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在爱心校园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二)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课成绩优良。
(注:三好学生候选人须入校一年以上,并在“换卡大行动”或“班级积累卡”这些过程性评价中名列前10。评选名额为各班人数的15%。
一年级同学暂不参评,为鼓励更多优秀同学,获得2010年青岛市、区三好学生同学不参加校级三好评选。)
校园之星 小状元评选条件
1、期末各班需在班级之星评选结果的基础上民主推选出校园之星,其他同学确定为班级之星。
2、校园之星需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并在德、智、体、美、劳的某一方面具备一定特长,并在班级活动中发挥较大作用。
3、在各项条件相当时,在爱心校园创建、生存教育等主题活动中有出色表现予以优先考虑。
4、校园之星评选名额为各班级人数的15%。
5、小状元的当选者应在本学期内获得过市级一等奖(金奖)、省级二等奖(银奖)、全国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优秀将鼓励奖不在参评范围内。请各班主
(一)思想品德好
1、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在爱心校园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二)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课成绩优良。
(注:三好学生候选人须入校一年以上,并在“换卡大行动”或“班级积累卡”这些过程性评价中名列前10。评选名额为各班人数的15%。
一年级同学暂不参评,为鼓励更多优秀同学,获得2010年青岛市、区三好学生同学不参加校级三好评选。)
校园之星 小状元评选条件
1、期末各班需在班级之星评选结果的基础上民主推选出校园之星,其他同学确定为班级之星。
2、校园之星需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并在德、智、体、美、劳的某一方面具备一定特长,并在班级活动中发挥较大作用。
3、在各项条件相当时,在爱心校园创建、生存教育等主题活动中有出色表现予以优先考虑。
4、校园之星评选名额为各班级人数的15%。
5、小状元的当选者应在本学期内获得过市级一等奖(金奖)、省级二等奖(银奖)、全国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优秀将鼓励奖不在参评范围内。请各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