧母、家境贫寒,不仅早早地承担了照顾年幼弟弟妹妹的责任,而且默默地凭借自身努力成为了医学院的优等生。林清芬“早熟”而顽强的经历和品质,对于老余来说是极具魅力的,因为这些都是他所不具备的、所欠缺的,更是其长期被压抑的潜在渴望。他表面上看起来外向开朗,但自小家教甚严,个体热望刚刚萌芽就被父亲掐灭,其内心其实是很缺乏安全感的,就像一个渴望长大的孩子,渴望自己能够拥有沉稳坚强的一面——“让我动心的是一个女人有这么强的毅力”。同时,自小“性格内向、不苟言笑”的林清芬面对“仪表堂堂”、“充满男性魅力”的老余的热情求婚,一下子泪流满面,觉得“又笨又不漂亮”的自己“很幸福,很幸运”。这种对彼此自我缺失的追寻,荣格的“互补定律”是这样解释的,每个人都具有“显性”和“隐性”(影子)两种性格,当遇到自己的“影子性格”时,会被这种欠缺或互补的气质所吸引,从而让自己更完整/完美。但问题是,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所缺的,一直集中到所爱的对象上,内心一直处于缺失中,爱将会怎样?就像婚后多年的林清芬,“我仍然对他有着崇拜心理,对他温柔体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自己承担了一切家务”。总之,她一如既往地像照顾孩子般地侍候着他、爱着他,而老余曾经被压抑的对安全感和家庭温情的欲求,在这样的爱里很快得到了满足。“你对我这么好,一切都不等我去想,去渴望,去追求,就都端到我的面前”;“可我,毕竟不是孩子……我感到孤单,……似乎还有一种渴望,渴望生活中有更多的乐趣,甚至……可以说是享受。尤其在精神方面,幻想有机会充分地表现自我。”于是,他开始幻想更多曾经的、未经的欠缺,比如“溜溜公园,散散步,看看电影”,比如年少时的戏剧梦……。于是“天真外露、活泼可爱”的话剧演员方我素出现了,“我像被点燃的爆竹似地把蕴藏多年的热力一古脑儿迸发出来,把自己炸了个粉碎……”老余爱的不再是“一块恒温的玉石”,而是“火一样的燧石”,因为缺失之爱只想要自己所缺的,是对非现实的不断地渴望和占有,从而把自己推向幻想、焦虑、痛苦、嫉妒,直到炸个粉碎。安娜·卡列尼娜(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爱玛(福楼拜《包法利夫人》)、阿尔贝蒂娜(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不都在一场场“轰轰烈烈”的“欠缺之爱”中或走向死亡或放弃吗?马塞尔/普鲁斯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种爱的本质以及注定失败的宿命:“我感到,我跟阿尔贝蒂娜的生活,不嫉妒则是无聊,一嫉妒便是痛苦;即便是有幸福,也是不得长久。” [] 比较而言,老余的主动撤离、主动被下放与其说是自我反省、自我惩罚,不如说是事发后的一种被动地自保,或者说维护个人声誉的对策。因为作为婚外情的一方,明知已经“被揪出来”的方我素正在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他依然像个孩子一样选择了逃避和隐藏,就如同他在婚姻生活中一贯的责任缺席。
我们仅以老余婚外情事发后,他和妻子日常生活中的几个细节为例:“在他身上还有一些叫人不解的变化,每天回家的时间比往常要早多了,勤快地干着家务劳动,过去他是从来不干的”;“第二天一早,他背着简单的行李走了。过去,他每次出差都是我给他准备行装,这还是头一次他自己操心”;“一个夜里,我给他打来了洗脸水,……水放凉了,我端起盆来要去厨房重新热水……”显而易见,在俩人的婚姻生活中,林清芬承担着较重的家庭责任。林清芬自己也说:“你们可以设想一下,我一个人要带孩子,又要坚持就职,是怎样的艰难,他对我很感激。”但感激不是回应,更不是付出和责任。“婚姻始终就是两个人的责任,一方仅因另一方对自己趣味的一时冷落便开始移情别恋,此举简直就是充满孩子气的轻率要挟,带有相当的耍赖成分。这位崇高的妻子最终可以感动迷失的丈夫,但却到底无法使其完成对于婚姻的重新认识,实现从自我利益向共同利益的关注。” []感动是暂时的、情绪化的,而婚姻之爱则需要更理性的认知。路文彬教授对《东方女性》的进一步分析为我们揭开了婚姻之爱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有两卷专门谈“友爱”——“每一方既爱着自己的善,又通过希望对方好,通过给他快乐,而回报着对方。因为平等是维系友爱的纽带。” [] 而婚姻之爱作为友爱的一种重要形式,双方更需要维系这样的关系。《小爱大德》从希腊文philia最广泛的意义“亲”出发,直接称之为“菲利亚”——“这是爱和被爱的快乐,是相互的或可能成为相互的善意,是被分享的生活,是自愿接受的选择,是相通的快乐和彼此信任,简言之,这是‘爱-行动’”;“恋爱是一种状态,爱是一种行为。既然行为至少部分地取决于我们,我们就可以想去做,可以带着承诺投身进去,可以延长,可以保持,可以承担…… []简言之,婚姻之爱不是厄洛斯,而是菲利亚;不是缺失之爱,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攫取和俘虏,而是以平等为基础、以给予为责任、以积极主动的行动为原则的共情之爱。但在老余和林清芬的“不对等”的婚姻中恰恰看不到这种爱。因为“一切基于唯我动机的爱情都不可能是真正的爱,它必然没有同情或共情的本质”。 [11]老余的“感激”和“感动”也仅仅停留在口头,这是没有行动的爱,是处于等待回应的“状态”,而“状态”是极易走向不稳定的;作为另一方的林清芬,她的沉默和极少回应则加速了这种不稳定。对于“你太冷了,我的娜达莉亚”的抱怨,她一笑置之;对于老余谈谈古诗和小说、看看电影的期待,她则更喜欢“盯着书上的各种胎儿,胚胎,新生儿,畸形儿……”;婚外情事发后,老余望着林清芬说:“再看我一眼吧!哪怕还用那种仇恨的目光!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没有好好望过我……”但此时,彼此的眸子里已经映不出对方微笑的影子。没有交流也就无法向对方贴近,没有回应也就无法与对方同情共感,也就无法建立以责任和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爱的关系。
当然,这不仅仅是老余和林清芬婚姻中的问题,“爱的艺术”作为人类思考自身存在的核心问题,诚如弗洛姆所说:“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 [12] 恋爱可能谁都会,爱就不是谁都会的了;占有的激情状态很容易,分享和行动则需要理智地承担。人们在爱的关系中不断地寻找着自我与他人存在的价值。克尔凯郭尔则无比形象地描述了这种婚姻之爱:“婚姻性的家庭生活就是如此,宁静、适度、低吟曼语;没有很多变化,然而又像水在潺潺流动,却只有着水流的旋律,对于那认识它的人是甜蜜的,对于他是甜蜜的恰恰因为他认识它;这一切都没有炫耀的光彩,然而偶尔一道光泽铺撒向这一切,却不打断那习惯性的进程,正如月亮的光线洒落在那水面上并且展示出它用来演奏其旋律的乐器。” [13]如何把炽烈的缺失之爱变成彼此快乐、平静、信任和厮守在一起的幸福,即变成菲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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