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桑葚与菖蒲,更买雄黄酒一壶。门外高悬黄纸帖,却疑债主怕灵符。”这是清末李静山续《都门杂咏》诗中关于端午节的一首。樱桃与桑葚是北方五月应时的水果,插菖蒲剑,饮雄黄酒,贴钟馗像,是至今还在各地流行的端午节习俗,这都不在话下。妙的是诗的最后一句,作者把辟邪的灵符奉送给债主,打趣之中,为我们留下了旧日经济生活中一幅苦涩而无奈的画面。
在民国以前,我国的城市商业可称是“信誉经济”,居民中不论是高官显宦还是平头百姓,从柴米油盐到看戏娱乐,平日消费都是记账赊购,到时候集中结算。结算的日子就是三大节—端午、中秋、除夕。喜欢鲁迅作品的人都能记得,《孔乙己》是这样结尾的:“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从咸亨酒店结账的情形可以看出当时社会消费生活的一斑。
端午是一年中的第一个大节,也是第一个结账的日子,这对顾客和商家都是很重要的:顾客为了保住信用、保证以后还能赊欠,就得在节前想方设法把欠账还清;商家如果不想坏账太多,破产关张,就必须千方百计把账收回。因此,端午节对债务的双方来说,是一年中必须要过的第一关。
旧时即使是官宦人家,清还节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清末名士李慈铭一直在京做官,他的《越缦堂日记》中经常有借新债还旧账的记录。如咸丰十年(1860)五月初五日下就记着:“还各店债。付芷郎钱六十吊……付同文堂书铺王文简《经义述闻》钱廿八吊……借得叔子京蚨满五十吊。付仆从节犒四十吊。”做官的人如此,一般老百姓如何过这个节可想而知。
按照旧俗,讨债只能在节前。比如春天的账,过了端午就只能等到秋后再算了,因此节前这一晚是店家最忙碌的时刻,伙计跑不过来,就去雇用专门替人讨债的人。张子秋《都门竹枝词》有诗云:“俺家本是老山东,跑账专门气概雄。布套掀开翻折子,相逢债主不通融。”当时在北京做这门生意的多是胶东人,所谓“本是老山东”也。由此可见,近年来
