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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康乃馨(一)

2017-04-23 09:25阅读:
《绿色康乃馨》是影射王尔德和他的小情人波西的。作者罗伯特.希钦斯曾与小波同游尼罗河,回国后混在老王的圈子里,据说每天晚上都把老王的胡言乱语记录下来,所以小说在当时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什么时代的人都爱看八卦。我也是把它当成小波和老王的生活实录来看的。国内似乎没见过相关译本,就信手翻译了一下。

绿色康乃馨 罗伯特·希钦斯

第一章
他把一朵绿色康乃馨插在晚礼服上,用别针别好,打量着镜中的自己。这是他的伦敦寓所,穿衣镜就站在窗边。夏日的黄昏如此明丽,虽然已经快七点了,他还是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影。他左膝微曲,两手自然下垂,这是他最喜欢也是最典型的站姿。他像一个女人要去参加晚会前那样打量着自己。皮卡迪利大街上低沉的嗡嗡声如浪花涌上海滩,单调地在他耳边回响,让他不由自主地沉思起来。下着帘子的窗滤进浅淡的柠檬色光线,落在梳妆台上的发刷的银色背面上,落在门背后的绢丝睡袍上,也落在红棕色的写字台上象牙碗里那一大丛梦幻般的玫瑰上。夕阳余晖把男孩那浅金色的头发染成了最明亮的金色,虽然他的脸色是倦怠的苍白,眼睛里有一种隐约的焦躁,他看起来还是像伯恩·琼斯设计的教堂彩窗上的天使,那些因为自己放荡的生活而略显厌世的天使。他坦然地欣赏着自己的侧影,时不时地转动一下,有时正面,有时45度角,时而前倾时而后靠,把一只穿着丝袜和皮鞋的脚往前迈一步,做出各种可爱的表情。他觉得自己极美,他觉得欣赏自己的心灵和身体是天经地义的。他讨厌那些即便独处时也谦逊的出色的人,认为他们都是懦夫,都不敢承认自己是奇妙的、精致的。他很坦率地向别人说自己是最棒的,对自己也同样的坦诚。无畏的坦诚不正是高贵的体现吗?他从不隐藏自己个性的魅力。
这一切是多么的有趣:年轻,美丽,金发碧眼,脸上的表
情变幻莫测,有着纳西喀斯的嘴唇。这让自己太有趣了。一个人的美和魅力无疑是最大的乐趣。只有那些笨蛋,依然死抱着教会那一套的人,才会害怕或羞于爱自己,更不敢表达这种爱。瑞吉·哈斯廷斯是不会为此害羞的。他卧室的壁炉上只放自己的照片,对人们说因为他崇拜美。瑞吉是很坦率的。他无法机智的时候就只说真话。而赤裸裸的真话往往被看作是警句。因为惊世骇俗而显得聪明。他的朋友都认为瑞吉很聪明。他自己就更这样认为了。他觉得自己一级棒,也常在社交场合这么说。上流社会的人笑笑说这不过是一种装腔作势。可如今哪一样事情不是装腔作势,尤甚是天才。
瑞吉一直站在镜子前,直到壁炉上的塞夫勒钟敲了七下。他从碎纸条里拉出一双紫色手套,按响了电铃。
“弗林,给我叫一辆马车。”他对贴身男仆说。
他在臂上搭了一件浅黄色的长外套,慢慢走下楼去。马车已经等在门口,他钻进车里吩咐车夫去贝尔格雷夫广场。马车在半月街拐弯进入皮卡迪利,他俯在木围栏上懒洋洋地向外张望。每两辆车上就有一个一尘不染的男人,坐得笔直地去赴晚宴,面容严肃,目不斜视,衣领僵硬。瑞吉跟无数的人点头招呼。不久,他看到了一个红脸上长着稀稀疏疏的络腮胡的年长绅士。那人瞪着他,对他公然嗤之以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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